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和大陸公司同一個法人,兩個公司之間可以互相轉賬嗎?需要簽什麼協議,合同嗎?另外需不需要交稅呢

求懂的大神給講講


可以的。就算不是同一個法人也是可以轉的。不需要簽協議、不需要提供合同、也不需要繳稅的。

轉賬前先換匯成對方能接收的幣種就可以的。比如:大陸賬戶轉香港賬戶,要先換匯成港幣再轉到香港賬戶;香港賬戶轉大陸賬戶亦是如此。


香港公司和大陸公司屬於不同的主體,如果有真實貿易往來,是可以互相轉賬的。


可以的,不需要協議 合同 也不需要交稅

但是大陸賬戶是不能直接向香港賬戶轉賬的,需要先進行換匯,再把資金轉到香港賬戶,還有國家政策規定每人每年只有5萬美金外匯額度,達到這個額度就不能再進行換匯了


可以的,香港公司賬戶都是以外幣形式轉到國內公司賬戶,所以國內的賬戶必須能接收外幣才行,且國內公司不能無緣無故接收一筆外匯,得有相關業務合同和報關單等,不影響出口退稅


可以的,關聯公司,


你好 不是你這樣操作的呢, 轉到大陸公司戶是需要正常繳納所得稅的


可以 但是到賬會很慢 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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