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出去遊玩釣魚,回家途中,視線被樹木遮擋,在沒有中心線的公路上,對向一個電動車撞在我左邊後視鏡,他摔倒在地。我自己輪胎被他電動車工具劃破,後交警來之後看過現場提出責任無法認定,後帶他去醫院檢查,沒什麼大問題,基本上屬於皮外傷,但是醫生保守說痛的話再觀察,之後在交警那邊協商不成。。原因是他對我和交警提出的意見都不滿意,請問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對方要求比較過分該怎麼解決。

補充:問過交警,這種電動車一般做非機動車處理


這裡有個細節問題樓主沒有提供,即該電動車是否屬於機動車?

如果不屬於機動車(即非機動車,一般來說就是那種可以腳踏的電動車),在無法認定事故責任的情況,非機動車方無過錯,則過錯歸咎於機動車方。則機動車方需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按照你的描述,交警應該是認為該電動車不屬於機動車。

那麼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換句話來說,上述的賠償項目都在你應該賠償的範圍內。除此以外,就屬於過分的要求,可以堅決予以拒絕。個人觀點吧,如果要的不多,在1000-2000的範圍內就認了吧,畢竟人家也受驚不小;且這事沒釀成大禍已是大吉大利了,都可以喝酒慶祝了。別太計較些許錢財。反之,超過這個範圍,建議請個律師來協調更為妥當些。


謝邀

1.首先報保險

2.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現在的電動車百分之九十五都超過了非機動車的標準,可以算機動車了。(如果對方非要跟你死纏爛打,你可以揪住這一點,提出對對方的電動車進行鑒定認定是否屬於非機動車)3.交警說事故無法認定意味著無法定責,這就給你索賠造成了麻煩。目前看來你這個事故難點在於定責,無法定責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只能協商解決。


第一時間報保險!

第一時間報保險!第一時間報保險!

重要的話說三遍。。。。。。

涉及人傷 交通事故,建議諮詢 你車險承保的 公司,

責任無法劃定,要看對方車輛性質,機動車一般般 五五分,非機動車 視你為全責。

重點來了,不管什麼責任。。。。只要法院敢判,你的保險就必須賠。所以,趕緊問問你家保險,都能賠點啥。。
如果樓主有時間有錢就耗著,先對電動車鑒定,看屬於機動車還是電動車,然後走法律流程。


找個律師,你看看他的電動車,有沒有腳蹬子,如果沒有基本會被鑒定為機動車,然後就是機動車碰撞的範疇了,就是流程的時間比較費事

無法查清事實情況,劃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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