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發

我更同意取締婚姻制度。

啥?我能選擇結婚或不結婚,但不能阻止別人結婚。

哦,明白。

份子錢不是法律條文,不是公司規定,怎麼取締……

你就不去參加別人婚禮不就得了嗎,搞那麼多幹嗎?本來社交就是煩人的事,又沒人強迫你去做


不是該不該的問題,是想不想的問題。想隨就隨,如果你要執意等待它被取締,或許要一千年以後。


存在即合理。在中國的人情社會裡很難取締。


不應該。大家都負重前行,生活之餘無力顧及朋友同伴,份子錢成為相互聯繫的一個橋樑,一送一收都會讓彼此放在心裡。


份子錢的初衷大概是讓人們有個聯繫的理由,現在已經演變成了讓聯繫少的人們直接斷絕聯繫的工具


不應該,至少目前還充當著人與人之間關係維繫的一個紐帶


不想給就不給啊,不去參加婚禮就行了,我就是這麼做的……當然關係好的人的婚禮肯定會去的,份子錢肯定不會少,我也願意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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