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簡·奧斯汀的小說都是婆婆媽媽的,東家長西家短,就是背地裡嚼舌頭、你拜訪我我拜訪你,談婚論嫁,真的好無聊。相比簡·奧斯汀,我覺得夏洛特·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更符合我的口味,《簡愛》一書情感力量也更深刻,更有悲劇的美。是我錯了嗎?


奧斯丁是那種,阿波羅式的,亞里士多德式的,莫扎特式的藝術家,勃朗蒂姐妹是,狄奧尼索斯式的,柏拉圖式的,瓦格納式的藝術家,英格蘭花園裡的玫瑰和凱爾特荒野中的石楠花是不同的。


既然有懷疑,說明還是願意思考的,這是好事。

可以看得出題主對文學有自己的思考,否則不會有追求悲劇美的需求。題主的問題在於,沒有跳脫出一般讀者未能分清「我喜歡」和「我評價」這兩個東西。

我喜歡的不一定是好的,我不喜歡的不一定是壞的。我不喜歡海明威,喬伊斯讀起來也費勁,要批判《簡愛》我更是能說上三天三夜,但這不妨礙我肯定他們的價值,肯定他們文學史上的地位,甚至如果有人否定《簡愛》的價值,我還會為它奮起而辯護;我喜歡看歐美同人,喜歡看丹·布朗,喜歡看《穿普拉達的女魔頭》,但我絕不會認為它們可以和勃朗特、喬伊斯和海明威平起平坐。

奧斯汀的小說聚焦於鄉村那三兩戶人家,視野確實不大,但是卻被譽為「在三寸象牙雕刻人間」,通過鄰里鄰居的小事,反映的是時代的風貌,正如狄更斯是維多利亞時代的名片,奧斯汀則是攝政時期的代言人,事無巨細地表現當時的風貌,從婚嫁禮儀到社交和遺產繼承,奧斯汀的小說就是一套豐富的風情志。雖然奧斯汀沒有構建出簡愛這樣強有力的人物(which正是我一個朋友不喜歡《簡愛》的地方)但她筆下的人物仍然生動活潑,也有超出時代的精神:笨拙而善良的凱瑟琳、敢於說不的伊麗莎白、愛牽紅線的愛瑪和理智冷靜的安妮。這些人物同我們身邊的人一樣,有優點有缺點,既發光發熱,又在故事中進行自己的成長;同時,故事中討論婚姻與愛情,討論處世態度,討論如何保持得體又不失幽默、堅持原則又不失風趣。成長和愛情,難道不是文學中最偉大的母題之一嗎?

至於文學性,就談兩部作品:《諾桑覺寺》和《愛瑪》。前者是奧斯汀為了諷刺當時流行的哥特小說而仿擬的作品,這是一部關於小說本身的小說,我們可以看到年輕的作者在思考自己的創作思路,同時也在思考小說這一在當時新興的文體,並且在情緒激動的時候,跳脫出敘事直接為小說辯護;後者是奧斯汀成熟期的作品,代表了奧斯汀的最高水平,其中對於懸疑、延宕和限知視角的使用,在後人討論懸疑偵探小說的時候,總要被當作早期先例來探討,看奧斯汀是如何吸引讀者與女主角一起被矇騙,儘管作者給出了足夠的細節。

至於《簡愛》,可探討的地方有很多,它也不是完美的,比如它哥特式的情節其實和當時很多的哥特小說類似,比如它靠近結尾時忽然出現的機械降神將兩人的地位推到平等,比如簡·愛這個角色如何為了突出獨立而失去了女性的韌性。夏洛蒂·勃朗特後來也寫了一部鄉鎮題材的作品,叫Shirley,作品很長,也有意思,但是卻不如奧斯汀處理這個題材處理得有意思。最後,如果要談情感的力量和悲劇的美以及在西方文學史上的地位,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嘯山莊》是遠凌駕於《簡·愛》之上的作品,那才是蕩氣迴腸、堪稱經典的悲劇。

以上。謝邀。


不好意思是Jane Austen


你說的有道理


勃朗特對於奧斯汀評價也不高,覺得她缺乏感情力量。文學趣味各有不同,我覺得如果只是閱讀而言不喜歡奧斯汀並沒什麼大不了,但是如果研究英國文學那奧斯汀還是避不過去的。

之所以對Austen評價很高,是因為她對於英國文學的貢獻確實傑出。她的小說將Samuel Richardson和Henry Fielding開創的兩種小說傳統融為一體,而且witty的語言、irony的運用、自由間接引語的使用基本奠定了英國小說的很多特色。愛略特在寫作初期就模仿過austen對於scene的描繪(雖然我真沒看出來她的模仿有啥成果),而到了20世紀初,Forster在小說創作也基本受austen風格影響很深(他用在劍橋上學得的獎學金買了一套austen小說的精裝本)。甚至在小說之外,我覺得王爾德戲劇里的那種wit也是與austen一脈相承的(可能純屬巧合)。

另外一方面,從題材而言,austen的小說整體展現了英倫風情,既有恬靜的鄉村生活,又有浪漫的愛情,這是英國人對他們文化推崇備至的一部分。這樣的歲月靜好背後,掩蓋了罪惡的奴隸貿易(1807通過法案杜絕販奴,1833正式廢除奴隸制)與殘忍的殖民擴張,幾十年後衝進圓明園打砸搶燒的,不也是他們嗎?

然而,austen的小說是田園生活的最後輓歌。在她的小說里中產階級雖已初現鋒芒,但奧斯汀意識形態上是gentry也就是鄉紳貴族這邊的,所以對於靠商業起家的中產階級還是態度曖昧(對於做律師的就還好)。之後英國小說進入維多利亞全盛期,工業主義、城市生活成了主要的話題。雖然還有gaskell筆下的「南方」,但鄉村已經是以落寞的姿態出現,更像是城市的陪襯。

不可否認,austen的保守力場也讓她贏得了與她同期的較為激進的作家的「身後名」,在別人歌頌法國大革命被封殺的時候,英國當局者正需要austen這樣「歲月靜好」的小說家。(有興趣可以讀讀謝莉·德威斯的《不只是簡·奧斯汀》這部傳記,記錄了7個被文學史忽視的女作家)


我剛好相反,握手。


你的錯?還是……簡奧斯汀的錯?可能都沒錯丫。你也說了,是口味的問題丫。

《簡愛》的愛是強烈的愛,簡愛的好朋友就說:「你把別人的愛看得太重了。」

《傲慢與偏見》是比較冷靜的愛情,有理有據。你覺得瑣碎的親情就寫得很好,很有生活的婦女腔。


很正常,奧斯汀描寫的是她的那個時代,我們對此基本不了解,包括裡面的社交禮儀,遊戲,基本完全不懂,所以讀起來有些無聊很正常


這個就是個人喜好的問題了。螃蟹好吃,不是每個人都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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