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一直相處的不錯 後來因為我身上有胎記是整個胳膊的那種 對方母親就非常反對 主要是胎記不遺傳啊!我該怎麼辦 女朋友壓力大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說出來你可能都不信,我們那兒也有一對情侶是因為男生身上的印記黃了的。

情侶雙方父母都認識,都是一個縣城的,兩個人的媽媽都是教師,大家都很熟悉。

兩個人從高中就談戀愛,一直到大學畢業,開始談婚論嫁了。

吃瓜群眾們都等著吃喜糖呢,沒成想兩個人分啦!

分手的原因,據說是兩個人畢業後開始都工作了,沒住一起。

但兩個人都會去彼此那裡玩兒。

有一天女生去找男生的時候,他赤膊在家吃東西,女生髮現男生背上長的印記,好像是黑色的還是紅色的,總之就是挺嚇人的吧。

完了女生就告訴自己媽了,完了她媽就不願意了。

當時包括我們家一些長輩在內的吃瓜群眾都表示不能理解。

一來,這對小情侶也夠純情的,這麼多年愣是沒住一起,女生這才知道男生背上長了啥?!(參考各種大媽的驚訝臉)

二來,女生和她媽也太小題大做了吧,就這點問題檢查一下不得了,幹嘛非要分開啊。

男生背上長得到底是啥,我們現在也不清楚,反正分是妥妥地分啦。

男生現在家庭幸福,已有妻兒相伴。

女生依舊單身,弟弟結婚也沒回來參加婚禮。

不好意思提前講了這個好像和你沒什麼關係的故事。

我想說的就是,如果你女友真的愛你,可以和你一起去醫院檢查,看看遺傳和病變的幾率是多大,大部分醫生不會百分百給你打包票,但是就你的情況,如果真的就是普通印記,醫生會給出一個數據,百分比之類的,告訴你這種情況的極小概率。

然後你們兩個人共同去說服她母親。

在一起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情,這需要你們共同去解決。

靠你一個人去努力是沒用的。

如果她也有分的想法,不如坦誠一點兩個人談一談,聚散隨緣。


如果你覺得這個問題是真心存在,不是故意刁難,然後真的想在一起,那就把胎記去掉就好了。


來了知乎,真長見識,這事也能分手。還是看看看具體因為什麼?

擔心身體,遺傳?這個要去問醫生。

不過也有可能是因為別的原因。如果不甘心就問清楚。然後知道原因後,找出解決方法。

如果無所謂,就分了,分了也不可惜。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就是不喜歡唄,有錢如馬雲馬化騰雙腳雙腳都有胎記也不會計較啥的。


胎記又沒長臉上,又不影響影響找工作

那就很明顯了。別的地方看不上你唄

跟之前那個因為身高不同意的一樣

沒直接說到底是嫌棄你哪方面

你就算沒有胎記可能也會說你矮或者學歷低之類的

找個借口而已


說白了,就是個理由,

就是不喜歡你,僅此而已!

就你還傻乎乎地真以為是胎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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