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海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自7月13日起,上海市将取消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第一次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及以上处罚)模式,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热乎的,发一下吧。

今早7:45带孩子去社区医院打疫苗,家-医院直线1.2公里,中间不通,要绕几百米,骑电瓶车带著老婆孩子就去了,一路上一直观察著,就想大老远看到警察就停车让老婆下来,结果走了五个红绿灯没见到警察,最后两个灯的时候粗心了,看到警察的时候他已经看见我了,老婆下来我直行,警察把我拦下,教育了一通罚款30。 这个我认,因为我知道不该带老婆一起,可是老婆不会骑自行车,家里没机动车,打完针我还要送儿子去老人那边带,所以认了,作为一个公路山地骑行爱好者,遵纪守法不闯红灯是一直坚持做的,奈何今天想钻空子被治理了哈哈。

以后不会再带老婆骑电瓶车了。

昨天到今天,警察抓行人和非机特别凶。南京西路茂名北路那块今早二十多个警察辅警在那里抓,十分钟能抓十好几个。


【怎么看待7月13日起上海行人闯红灯一律直接处罚?能治好中国式过马路吗?】

我的答案是:不能

有人说乱穿马路是因为斑马线太远,有人说闯红灯是因为深夜路口根本没有车。他们考虑到了特定场景下的更优解,却没考虑到普适场景下的潜在威胁。群体的思想总是会滑坡的,深夜24时可以闯红灯,那23时呢?22时呢?

太多人永远只看到自己在此刻的利益,他们以为道路规划者没有考虑到这、没有考虑到那。今天乱穿马路吓到路过的司机,明天开车上路又会咒骂那些乱穿马路的人没有素质。

那些说自己小区出口离斑马线太远了所以要乱穿马路的人,他们说这话的时候不会想到,自己当初买房时为了便宜,舍弃了靠近大路的小区、选择了便宜的不靠路口的小区。世上一切都是公平的,选择了便宜的小区,就要承担出行的不便;选择了生孩子,就要承担带孩子产生的成本。以带孩子去医院为题材的段子我听了太多太多了,知道带孩子不方便为什么不打车呢?觉得打车麻烦为什么不自己开车呢?觉得医院不方便停车不好意思所有人来医院的人停车都不那么方便,觉得打车贵不好意思你连这点预算都没有还生什么孩子?

即使是平均素质较高的上海,我依然不看好,那些闯红灯、乱穿马路的人他们在违法的时候心里永远想著是因为客观因素,逼著我违法的,不是我本意要违法的,我并不感到羞愧。放眼亚洲,新加坡可能是惩罚交通违法比较严格的城市了,但真实情况是在市区的深夜依然有行人冒著鞭刑的风险闯红灯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我们遵守交通规则的本质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大家能有秩序的通行,避免互相抢道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挤和混乱。很多道路设计并不合理,过马路需要向前走很长一段路才能走到路口,还有深夜根本没车的情况你还在那里傻傻的等绿灯?与其闯红灯处罚真不如改为成年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这样就会大大降低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毕竟每个人都惜命


说一件行人走非机动车道的事情吧。坐标闵行沈杜公路地铁口。

就是这个路口,看到前面走著的行人了吗?走在这是违法的!!!这是非机动车道!!!我去问交警叔叔,交警叔叔说:有标志非机动车道的。我回过头去拍照发现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标示。而且在路口十分钟走过了大约好几十个人。后来交警叔叔直接不管了。我就去问标志在哪里。

交警叔叔又说,这是常识,都知道的。民法典写的很清楚。那红绿灯你怎么知道看啊,我说那是我知道标志在哪里啊!这个没有标志啊,随机采访了几个路人,大家也都不知道这是非机动车道。

我就建议说:警察叔叔,这个地方没有标志,很危险,能不能建议一下去弄一个标志,这每天一半人都在这里走啊。出了地铁这隔壁就是公交站,所以人很多啊。交警说: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法院行政复议……

如果有认识能说上话的,能不能考虑一下这个建议啊!


个人感觉,中国式过马路和闯红灯现象在上海表现不是很明显。

中国式过马路这件事情要分情况来看的。有一些时候,可能是在一个大路口,绿灯的时间比较短,行人们还没走到就变红灯了。还有一些地方,有人行道,但是没有红绿灯。但是,开车的一般不会主动避让行人,那行人只能扎堆前行了。那这种情况,可能是需要交通部门去改善了。

对于闯红灯罚款这件事,我认为罚款不是目的。主要还是想引起大家的注意,主动保护自身安全。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