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三理科生,有報考法學的意願,分數上五校四院里基本能選擇西政,華政可以沖一下。但不知道法學的專業的學習性質更偏向哪一邊,同時自己記憶能力較差,擔心要記憶的知識過多的話會學起來會寸步難行。希望能有學長或者業內人士給出建議,究竟是該選擇還是該放棄


死記硬背的,不少。理解的,更多。思維方法真的很重要,但是啥都記不住,空有思維方法肯定不行。

不知道你的具體情況,但是就我見到的,大部分背誦不是問題,理解才是問題。司法考試的話,和平時學習不一樣,太多了,所以誰背誦都是問題。


相輔相成。邏輯可以抓住本質,記憶起來就快;記不住或者記錯了,邏輯根本就錯了。比如,我一直認為:民訴法是規定法院與當事人互動的程序的法律——原告起訴,法院立案,被告應訴,法院開庭;民訴法還是保障權利救濟的法律——申請人申請保全,被申請人可以複議。就是這樣,抓住邏輯,就可以方便記憶。
思辨能力。

我見過一些很厲害的刑事律師,連常見的搶劫罪的法條規定都不會背,但不妨礙他們做業務。

開庭之前有的是時間給你翻書。
少一個,學不好
法學類一是背,各種法律條文規範

二是理解,法理需要理解


啊?我不是學法學的啊@Leeka 快來回答下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不理清楚邏輯,浩如煙海的法學知識你能記到多少?不進行最起碼的記憶,腦袋裡空空如也,你又如何進行推理?
都重要。非要比較的話,還是法學思維更重要。
首先,以前司法考試是需要一定記憶力的,但是平時學習過程基本還是去了解法律背後的原理!而且每個部門法的體系性強弱不一樣,像民法刑法還是比較有體系,而經濟法等學科可能會因為這些專業本身沒有深入研究而難以提現體系性!總的來說,考試還是需要一定記憶,但大部分還是需要在了解法律原理的基礎上記憶!而等到你畢業以後出去做律師了,你會發現法律上一門熟能生巧的專業!歷練多了,就熟稔了


我不是法學的,不能瞎評論誤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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