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司,和出版社合作出書,圖書版權在公司。


一、出版有三個環節:編輯、複製與發行。以公司名義在出版社出書,則是「公司」將該圖書的出版權、發行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授權給了出版社。「公司」只是作為「著作權人」出現,當然不需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二、出版圖書之後,出版社自然有權利銷售該圖書。但是「公司」如果也想自己銷售發行該圖書,那就需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了。許可證一般有零售和批發之分,需要看銷售的形式來定。


這個是不需要的,因為你是和出版社合作出書,出版社也不會要求你們有這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如果是你後面自己要想在銷售出版這個書籍那您公司就需要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只有取得了這個許可證之後才能進行銷售,另外這銷售還需要看您是屬於零售銷售還是批發銷售,另外這兩個可以都有,只是在申的時候兩個類別都申請了就行。希望能解答了您的疑問,


如果你們要進行圖書銷售的話就需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如果你們自己不直接銷售,而是出版社或者第三方進行銷售的話,就不需要這個證。


不需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批發,零售出版物的時候才需要的


公司不需要具備。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相當於作者而已,擁有版權。

公司委託出版社出版自己的作品。

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么你有關係。

卜拉兔出版服務:寫作出版的前前後後(三)——公司出書怎麼操作?這是一篇公司出書的操作方法,希望對您有幫助。


不需要的。如果是後續公司想以自己為主體去進行銷售,去辦理出版物的許可證就行


出版社出,你們如果是作為作者署名的話是不需要的


公司出書是實現著作權的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是這本書的著作權人。這與出版物經營毫無關係,哪怕公司出書後再去銷售自己的書,也無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公司只擁有版權,又不是出版方和發行方,為什麼需要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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