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男人,一個愛了太久放不下,一個適合結婚捨不得,怎麼選?
一個女人,有一個異地八年的男朋友,他似乎是個不婚主義者,在結婚的問題上猶猶豫豫。女人呢,等不及想結婚了,就會心寒和失望。這個時候,我出現了,你說深情也好,舔狗也好,比那個男人更適合過日子也好,總之,成功的讓女人愛上了我,並有了想嫁給我的想法。在痛苦的掙扎之下,女人與男朋友提出了分手,之後,心疼的要命,男的也是覺得捨不得,兩人重新審視了對方,並願意在婚姻的問題上努力推進。當這個不婚的想結婚了,女人因為放不下我,又不是很想推進了。女人給自己最後的期限,四個月,好好考慮清楚,給兩個男人一個交代。我看似勝利,實際並沒有成為男朋友的身份,給我的承諾,也不過是他倆因為任何原因結不成會跟我。我知道,這算備胎,這算第二選擇,很不平衡。但是我不想放棄,女人是我遇到的最優秀的,我需要的她都有。我曾想過真的算了,但是每當我冷漠的時候,女人就會對我噓寒問暖,表達她真的放不下,要是不愛我就不會拒絕自己等了八年的男朋友。這個過程就像毒品上癮,又期待又掙扎。怎麼和她相處四個月又不想每天糾結與痛苦,過的太難受了,等待審判太難受了。
在兩個人中間猶豫的時候,選後出現的那個。
因為如果先出現的那個人從一開始就是對的,那根本不會出現後面的那個人。
當先出現的那個人是錯的,他們兩個人的愛情本質上就是再等第三個人出現,女主等了八年纔等到你,題主你要堅信你纔是真正的男主。
和第一個男人複合,在他那裡,她永遠是個出過軌的女人,一次不忠百次不信。
選第二個男人重新開始,她是為了真愛衝破道德的束縛,他是搶到別人女朋友的勝利者。
這其中的愛情底色,簡直是天壤之別。
對你愛的那個女人說說這些話,告訴她,開弓沒有回頭箭,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劈腿了,就不要再回頭。
至於放不下,捨不得,只是人類的情感慣性,選了第一個,依舊會放不下捨不得第二個,此事無解,幾年之後,可能就真的放下了。
你以為愛一個人是什麼?是深入骨髓的一種病,癥狀沒有了,後遺症還有很多年,你一年沒有想起過的一個名字,偶然還是會夢到她的臉,而且還是愛的要死要活,忘記一個人,以年為單位。
陪著她去忘記前任吧,即使難,也比你忘記她要簡單得多,你既然選擇了加入這場三個人的戰爭,就該做最堅定的那一個,否則你何苦亂她的心?
如果你的描述是準確的:
作為旁觀者,我唯一能告訴你的是:「不管她怎麼選,她不會為你們2個任何一個著想,她只會考慮她自己!」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看了你之前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