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許多國家簽證需要在職證明?
在公司的、在事業單位的、在機關上班的分別需要啥證明?
而自由職業者申請旅遊、過境等簽證需要什麼呢?
謝邀。
開具在職證明是為了證明:
1、有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有足夠的經濟來源支撐往返及在本國內的消費
2、有一定的約束力,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返回國家,不會出現非法滯留
3、您申請簽證並沒有任何不正當的理由
自由職業者,則需要開具銀行流水證明您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對於您的身份、職業相關的一些證明。
謝邀!
我的理解是在職證明的意義主要基於幾點:
1、持續收入來源的保障
2、收入能力的體現
3、回國約束力
對於自由職業者來說,可以提供解釋信加上能支持你的解釋的相關材料,比如合作協議、收入流水、作品等
簽證主要篩查的是有無移民傾向。
有工作會給外國使領館認為,國內穩定移民傾向不足。
會加大簽證的通過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