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周圍與其他建築間距較近或者相鄰,那麼基礎挖太深,會導致旁邊旁邊建築的基礎出現沉降等問題,進而影響建築的結構安全。

2.挖得太深,土層容易變得不適合基礎工程,嚴重的甚至出現滲水,如果再深,挖到地下水就更麻煩了。

3.基礎挖太深,開挖和回填的工程量就更大,相應的人工和機械成本就更高,對基礎施工的工藝要求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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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挖到吃力層就可以了,太深的話,會造成回填量過大。如果不回填直接修地下室,還有考慮浮力還過大的問題,同時回填沒處理好還有沉降風險。所以結果是浪費錢,效果還不好。


一般情況是:

1、樓房越高,基礎越深;

2、樓房越重,基礎越大;

3、基礎必須坐落在持力層上,如果沒有持力層就用很深的摩擦樁持力(例如迪拜的帆船酒店)。

4、基礎的形式、埋深是設計的重點,設計人員還要通過地質勘察了解地質的實際情況。


建築師,地下工程設計在同事的討論中略有耳聞,列舉一下我認為可能有的問題:

1.周圍和地基下部沒有其他敏感建築和構築物或者不能深挖的不良地質條件,那麼就是浪費錢,增加施工難度,拖慢工程進度,以及增加事故隱患。

2.地基下部有不能開挖的構築物,比如地鐵隧道或者地下戰備倉庫之類,你一樁打穿了,根據引起事故的程度,要分析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當然一般規劃審批的時候也不允許在這些地方建設,或者必須按預留條件建設,防止出現問題。

3.每種基礎形式都有適用範圍,超過適用範圍深挖可能引起安全問題,例如有答主說把持力層打穿了反而引起失穩,打個粗糙的比喻,就像你站在淤泥的硬殼上本來可以站住,一定要一腳跺穿硬殼,於是就陷了下去。

4.另外一種安全問題是自己深挖之後破壞基坑周圍的土體結構,沒有採取合理的基坑支護措施,引起地下水大量流失,土體坍塌等等問題,導致周邊建築物地基被破壞,建築沉降開裂等等問題,禍及左鄰右舍。

5.沒有計劃地深挖,可能造成深層地下土體或者岩層結構破壞,降低了未來深層地下空間利用的可能性或者說提高了操作難度,就如前人破壞環境,後人需要治理。

以上問題我作為建築師解析不清楚,需要結構和岩土工程師來進一步分析。


會更加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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