也就是说,伺服器本身并没有创造性,但是它接收、处理、转发特定的数据,从而实现了创造性的功能,那么这个伺服器能不能被保护?

有什么方法可以保护这样的创新?


伺服器能够被保护,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讲:

1、总体上,用行话来讲,这种属于「基于通用计算机架构的计算机程序发明」,只要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例外情况,就可以受到专利法保护。

2、关于「创造性」,实现了创造性的功能 和创造性的实现了功能,都满足专利法对创造性的要求。

3、能否保护伺服器。专利包括两种类型:方法和产品。首先,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的「接收、处理、转发特定数据」属于方法,专利可以保护这种方法;其次,实现这种方法的伺服器属于产品,可以受到保护,具体实操不多说。

4、以下两个授权专利的例子供参考:

一种携带型电子设备,包括:
触敏显示器;
存储器;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
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的一个或多个模块,其被配置为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包括以下指令:
检测与解锁图像对应的预定义位置的接触;
在检测到持续接触的同时根据所述检测到的接触持续移动所述触敏显示器显示的所述解锁图像,其中所述解锁图像为用于用户交互以解锁所述设备的图形交互用户介面对象;以及
如果所述解锁图像从所述触敏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一预定义位置被移动到所述触敏显示器的预定义解锁位置,解锁所述携带型电子设备。

一种具有键盘和触摸显示器的携带型电子设备上的图形用户介面,包括:
所述触摸显示器的第一区域,其显示用户通过所述键盘输入的当前字元串;以及
所述触摸显示器上且与所述第一区域分离的第二区域,其显示所述当前字元串或其部分,以及对所述当前字元串的建议替代字元串;
其中;
如果所述用户激活所述键盘上与分隔符关联的键,所述第一区域的所述当前字元串被所述建议替代字元串替代;
如果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二区域上的建议替代字元串执行手势,所述第一区域上的所述当前字元串被所述建议替代字元串替代;以及
如果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二区域上的所述当前字元串或其部分执行手势,所述当前字元串被保留。

这两个例子,都是使用的通用计算机架构,在此基础上用计算机程序实现特定功能。


可以申请专利的 。

伺服器通过接收、处理、转发特定数据能够实现创造性功能,说明其内在的接收、处理、转发是存在创造性技术方案(方法)的,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可以是软硬体结合,也可以是软体),其具备创造性。


这个关键在于创造性的功能到底有多创造性。以及你的处理方式是否独特。

这么说吧,对方发送了一堆ABABAB,你输出一个上述发了多少个A多少个B,这是常用功能。

对方发了一堆ABAB,你输出对方是用的青轴键盘,用的是左手,并且估计是个男的,而且这个猜测有很强的数据逻辑佐证,这里面就会有个很厉害的演算法推导。

这个例子不严谨,临时想的一个用来举例子。 输入的东西经过你的特殊处理,然后输出实现了新功能,这个过程是满足专利申请客体要求的。


开门见山!

按照您的描述,该伺服器本身无创造性,应当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但该伺服器接收、处理、转发特定的数据,从而实现了创造性的功能,这属于伺服器的功能性应用,可以申请保护该伺服器的这种用途,然而,有关用途的发明创造属于方法类发明创造,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保护,只能申请发明,是否能获得授权则要看该用途发明是否符合授权条件,即是否满足三性的要求。

谢谢阅读!

如果默认技术方案有创造性,且符合专利保护客体,则可以获得专利授权。

题目中的描述的内容应当属于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对于这类申请,《审查指南》有明确的规定: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
审查应当针对要求保护的解决方案,即每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解决方案。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
请属于本部分第一章第4.2节所述情形的,按照该节的原则进行审查:
(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一种演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碟、光
盘、磁光碟、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 上的计算机程序本身,或者游戏的规则
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仅仅涉及一种演算法或者数学计算规则,或者程序本身,
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仅由所记录的程序本身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仅由游戏规则限定的、不包括
任何技术性特征,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实体特征限定的计算机游戏装置等,由于其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
法,因而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但是,如果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介质涉及其物理特性的改进,例如叠层构成、磁轨间
隔、材料等,则不属此列。
(2)除了上述(1) 所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例如在对上述游戏装置等限定的内容中既包括游戏规则,又包括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涉及计算机
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构成技术方案才是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
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
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不是解决技术问题,或者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
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不是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或者获得的不是受自然规律约束的
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种工业过程、测量或测试过
程式控制制,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工业过程式控制制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工业过程各阶段实施的一系列控制,从而获得
符合自然规律的工业过程式控制制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处理一种外部技术数据,通过计算机执行
一种技术数据处理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技术数据实施的一系列技术处理,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数据处
理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通过计算机执
行一种系统内部性能改进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计算机系统各组成部分实施的一系列设置或调整,从而获得符合
自然规律的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改进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
客体。
例:
一种去除图像杂讯的方法
申请内容概述
现有技术通常采用均值滤波方式,即用杂讯周围的像素点的均值替代杂讯的像素值的方式来去除图像杂讯,但这会造成
相邻像素的灰度差值被缩小,从而产生图像模糊的现象。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一种去除图像杂讯的方法,利用概率统计论
中的3θ原理,将灰度值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外的像素点看作是杂讯进行去除,而对灰度值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内的像
素点不修改其灰度值,从而既能有效地去除图像杂讯,又能够减少因去除图像杂讯处理产生的图像模糊现象。
申请的权利要求
一种去除图像杂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输入计算机的待处理图像的各个像素数据;
使用该图像所有像素的灰度值,计算出该图像的灰度均值及其灰度方差值;
读取图像所有像素的灰度值,逐个判断各个像素的灰度值是否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内,如果是,则不修改该像素的灰度
值,否则该像素为杂讯, 通过修改该像素的灰度值去除杂讯。
分析及结论
该解决方案是一种图像数据处理方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有效地去除图像杂讯的同时,又能够减少因去除图像噪
声处理产生的图像模糊现象,是技术问题,该方法通过执行计算机程序实现图像数据的去除杂讯处理,反映的是根据具
有技术含义的像素数据的灰度均值及其灰度方差值,对灰度值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外的像素点视为图像杂讯予以去除,
对灰度值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内的像素点视为图像信号不修改其灰度值,避免像现有技术那样对所有像素点都用均值替
代的缺陷,利用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获得既能有效去除图像杂讯又能减少因去除图像杂讯处理造成的图像模
糊现象的效果,同时由于被替换的像素点明显减少,使得系统的运算量减少,图像处理速度和图像质量提高,因而获得
的是技术效果。因此,该发明专利申请是一种通过执行计算机程序实现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
条第二款规定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题主所述「伺服器接收,处理,转发特定数据,实现创造性功能」,本身是一种技术方案,符合专利保护客体。

但是这是一种活动的方案,或者说一种方法,那么可以用专利来保护的客体,是这种方法。而后面提到的,这个伺服器本身能不能保护,保护客体是一种物的方案,或者说一种装置,和方法是两种客体。在实务操作中,如果同时想保护这个装置(伺服器),通常会虚拟成和方法对应的虚拟装置,即撰写出来是实现相应功能的单元/模块等等看起来是实体的权利要求。至于虚拟装置用于专利维权的效力,目前来讲答主还没碰到过相关案例。


只要你想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通过率接近百分之九十。如果是说发明专利,这个就要具体评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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