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徹底改變了我思考問題的方式,尤其在面對大眾流行文化時,它讓我更加理智,不會輕易跟風從眾,也不會刻意批判質疑。
究其原因,搖滾樂作為上世紀六七十年代西方的大眾流行音樂,其文化的種子播撒到中國已經是改革開放之後的事情,所以這一曾經流行於全球的音樂文化,來到中國卻成為了相對小眾的存在。這種之於中國本土主流文化的尷尬地位,給中國搖滾樂迷帶來了弊端,也帶來了好處。
弊端便是,有些認知不夠到位的人,對搖滾樂的態度是兩極分化的,要麼充滿誤解和否定,要麼過分高估。
好處便是,當你相對清晰地了解了這種音樂文化之後,作為中國樂迷你將會給予亞文化、邊緣文化更多的理解和包容,同時也不會輕易貶低通俗文化的存在價值。
做一個擁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沉默的大多數」,不徹底淪為「單向度的人」,也不胡亂否定和反叛,站到大眾的對立面。總而言之,真誠面對自己的內心即可。
這就是搖滾樂帶給我的一切。
2003年前後,我在北京柳芳街某個小區租了個破一居;那是個很普通的小區。
隔三岔五地看見一個人,老是戴著一頂白色的帽子,帽子正中有一顆紅色五角星,開著一輛敞頂的北京吉普,跟小區里的大爺阿姨比起來,並不突兀,非常的「和大夥去趁涼」。
我認識他,但他不認識我。他只知道我也住在這個小區,有時候撞上了,因為有點面熟,偶爾會互相微微地點個頭。
他不知道,再往前的十年前,大二的我給他寫過信,很長的信。一個毛頭大學生在信中,雲山霧罩地說了很多壓抑與叛逆,束縛與自由;還不知高低地說到了搖滾,說到了搖滾精神。
肯定是毫無章法的信,肯定是一知半解的信;雖然當時不這麼想,但現在看來,肯定是那種把人家當作電腦回收站的信。
好在對於搖滾的熱愛肯定是真誠的,對於既有慣性的掙脫慾望,肯定是一目了然的。
他的公司居然給我回信了,寄來一張他演唱時的照片,照片後面草草地寫了兩個字:堅持。
當時我萬分激動。
十年後,他在我對面,沖我微微點頭。
他不知道,他是我十餘年來最喜歡的搖滾人。樓上我租住的破一居里,有很多搖滾音樂磁帶和CD;這裡面也包括他所發行的全部磁帶和CD,並且裡面所有的歌,我都會唱。
我也沖他微微點頭,並沒有激動地走過去,請他簽名。
他叫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