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手


喜歡過別人也被喜歡過。其實想要在一起是相處不累的人,你跟他在一起不必患得患失,也不必曲意逢迎故意討好。這很現實,但是你將要和這個人共度生命很長一段時光啊!所以,舒服比喜歡重要哦。想想和他在一起你有沒有覺得不安心,很累,不能做真實的自己……


建議你們分開一段時間,你可以出去散散心,如果你時常在看到好玩好吃的東西想分享給他,如果你時常在需要幫助的時候想起他,如果你時常在需要人陪的時候想起他,那基本上就是喜歡就沒錯了

如果你出去散心一段時間發現很少有時間想起他,或者甚至有點解脫,那基本上就是你習慣了他而不是喜歡他

僅做參考


簡單舉個例子,如果你一想到這個人會忍不住想笑,很開心,看到他你會有點緊張,有把他放在自己未來的計劃里,我覺得就稱得上是喜歡一個人了。(還有一點,你會時不時地想到他),我感覺戀愛中的人就跟白痴一樣,真的。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有時候一輩子都可能分不清楚究竟誰該愛誰。

其實,不需要像考試解答問題一樣,列舉是否喜歡一個人的答案。只需要懂得愛是相互的一種直覺衝動、印象感受和人際關係即可。從來某些特殊環境下的單相思,或單方面奢求而來的愛情或婚姻,也最容易伴隨環境變化而起伏不定。


謝邀!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心動、害羞、想到他就變得愛笑、想上他、想要更多的了解他、希望這段關係更長久更好、一想到有其他野雞在他身邊勾引就呵呵、設想過同居、有一瞬間想結婚……

1.平時喜歡什麼,做夢有夢見他,代替自己曾經喜歡的人事物?夢有的時候是潛意識

2.回憶第一次見面什麼情景或者喜歡他的原因。如果還有心動的感覺那就還喜歡,如果沒有就byebye

3.冷戰有前情提要?或者有什麼原因?如果雙方還能再交談就問清楚,處理好這段關係。

結合上面,如果都不行了,就分手吧,我最近也是這樣的,我話癆他話少,在一起我挺喜歡但是也沒那麼喜歡了,異地兩個人本身基礎也沒有那麼關係好,不知道在對方目前的位置加上我傲嬌。是給自己最後一點時間,超過三次給我這種不妙又不爽的感覺就分手找下一位。這是我的想法

因為,年輕的好處就是試錯,還有更好的下一次的可能性。所以不要耗太久,到時候可能對方會細數花費清單,或覺得你浪費他時間。


作為各自的另一半,沒有什麼是不可以談談的。冷戰冷夠了想溝通就主動聯繫一下,沒什麼誰先誰後的,不過不要老是一個人主動就好了。可以問為什麼會冷戰,說自己不開心的點在哪等等。我覺得彼此喜歡的話不會忍住不說的,好好溝通真的很重要。冷戰或者生氣的時候可能多少有點懷疑是不是喜歡吧,但是和好之後這種想法會自動蒸發掉,而且雙方交流後會更了解對方一些,感情也會更好。(自己的經驗之談,僅供參考) 加油(? ??_??)?


這種問題怎麼老是問我這個單身時間等於年齡的人啊……看過一篇論文,有一個觀點很有趣。人與人之間的分寸很重要,生人要熟,熟人要親,親人要生。什麼意思呢?與陌生人打交道,要讓人舒服,像朋友一樣,這是生人要熟。而熟人呢?要好,要誠心,不要因為熟就為所欲為,這是熟人要親。親人呢?要相敬如賓,要遠,要有些許距離,才能讓親更珍貴,如漆似膠,註定不能長久,這是親人要生。所以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真的很難,你要明白相互之間在什麼位置,有多少距離,要走到恰恰好好,一段關係才能長久且穩定。至於喜不喜歡,控制一下距離,也就明白了


我同學給我說的是:你對那個人有沒有性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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