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輸給了人性,怪誰呢,不是人人都是聖人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因為你需要,所以這個行業才能延續下去。

假如你明明不喜歡不想,拉你入伙那便是騙。

從供需關係來說,怪自己。

從推廣洗腦的角度來說,怪那些平台。


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賭場,一方面是自己,一方面是心魔。

賭博的危害人人皆知,一旦有場所就好奇心作祟總想試試運氣,無論籌碼大小都忍不住玩幾下。

另一面自己的原因就是金錢的誘惑和控制能力方面讓自己不在認知自己迷失自己。

心魔可以理解為,輸錢的時候不服氣,贏錢的時候貪心。


墮落的想法是怪周圍環境,或者社會,如果社會不這樣 我怎麼會那樣呢。當然社會本就是這樣,我們也無法使他不那樣,不對嗎。就看你站在什麼角度去看問題,如果是一個賭徒的角度,那肯定是賭場的問題啊,是賭場坑了你的錢,為什麼呢,因為你輸錢了。如果是一個墮落極端分子,那肯定是社會的問題啊,不用看啊,我為什麼要賭因為我沒錢,我需要錢,是周圍環境影響我的,是社會本質問題,我只是忍不住想賺錢而已,我有錯嗎。如果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我我正氣凜然的說賭博是不對的,你賭博本身就不對,我看不起賭徒之類的,但這個社會誰不在賭 只是賭的方式不同,所謂的賭就是個選擇罷了,這個賭博賭的是一夜暴富,來的快那種,我們的人生一般都是經過無數積累才有可能一賭成功,那些正氣凜然的,我大多數都是看不起的,賭徒可恨,但他們更可憎,他們有無數想法,他們巴不得你在泥塘里出不來,但你想出來的時候,又有吳數的行動在扯你後腿,把你拉下去。在我看來,賭徒之所以不會有好下場是因為他們心態不明白,不知自己到底想幹什麼,是以一種什麼方式去賺錢,你不能因為賭博使無數人不會有好下場說他不好,也不能說他好。賭博錢,問自己什麼目的,是以一種什麼想法去賭博的,如果想賺錢那應該是以什麼方式去賺錢,而不是一上來說我有十來萬我要賺個1百萬 ,你覺得可能嗎,可能,但問問你自己,自己是什麼逼數自己不知道嗎?沒有嚴密的規劃 就跟風說他是壞的,合適嗎,就好像你把10來萬自願扔進大海里,企圖用這10萬來釣魚你說可能嗎,你不確定你是在餵魚?你最起碼得像釣魚那樣弄吧,,甚至你可以試試把那10萬換種方式啊,例如開店啊,擺地攤啊,這也是人生賭博的一種啊,所以說你問我是賭徒的問題還是賭場的問題,我只能搖搖頭,是你的方法不對罷了,你眼界不行


飯店開著你可以不去吃,不消費啊,所以怪自己


怪賭場能給你道歉嗎?怪賭場你能醒悟戒賭嗎?怪賭場能給你退錢嗎?


是賭場要他去玩的,還是他要去賭場玩的


感謝邀請。

關於賭博媒體和法律一再跟大眾強調,賭博是騙人的,是違法的。可是還有很多人存在僥倖心理,抱著投機取巧的心理去掙那一本萬利,結果卻輸個底掉。最後只能在夾縫裡生存,沒有該有的自由和舒服。

我覺得賭博的心理是天生的。誰都有賭博的心理,那種刺激感,作為生物的我們是難以拒絕的。其實賭博更像是一種病,有的人能控制住,就是正常人,有的人控制不住就是「病人」。好比有的人能很好的處理白天的煩惱,到晚上能睡個好覺,不做夢,有的人確對自己接受不了的事異常敏感,晚上睡覺都攪得心神不寧。這就是一種病。

既然是病那就得治。

你說是不是賭場的錯。是也不是。因為國家禁止賭博,所以開賭場是有錯的。但是在某些國家賭博是合法的營生,正常做買賣有什麼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自己輸了錢,下場不好,就壞賭場?還是該怪自己?!

那如果贏了呢?你會感謝賭場給他發錦旗嗎?我猜你拍屁股就走。誠然賭博讓愛賭的人更容易找到發泄的場所,可是最大的問題應該是自己的心。一顆貪婪的心。

還怎麼治呢?視情況而定,視人而定,這很複雜,不能一言以蔽之。總是要治就治貪婪的心。


自己佔大分,自己管不好自己才讓別人鑽了空子


猜測下,賭徒本人會怪自己賭本不夠,怪別人不幫他,怪別人不給他錢。


贏了拍手叫好,輸了哭爹喊娘,不怪自己怪誰,刀沒架在你脖子上,自己要去怪得了誰


你走路摔了一跤你能怪誰


肯定是怪自己多點。我們既然管不了別人。管住自己就可以了。立足於自身。


你說的不是廢話嘛,又不是強迫你打,是你自己忍受不了誘惑


賭場是應該取締的,賭徒也要剋制自己賭博的慾望!


路是自己走的 為什麼要怪別人?


自己,自己不能好好的控制自己的貪婪


作為一個中國公民,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刑法所禁止的行為,都是不利於公民個人和社會整體發展的,而我國在開設賭場方面,是有明確法律條文禁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賭徒會深陷賭場,大概有兩層原因:

一是賭場提供的刺激性消費吸引,很多賭徒就是沖著這種以小博大的刺激體驗去的,而賭場恰恰就是抓住了賭徒的這種心理,通過放長線釣大魚很容易就使很多人失去理智,輸得傾家蕩產。

二是個人自制力的不足,我們看到很多賭徒在輸個精光以後,都是懊悔不已,但是一拿到錢,賭癮瞬間上來了,走進賭場繼續送錢是常態而已。

這兩種原因把賭徒最後不好的下場分別歸咎於賭場和個人,但是我們不難發現其中邏輯,賭場是並不具有需求的,我們常說有需求就有市場,請仔細思考,賭場到底被哪種人需求了?我想只有開設賭場的人需要它來快去斂財。而個人自制力不足的因素,只是建立在賭場已經開設的前提之下的。所以以上兩點原因,兩相比較之下,應該把主要責任歸咎於賭場。

賭場這種已營利為目的的賭博場所,從價值觀來說,是社會的毒瘤!它宣揚的是一種不勞而獲,以「運」之一字作為信仰的生活方式,時運到了,贏個盆滿缽滿,時運不濟,輸掉內褲也就說一句是運氣不好,接著就是對社會的憤恨,對自己運勢不佳的苦惱。這種價值觀是扭曲的!

賭場中往往資金流量非常大,能夠達到迅速斂財的目的,更應它的巨大資金流量,洗錢這種事自然是隨手而為,而賭徒走進賭場,在資金流大方向朝著莊家匯聚,再朝著指定的人引流的時候,自己的錢在這裡面連個水花都砸不起來,只是被裹挾著一併進了莊家口袋。


當然是自己啊,如果每個賭徒都有克制的能力 賭場擺在那裡又能作多大妖

拉不出屎也不要怪茅房, 若是沾了一身臭味 怪就怪自己去了錯了地方!!


肯定是 怪自己啊 賭場是不會 消失的 利益太大 只能自己克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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