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ICU上班,經常收治車禍重傷的。一次一個老人被撞到病危,肇事方派了一個社會人來和家屬談,態度非常囂張,類似我就是不怕之類的奈何老人子女們都是非富即貴那種的,只回應了一句話:你回去告訴他,我們有錢不用他出,我們只要他坐牢第二天社會人再沒出現,肇事者自己跑來求和 答主還是拿出些誠意吧,滿足不了的也沒辦法了還想到自己前些年騎摩托車把一個轎車側門撞了個坑,雖然我也受了傷車頭變的稀爛,但我是十字路口突然殺出的速度也過快了當然是我的錯,所以我很老實對方下車看了看問我私了還是報警,我說不好意思都可以,聽你的吧,後面愉快的私了了事後才想起我摩托車根本沒牌照 不簽,說明你錢給少了,或者人家不差錢,你自己觀察一下,看是那種?第二種,就沒什麼好說的了,該吃吃該喝喝,該教育你家小孩,好好上學,以後好找工作,家裡有一個坐牢的直系親屬,以後公家單位就不要想了!靠自己努力掙錢。第一種,就加錢,人已經沒有了,你就算萬死,也不能挽回已犯下錯誤了,家屬也是知道的,這種時候談感情沒用的,給錢,給很多錢,給到讓人家相信你有意彌補犯下的錯誤。沒錢?準備坐牢唄!還能怎麼辦?人不死,是交通肇事,人死了就是交通肇事罪,簽不簽都要坐牢,簽了可以輕判,比如一年監外執行!不簽三年,兩年號子,表現好,一年監外 就沒有人覺得這種問題也能提出來是有多麼可笑嗎?而且還上了熱榜。 都到了這個地步你還沒請律師嗎?請了你問律師不得比你上知乎提問強嗎?如果你有律師,我不信你的律師沒告訴過你該怎麼辦。一定是他的方法你沒有能力實現而已。比如更多的補償。所以你來知乎想看看有什麼其他方法能讓對方同意簽字最後給自己量刑。現在你是被告方,萬一哪天成了原告方,再看到這個問題,不知道會怎麼想。人不簽就不簽唄,說給錢給少了,我不信他們沒談過,要麼不攏要麼給不起。錢都給不起還有什麼辦法。最萬能的工具都失效了。 自己做事自己負責。後悔的話從考駕照那天就該反省。 我記得我曾經參與過的一個案子。。。肇事家屬說,為啥要賠那麼多錢,死者家屬哭著吼道,我給你150萬,你把我兒子還給我。。。。。。其實你們這些肇事者,應該感謝法律。多數受害人家屬都是想要肇事者死。。。而自己不要賠償 前年親身經歷,我舅舅是環衛工人,就是垃圾車後面站著的那個人。前年7月的一天凌晨4點,剛開始上班,被一輛黑色轎車追尾,我舅舅剛跳上車。轎車司機醉駕,應該是喝了一晚上酒,開車睡著了,監控錄像里看,黑色轎車完全沒有避讓和剎車的動作。這起事故造成我舅舅雙腿粉碎性骨折,右腿在治療一段時間之後沒保住,膝蓋以下截肢。 這個轎車司機有多讓人寒心呢?前年的事故,去年才開庭的,也就是有一年的時間,這個轎車司機就沒出現過,也沒給過錢,他是酒駕呀,保險根本不管的。有多不要臉呢,就是開庭前一個月,人家全家老小來醫院裝可憐,他媽媽又得下跪又得磕頭,我們家裡的意思其實並不想怎麼樣,然後商量著給15萬現金,就給他出諒解書。當時的治療費用已經80多萬啦,而且醫生表示治療時間特別長。精彩的來了,他們家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去到醫院騙我舅舅簽了字(我舅舅受傷之後神智不太清醒),被我知道了,我想去跟他們家要回來,我跟他們解釋,這種情況法院不會受理的,他們家居然給了我一張(我知道簽了兩張)轉身我就諮詢了法院那邊,法院表示知道。沒過一個小時,法院就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們家來交諒解書,但是法院並不受理。然後又開始裝可憐,他媽媽他姐姐都在耍賴一樣。我們家也沒太苛刻,只要他們給15萬現金,就沒問題。他們家居然說要把人先放出來,再給錢。那能怎麼辦,進去蹲一年半吧。這事沒完了。我舅舅是有工傷保險的,治療費也是環衛墊付的,可這不是他們不給錢的理由,我舅舅因為這個事故,一條腿沒了,另一條腿還不知道以後能用多少。 人做錯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這是在醫院躺了兩年,做了無數次手術,剩下的一條腿。 評論的人仔細看好嘛?!第一,請看清什麼叫主責,人行橫道!沒有紅綠燈的那種!!!提前10米標註禮讓行人那種!還是醫院的大門口!!!相當於學校門口!!!第二,我姥姥工資四千怎麼就有人酸了,以為我們家看的上那些錢?補貼兒女怎麼了?我們家這邊孫子孫女結婚老人拿個幾萬出來很正常!!!姥姥給我花錢,我也會給姥姥花錢!!!如果我們只想省錢也不會帶著姥姥出去旅遊!!!第三,希望你們不要過度猜測我們的心理,我說姥姥工資四千是要證明姥姥是家裡的寶,不是累贅!!!! 第四,如果你們想討論請就事論事,不要再傷害我們。==================我姥姥,79歲,剛爬黃山回來不久,身體健康,腿腳利索。人行橫道,被撞,當場去世,一個小時才聯繫到我們。車主全責。老人一個月工資4000,生活完全自理,有時倒貼兒女。對方車主打算賠償30萬,包含保險公司。車主年齡25歲,未婚,估計婚房早就準備好了。跟我家人哭窮哭慘。在這祝他牢底坐穿。 我就問一句:對方憑什麼要簽?撞死人是你的責任,那你必須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咯。退一步說,現在這種情況,對方是爺爺,你是孫子,你只能供著他,求對方提條件。能滿足的滿足,滿足不了的,洗乾淨屁股等蹲號子吧。 +++++++++++++++++++++++++++++++++++++++++++++鑒於評論區有人質疑駕駛員責任的輕重,我還是來解釋一下吧。或許你們不是做相關工作的,所以不清楚。以我在交通安全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來說,如果夠不上刑事責任,是不需要諒解書這種東西的,因為諒解書的主要作用是作為量刑的依據。那發生了交通事故怎樣的情況會夠得上刑責需要量刑呢?我截取了相關的一部分給各位不懂的人參考一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題主也沒有明說撞死了幾個人,只能確定的是確實撞死了人,那麼請問各位keyboardmen,撞死三人同責和撞死一人主責,算不算駕駛員有責任? 幾年前家父不幸發生了一次車禍。不過問題不大,只是骨裂。加皮外傷。他傍晚遛彎,被一個20歲左右的小伙,騎摩托撞飛了。交警出現場判全責,小伙涉嫌無證駕駛,酒駕,非機動車道逆行。趕到醫院時看著挺嚇人的,全身多處皮外傷,臉全是仲的,都是血。看見家父時第一想法先檢查,如果問題太大,馬上轉院。檢查結果出來,問題不大。第二想法是憤怒,可以不要你錢,必須嚴懲這種違章行為。傷情穩定了,直接聯繫了律師事務所。我的要求是,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等等一分不能少。 據說肇事小伙家條件不太好。所以我的目的就是讓他賠不起,去坐牢。因為那個小伙也住院了,但是受傷較輕,第二天他父親帶著水果來醫院看望家父。被我趕出去了。過了幾天,那小伙出院了和他父親到病房,直接跪下磕頭。一邊哭一邊說,家裡母親病重,外出打工也不容易,摩托車也是借的,等等說了一堆的不容易。沒辦法,已經這樣了,跪都跪了,本就想給他個教訓。想想算了,最後我跟他說別的也不用你賠償了,家父出院後,所有關於住院的單子,你給報銷了就行了。出院那天又當面過來感謝,直接把錢給了,好像還多給了2000。我本以為他會長記性。過了大概有半年,交警隊的(因為之前也打點了交警)給我打電話,那個小伙又騎摩托肇事了,還是全責,問我賠償款給沒給,如果沒給可以聯合另一個受害者一起走法律程序。真有點後悔當初沒把他送進去坐牢。 怎麼就沒人提到,好好開車,是不會遇到需要簽諒解書的情況的?在事故中,只要你不佔主要責任,那麼是沒有刑事責任的,沒有刑事責任,就不需要諒解書,正常賠錢給死者家屬就行了,基本上百萬的不計免賠就夠了。什麼叫主要責任?大家心裡有數吧?你好好開車,就遇不上你撞死人還佔主要責任的情況。你胡逼開車,把人家撞死了,人家不肯簽諒解書,不要你的錢,就要你負刑事責任。有問題么?沒準讓國家教育幾年你就學會好好開車了呢?對你、對社會、對逝者家屬,都是好事兒,善莫大焉。你要是說你不是主責,那就厲害了,一次撞死仨啊? 諒解書一般是涉及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死者家屬或者傷者本人原諒肇事者,希望法院從輕判決。如果沒有諒解書,法院一般都會判處實刑,而有諒解書,在沒有其它惡劣情節的情況下,很大可能法院會判處緩刑。常見的就是肇事罪積極賠償,除去法定賠償外額外再賠償一部分,這部分數額法律沒有規定,你情我願。現在你說對方不簽,我覺得只是雙方沒有達成一致。一種是金額沒達成一致,你給他五萬,他寧願不要這五萬讓你判處實刑。但你額外賠償五十萬,他就願意出具諒解書。也可能他不管你給多少,就是不願意諒解你,因為對於他來說,是失去了親人,多少錢都換不回。所以,不是在於你,你只能儘力最多願意出多少。接受與否在對方,無解。 咋的?現在犯錯了受害者還必須諒解?不諒解是應該的,諒解的過錯方要麼態度到位要麼錢到位,啥都不想付出,你拯救了世界咋地還得諒解你? 先匿了,我曾經交通肇事罪判刑一年,緩刑一年。但是從發生事故的那一天一直到緩刑結束,從來沒有進過看守所或者監獄啥的。對方電動車,我也是沒注意觀察,無心之失。發生事故後我及時撥打了120,122報警。在交警隊等候做筆錄的時候接到消息,對方送醫搶救無效死亡。聽到這個消息感覺天都塌了一樣。感覺對不起對方和對方家屬。懷著這種十分內疚的心理,覺得自己應該好好補償對方,哪怕砸鍋賣鐵。所以後面交警判責時我同意了我全責。也沒去爭辯對方是否機動車,是否有證,是否違章的問題。後面請了個朋友和對方家屬接觸,在交警的配合下進行調解。對方家屬還算明理,事後我個人賠償15,保險賠償95。對方出具了諒解書。後面就是檢察院,法院走下過場。我認罪認罰。最後判一緩一。對自己的生活的確有一定的影響。自己犯的錯誤,自己必須勇敢出來承擔。希望我的經歷能給提問者一些建議。積極面對,積極賠償。 我爸4年前11月30號下午五六點出的車禍,出事前一個小時我還在和他打趣聊天,搶救了到凌晨一點後出來到早上我弟到,沒挺過去!10點走的!後來保險要的證據什麼的都是我提供的,當然會和對面對接!我不恨他們,也不原諒他們,雙方都有過錯,但是我永遠失去了父親,而他們只是破了下財而已!簽諒解書那刻,手在發抖,簽不下去,我大伯在邊上說了一句,前人已走,多想想後人,便沒有了猶豫!我理解那些不願簽諒解書的人,因為因為對方我永遠成了沒爸的人!我也理解那些簽了諒解書的人,因為他們還有父母兄弟需要照顧!你問對方不願簽諒解書怎麼辦?我會說涼拌!簽,是你破財免罪受,不簽,是你犯下的錯應該去贖的!那是他們的選擇,你在把對方親人撞死的那一刻就不應該認為自己還有選擇的權利! 我老丈人被一輛報廢的,沒任何保險,假牌照奧拓撞重傷了,本來老頭子還想著等我小舅子蓋房出把力呢……現在開顱手術,右側軀幹不聽使喚,喪失語言能力……基本廢了!肇事司機在縣公安局開大門,外甥女在縣公安局任副局長,女兒在車管所,女婿在交警隊,兒子在一個外貿公司……這人跟我二姨子她婆婆還沾親帶故的。當場沒有拘留罰款,一個多月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也出不來。撞人的司機竟然通過一個縣公安局的人,找了當村的一個人來說和。說什麼電三輪也是機動車,無牌無證負主要責任;他們有個侄子,前兩年撞死人,做了三年牢,一分錢沒出;他有個外甥,把人腿撞的截肢了,就出了十萬塊……說他們想協商私聊,他們家境好點,可以出20,頂天30。把我小舅子糊的一愣一愣的,害怕自己人負主要責任,害怕他們寧可坐牢不賠償……反倒懇求他們多出點生活費!就他一項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當場就夠拘留15天,罰款5000,一次性扣12分了!還求他們?是,交通事故出了,誰也不願意出,你想和解,不能帶著一付有錢可以擺平一切,卻又捨不得出錢的態度吧?我們寧可不要這錢,也希望老人平平安安的。換了是我們把它撞成植物人,給他30萬他的孩子們幹嘛?出了事,都可以用錢擺平,人們是否以後可以肆無忌憚的出車禍了? 簽諒解書無非兩點1.錢到位了2.態度到位了不簽那就多了就算是看你髮型不順眼不簽也沒半點好說的對方沒有任何義務原諒,而你承擔責任理所應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規定: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一)致人死亡的情形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並不是說只要出現死亡結果,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所以,你是酒駕還是醉駕還是無證駕駛?你是闖紅燈了還是人行橫道不減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判刑都是因為你負主要責任才行三人以上也起碼要同等責任,所以你到底幹啥了。 這社會有條規矩,不遵守的人會死無葬身之地,一輩子陷入噩運,這條規矩很簡單——惹了事,就認栽。說的再命運一些——你做的錯事,需要付出多少代價,並不取決於你個人想法,你只能承擔隨之而來的後果。就拿撞死人來說——好好活著一個生命,莫名其妙死了,帶給對方家庭多大打擊,你能理解嗎?輪到你爸媽頭上,你能接受嗎?我給你二選一,要麼100萬拿走買你爸媽一條命;要麼不給你錢,讓你八竿子打不著的陌生人坐牢,你選哪個?不好意思大前提是你爸媽必須被撞死,只能選必須選馬上選。受害者面臨的就是這種局面,你喜歡在你身上發生嗎?所以我覺得按照公平原則,你撞死人了,一命償一命,不是嗎?可惜法律並不是提倡絕對公平,法律有各種條款和規則,因此才有你可以用賠償獲取諒解的機會,說到底,你只是多一條贖罪之路,還是那句話,錯是你犯的,你就得承擔,沒有為什麼,這是規矩。你應該慶幸自己出生在一個法制相對健全的國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懲罰已經很低。要是放以前,你撞死官老爺家一條狗,都可以亂棍打死,別問為什麼,當時的規矩,誰讓你犯錯呢?所以我是完全不理解你撞死人還覺得自己是「強勢方」的幻覺從何而來,你只能祈禱對方是缺錢又心軟的家庭,能接受你的調節,讓你有贖罪的機會。還是那句話,犯了錯,承擔後果,不是由你能決定代價的,遇到狠點的,你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我認識一個人抽煙閑扯的時候說開車誰都不想出事出了事情直接(指撞人且自己不是全責的情況下)報警自首 叫救護車然後給保險公司打電話自己回家等警察電話或者直接去警局 千萬別屁顛屁顛的跟救護車去醫院會被死者的家屬打死的。自己問心無愧就好(指的是開車途中死者自己作死撞死的)然後千萬別露面直接讓死者家屬跟保險公司談理賠的事情。如果非要你又賠錢又坐牢。直接讓對面打官司 連保險公司一起告。多半結果是賠錢了事,自己屁事沒有。頂多自己修好車開車的時候噁心(原話)如果你全責撞死了人,沒跑路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讓死者家屬諒解你(就是賠錢,多賠錢。)然後啥事情沒有。如果對面不差錢或者就是想讓你坐牢。就是打官司 連保險公司一起告。如果對面是普通人家多半還是多賠錢了事。如果對面有關係就是讓你坐牢。直接不賠錢一分錢不出。吃幾年大鍋菜又出來了。總結來說 不想坐牢就賠錢。不想賠錢就坐牢。 贊同高贊「陳林」 @陳林 的答案開車撞死人,對方不簽諒解書,怎麼辦??www.zhihu.com看到別人都在分析,我給你支個招。先說一個前提:人家給你出價了嗎?如果人家出價的話就簡單了,照著賠就好了。如果沒出價,你就這麼辦:先找個律師,把對方能夠計算到的損失算出來,也就是說法院最終可能判決你需要賠償的「民事賠償」數額,也就是先打聽清楚法院可能會判你賠多少錢。然後把這個數額乘以二報給對方,看對方簽不簽。如果不簽,就乘三。如果還不簽,就乘五。如果還不簽,那就放棄吧,既然這樣都不簽,那麼你乘十倍賠對方肯定還是不簽。那就安心坐牢吧,留下些錢還能讓家人以及出獄後的自己生活好一些。但是法院的判決還是要賠的,那個和簽不簽諒解書沒關係。PS:這裡討論的是法律問題,評論區裡面講道德的人在想什麼?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混淆起來詭辯有意思嗎?PSS:可能我說得不是太清楚,讓有些人產生了誤解。這篇回答講的是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而不是要討論誰對誰錯。 跪在苦主家人面前,以死謝罪一了百了,對方多半不會再說些什麼了 推薦閱讀:
本人ICU上班,經常收治車禍重傷的。
一次一個老人被撞到病危,肇事方派了一個社會人來和家屬談,態度非常囂張,類似我就是不怕之類的
奈何老人子女們都是非富即貴那種的,只回應了一句話:你回去告訴他,我們有錢不用他出,我們只要他坐牢
第二天社會人再沒出現,肇事者自己跑來求和
答主還是拿出些誠意吧,滿足不了的也沒辦法了
還想到自己前些年騎摩托車把一個轎車側門撞了個坑,雖然我也受了傷車頭變的稀爛,但我是十字路口突然殺出的速度也過快了當然是我的錯,所以我很老實
對方下車看了看問我私了還是報警,我說不好意思都可以,聽你的吧,後面愉快的私了了
事後才想起我摩托車根本沒牌照
不簽,說明你錢給少了,或者人家不差錢,你自己觀察一下,看是那種?
第二種,就沒什麼好說的了,該吃吃該喝喝,該教育你家小孩,好好上學,以後好找工作,家裡有一個坐牢的直系親屬,以後公家單位就不要想了!靠自己努力掙錢。
第一種,就加錢,人已經沒有了,你就算萬死,也不能挽回已犯下錯誤了,家屬也是知道的,這種時候談感情沒用的,給錢,給很多錢,給到讓人家相信你有意彌補犯下的錯誤。
沒錢?準備坐牢唄!還能怎麼辦?人不死,是交通肇事,人死了就是交通肇事罪,簽不簽都要坐牢,簽了可以輕判,比如一年監外執行!不簽三年,兩年號子,表現好,一年監外
就沒有人覺得這種問題也能提出來是有多麼可笑嗎?
而且還上了熱榜。
都到了這個地步你還沒請律師嗎?
請了你問律師不得比你上知乎提問強嗎?
如果你有律師,我不信你的律師沒告訴過你該怎麼辦。
一定是他的方法你沒有能力實現而已。
比如更多的補償。
所以你來知乎想看看有什麼其他方法能讓對方同意簽字最後給自己量刑。
現在你是被告方,萬一哪天成了原告方,再看到這個問題,不知道會怎麼想。
人不簽就不簽唄,說給錢給少了,我不信他們沒談過,要麼不攏要麼給不起。
錢都給不起還有什麼辦法。
最萬能的工具都失效了。
自己做事自己負責。
後悔的話從考駕照那天就該反省。
我記得我曾經參與過的一個案子。。。
肇事家屬說,為啥要賠那麼多錢,
死者家屬哭著吼道,我給你150萬,你把我兒子還給我。。。。。。
其實你們這些肇事者,應該感謝法律。多數受害人家屬都是想要肇事者死。。。而自己不要賠償
前年親身經歷,我舅舅是環衛工人,就是垃圾車後面站著的那個人。
前年7月的一天凌晨4點,剛開始上班,被一輛黑色轎車追尾,我舅舅剛跳上車。
轎車司機醉駕,應該是喝了一晚上酒,開車睡著了,監控錄像里看,黑色轎車完全沒有避讓和剎車的動作。
這起事故造成我舅舅雙腿粉碎性骨折,右腿在治療一段時間之後沒保住,膝蓋以下截肢。
這個轎車司機有多讓人寒心呢?
前年的事故,去年才開庭的,也就是有一年的時間,這個轎車司機就沒出現過,也沒給過錢,他是酒駕呀,保險根本不管的。
有多不要臉呢,就是開庭前一個月,人家全家老小來醫院裝可憐,他媽媽又得下跪又得磕頭,我們家裡的意思其實並不想怎麼樣,然後商量著給15萬現金,就給他出諒解書。當時的治療費用已經80多萬啦,而且醫生表示治療時間特別長。
精彩的來了,他們家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去到醫院騙我舅舅簽了字(我舅舅受傷之後神智不太清醒),被我知道了,我想去跟他們家要回來,我跟他們解釋,這種情況法院不會受理的,他們家居然給了我一張(我知道簽了兩張)轉身我就諮詢了法院那邊,法院表示知道。沒過一個小時,法院就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們家來交諒解書,但是法院並不受理。
然後又開始裝可憐,他媽媽他姐姐都在耍賴一樣。
我們家也沒太苛刻,只要他們給15萬現金,就沒問題。
他們家居然說要把人先放出來,再給錢。
那能怎麼辦,進去蹲一年半吧。
這事沒完了。
我舅舅是有工傷保險的,治療費也是環衛墊付的,可這不是他們不給錢的理由,我舅舅因為這個事故,一條腿沒了,另一條腿還不知道以後能用多少。
人做錯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這是在醫院躺了兩年,做了無數次手術,剩下的一條腿。
評論的人仔細看好嘛?!
第一,請看清什麼叫主責,人行橫道!沒有紅綠燈的那種!!!提前10米標註禮讓行人那種!還是醫院的大門口!!!相當於學校門口!!!
第二,我姥姥工資四千怎麼就有人酸了,以為我們家看的上那些錢?補貼兒女怎麼了?我們家這邊孫子孫女結婚老人拿個幾萬出來很正常!!!姥姥給我花錢,我也會給姥姥花錢!!!如果我們只想省錢也不會帶著姥姥出去旅遊!!!
第三,希望你們不要過度猜測我們的心理,我說姥姥工資四千是要證明姥姥是家裡的寶,不是累贅!!!!
第四,如果你們想討論請就事論事,不要再傷害我們。
==================
我姥姥,79歲,剛爬黃山回來不久,身體健康,腿腳利索。
人行橫道,被撞,當場去世,一個小時才聯繫到我們。車主全責。
老人一個月工資4000,生活完全自理,有時倒貼兒女。
對方車主打算賠償30萬,包含保險公司。車主年齡25歲,未婚,估計婚房早就準備好了。跟我家人哭窮哭慘。
在這祝他牢底坐穿。
我就問一句:對方憑什麼要簽?
撞死人是你的責任,那你必須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咯。
退一步說,現在這種情況,對方是爺爺,你是孫子,你只能供著他,求對方提條件。能滿足的滿足,滿足不了的,洗乾淨屁股等蹲號子吧。
+++++++++++++++++++++++++++++++++++++++++++++
鑒於評論區有人質疑駕駛員責任的輕重,我還是來解釋一下吧。
或許你們不是做相關工作的,所以不清楚。以我在交通安全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來說,如果夠不上刑事責任,是不需要諒解書這種東西的,因為諒解書的主要作用是作為量刑的依據。
那發生了交通事故怎樣的情況會夠得上刑責需要量刑呢?
我截取了相關的一部分給各位不懂的人參考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題主也沒有明說撞死了幾個人,只能確定的是確實撞死了人,那麼請問各位keyboardmen,撞死三人同責和撞死一人主責,算不算駕駛員有責任?
幾年前家父不幸發生了一次車禍。不過問題不大,只是骨裂。加皮外傷。
他傍晚遛彎,被一個20歲左右的小伙,騎摩托撞飛了。交警出現場判全責,小伙涉嫌無證駕駛,酒駕,非機動車道逆行。
趕到醫院時看著挺嚇人的,全身多處皮外傷,臉全是仲的,都是血。
看見家父時第一想法先檢查,如果問題太大,馬上轉院。檢查結果出來,問題不大。
第二想法是憤怒,可以不要你錢,必須嚴懲這種違章行為。傷情穩定了,直接聯繫了律師事務所。我的要求是,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等等一分不能少。 據說肇事小伙家條件不太好。所以我的目的就是讓他賠不起,去坐牢。
因為那個小伙也住院了,但是受傷較輕,第二天他父親帶著水果來醫院看望家父。被我趕出去了。
過了幾天,那小伙出院了和他父親到病房,直接跪下磕頭。一邊哭一邊說,家裡母親病重,外出打工也不容易,摩托車也是借的,等等說了一堆的不容易。
沒辦法,已經這樣了,跪都跪了,本就想給他個教訓。想想算了,最後我跟他說別的也不用你賠償了,家父出院後,所有關於住院的單子,你給報銷了就行了。出院那天又當面過來感謝,直接把錢給了,好像還多給了2000。
我本以為他會長記性。過了大概有半年,交警隊的(因為之前也打點了交警)給我打電話,那個小伙又騎摩托肇事了,還是全責,問我賠償款給沒給,如果沒給可以聯合另一個受害者一起走法律程序。
真有點後悔當初沒把他送進去坐牢。
怎麼就沒人提到,好好開車,是不會遇到需要簽諒解書的情況的?
在事故中,只要你不佔主要責任,那麼是沒有刑事責任的,沒有刑事責任,就不需要諒解書,正常賠錢給死者家屬就行了,基本上百萬的不計免賠就夠了。
什麼叫主要責任?大家心裡有數吧?你好好開車,就遇不上你撞死人還佔主要責任的情況。
你胡逼開車,把人家撞死了,人家不肯簽諒解書,不要你的錢,就要你負刑事責任。
有問題么?沒準讓國家教育幾年你就學會好好開車了呢?對你、對社會、對逝者家屬,都是好事兒,善莫大焉。
你要是說你不是主責,那就厲害了,一次撞死仨啊?
諒解書一般是涉及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死者家屬或者傷者本人原諒肇事者,希望法院從輕判決。如果沒有諒解書,法院一般都會判處實刑,而有諒解書,在沒有其它惡劣情節的情況下,很大可能法院會判處緩刑。
常見的就是肇事罪積極賠償,除去法定賠償外額外再賠償一部分,這部分數額法律沒有規定,你情我願。
現在你說對方不簽,我覺得只是雙方沒有達成一致。一種是金額沒達成一致,你給他五萬,他寧願不要這五萬讓你判處實刑。但你額外賠償五十萬,他就願意出具諒解書。也可能他不管你給多少,就是不願意諒解你,因為對於他來說,是失去了親人,多少錢都換不回。
所以,不是在於你,你只能儘力最多願意出多少。接受與否在對方,無解。
咋的?現在犯錯了受害者還必須諒解?不諒解是應該的,諒解的過錯方要麼態度到位要麼錢到位,啥都不想付出,你拯救了世界咋地還得諒解你?
先匿了,我曾經交通肇事罪判刑一年,緩刑一年。但是從發生事故的那一天一直到緩刑結束,從來沒有進過看守所或者監獄啥的。
對方電動車,我也是沒注意觀察,無心之失。發生事故後我及時撥打了120,122報警。在交警隊等候做筆錄的時候接到消息,對方送醫搶救無效死亡。聽到這個消息感覺天都塌了一樣。感覺對不起對方和對方家屬。懷著這種十分內疚的心理,覺得自己應該好好補償對方,哪怕砸鍋賣鐵。所以後面交警判責時我同意了我全責。也沒去爭辯對方是否機動車,是否有證,是否違章的問題。
後面請了個朋友和對方家屬接觸,在交警的配合下進行調解。對方家屬還算明理,事後我個人賠償15,保險賠償95。對方出具了諒解書。
後面就是檢察院,法院走下過場。我認罪認罰。最後判一緩一。
對自己的生活的確有一定的影響。自己犯的錯誤,自己必須勇敢出來承擔。
希望我的經歷能給提問者一些建議。積極面對,積極賠償。
我爸4年前11月30號下午五六點出的車禍,出事前一個小時我還在和他打趣聊天,搶救了到凌晨一點後出來到早上我弟到,沒挺過去!10點走的!後來保險要的證據什麼的都是我提供的,當然會和對面對接!我不恨他們,也不原諒他們,雙方都有過錯,但是我永遠失去了父親,而他們只是破了下財而已!簽諒解書那刻,手在發抖,簽不下去,我大伯在邊上說了一句,前人已走,多想想後人,便沒有了猶豫!我理解那些不願簽諒解書的人,因為因為對方我永遠成了沒爸的人!我也理解那些簽了諒解書的人,因為他們還有父母兄弟需要照顧!你問對方不願簽諒解書怎麼辦?我會說涼拌!簽,是你破財免罪受,不簽,是你犯下的錯應該去贖的!那是他們的選擇,你在把對方親人撞死的那一刻就不應該認為自己還有選擇的權利!
我老丈人被一輛報廢的,沒任何保險,假牌照奧拓撞重傷了,本來老頭子還想著等我小舅子蓋房出把力呢……現在開顱手術,右側軀幹不聽使喚,喪失語言能力……基本廢了!
肇事司機在縣公安局開大門,外甥女在縣公安局任副局長,女兒在車管所,女婿在交警隊,兒子在一個外貿公司……這人跟我二姨子她婆婆還沾親帶故的。當場沒有拘留罰款,一個多月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也出不來。
撞人的司機竟然通過一個縣公安局的人,找了當村的一個人來說和。說什麼電三輪也是機動車,無牌無證負主要責任;他們有個侄子,前兩年撞死人,做了三年牢,一分錢沒出;他有個外甥,把人腿撞的截肢了,就出了十萬塊……說他們想協商私聊,他們家境好點,可以出20,頂天30。
把我小舅子糊的一愣一愣的,害怕自己人負主要責任,害怕他們寧可坐牢不賠償……反倒懇求他們多出點生活費!就他一項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當場就夠拘留15天,罰款5000,一次性扣12分了!還求他們?
是,交通事故出了,誰也不願意出,你想和解,不能帶著一付有錢可以擺平一切,卻又捨不得出錢的態度吧?我們寧可不要這錢,也希望老人平平安安的。換了是我們把它撞成植物人,給他30萬他的孩子們幹嘛?
出了事,都可以用錢擺平,人們是否以後可以肆無忌憚的出車禍了?
簽諒解書無非兩點
1.錢到位了
2.態度到位了
不簽那就多了
就算是看你髮型不順眼不簽也沒半點好說的
對方沒有任何義務原諒,而你承擔責任理所應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規定: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致人死亡的情形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並不是說只要出現死亡結果,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所以,你是酒駕還是醉駕還是無證駕駛?你是闖紅燈了還是人行橫道不減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判刑都是因為你負主要責任才行三人以上也起碼要同等責任,所以你到底幹啥了。
這社會有條規矩,不遵守的人會死無葬身之地,一輩子陷入噩運,這條規矩很簡單——惹了事,就認栽。
說的再命運一些——你做的錯事,需要付出多少代價,並不取決於你個人想法,你只能承擔隨之而來的後果。
就拿撞死人來說——
好好活著一個生命,莫名其妙死了,帶給對方家庭多大打擊,你能理解嗎?輪到你爸媽頭上,你能接受嗎?我給你二選一,要麼100萬拿走買你爸媽一條命;要麼不給你錢,讓你八竿子打不著的陌生人坐牢,你選哪個?不好意思大前提是你爸媽必須被撞死,只能選必須選馬上選。
受害者面臨的就是這種局面,你喜歡在你身上發生嗎?
所以我覺得按照公平原則,你撞死人了,一命償一命,不是嗎?
可惜法律並不是提倡絕對公平,法律有各種條款和規則,因此才有你可以用賠償獲取諒解的機會,說到底,你只是多一條贖罪之路,還是那句話,錯是你犯的,你就得承擔,沒有為什麼,這是規矩。你應該慶幸自己出生在一個法制相對健全的國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懲罰已經很低。
要是放以前,你撞死官老爺家一條狗,都可以亂棍打死,別問為什麼,當時的規矩,誰讓你犯錯呢?
所以我是完全不理解你撞死人還覺得自己是「強勢方」的幻覺從何而來,你只能祈禱對方是缺錢又心軟的家庭,能接受你的調節,讓你有贖罪的機會。
還是那句話,犯了錯,承擔後果,不是由你能決定代價的,遇到狠點的,你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我認識一個人
抽煙閑扯的時候說
開車誰都不想出事
出了事情直接(指撞人且自己不是全責的情況下)
報警自首 叫救護車然後給保險公司打電話
自己回家等警察電話或者直接去警局 千萬別屁顛屁顛的跟救護車去醫院
會被死者的家屬打死的。
自己問心無愧就好
(指的是開車途中死者自己作死撞死的)
然後千萬別露面直接讓死者家屬跟保險公司談理賠的事情。
如果非要你又賠錢又坐牢。
直接讓對面打官司 連保險公司一起告。
多半結果是賠錢了事,自己屁事沒有。
頂多自己修好車開車的時候噁心(原話)
如果你全責撞死了人,沒跑路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讓死者家屬諒解你(就是賠錢,多賠錢。)然後啥事情沒有。
如果對面不差錢或者就是想讓你坐牢。
就是打官司 連保險公司一起告。
如果對面是普通人家多半還是多賠錢了事。
如果對面有關係就是讓你坐牢。
直接不賠錢一分錢不出。
吃幾年大鍋菜又出來了。
總結來說 不想坐牢就賠錢。不想賠錢就坐牢。
贊同高贊「陳林」 @陳林 的答案
看到別人都在分析,我給你支個招。
先說一個前提:人家給你出價了嗎?如果人家出價的話就簡單了,照著賠就好了。
如果沒出價,你就這麼辦:
先找個律師,把對方能夠計算到的損失算出來,也就是說法院最終可能判決你需要賠償的「民事賠償」數額,也就是先打聽清楚法院可能會判你賠多少錢。
然後把這個數額乘以二報給對方,看對方簽不簽。如果不簽,就乘三。如果還不簽,就乘五。
如果還不簽,那就放棄吧,既然這樣都不簽,那麼你乘十倍賠對方肯定還是不簽。
那就安心坐牢吧,留下些錢還能讓家人以及出獄後的自己生活好一些。
但是法院的判決還是要賠的,那個和簽不簽諒解書沒關係。
PS:這裡討論的是法律問題,評論區裡面講道德的人在想什麼?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混淆起來詭辯有意思嗎?
PSS:可能我說得不是太清楚,讓有些人產生了誤解。這篇回答講的是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而不是要討論誰對誰錯。
跪在苦主家人面前,以死謝罪一了百了,對方多半不會再說些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