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一個半月,他回頭了,可是,我卻不是那個曾經的我了,冷冷的接受他的愛,然後,慢慢的冷冷的對他,他或許已經知道了我的想法,也不再特別糾纏了。我也不會再回頭了,因為那太痛了,太痛,太痛!喫過的苦,我不會讓自己再去嘗一遍,吐了的,還能再咽回去?別開玩笑了!都過去了,回不到「和好如初」,「和好「很簡單,「如初」真的很難!別再執迷不悟了,醒醒吧女人!
如果你們兩個只是吵架分手,但雙方沒有新的戀情,心裡還希望能和對方在一起,那就是以朋友的名義緩和關係,如果只是你一個人一廂情願,對方已經開始新的戀情,那我勸你不要做朋友,別問為什麼,我體會過看著她跟新歡逍遙快活的痛
你的想法代表了兩個極端,要麼是你壓根沒愛過,要麼是你愛到不可自拔.
前者只是你十分依賴他,或者換個直白點的詞,你一直在利用他,那麼他不可能平常心對待你,你也不可能真把他只當朋友.
後者不管你們因為什麼分手,看到他難受也好看到到結識新歡也好,你都會無法以平常心對待.
如果你分不清自己屬於前者還是後者,那建議你先學會面對自己吧.
社會心理學家Dr. Petra Boynton做了一系列研究,結果顯示只有在雙方均認同之前的戀愛和性關係對二人不再適合、並且關於未來友誼的形式達成一致之後,分手才能繼續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