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後的我高中才真正接觸到一些樂隊,置身現實,卻又時常追憶那個光芒萬丈搖滾的黃金年代,被來回撕扯,心裡很堵,反而違背了搖滾的初衷。(我可能是個假樂迷)


孩子,你這是不純粹導致的戲太多

學點朋克,腦迴路簡單一點,純粹一點,別這麼多戲。想干就干,不想干就干他丫的。讓你的強權力意志指導你,去成為你想成為的人

這世界上沒有假樂迷這一說,假樂迷也不過只是新樂迷而已

搖滾對我意味著什麼?音樂是我的生命,就這麼簡單


年輕的時候我以為搖滾可以改變這個世界。多年以後,我知道搖滾改變不了世界,但確確實實地改變了我。


什麼都不意味。

我從10年開始聽搖滾,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

期間它伴我走過了很多路。

高三我最叛逆的時候,和女朋友分手了,我逃課跑到網吧里,左手拿紙右手拿滑鼠,聽著搖滾打dota。

耳邊響著的是oasis的dont go away,眼睛看到的是自己0-9-0的tb,我一邊淚如雨下,隊友一邊打字噴我,坐我旁邊的大哥勁舞團都不打了,盯著我看。

我至今還記得他看我的眼神,宛如在看憨批 。

去年被綠,主動提出分手的時候,陪伴我的是醒山和往生。

晚上十一點三十六分我提出分手,拉黑一切聯繫方式,帶著工人師傅繼續加班,到凌晨一點半下班的這段時間裡,我耳機里一直循環的,是醒山的她。

她曾是我努力的起點,她也讓我的努力成為了笑話。這一切,是耳機里的這首她,見證的。

搖滾陪我度過了很長的一段歲月,我曾一度認為我會成為它的信徒。

直到我聽到了鮑爺的lazalu,在鮑爺去世的幾天後。

當晚,我做了一個夢,夢中的搖滾化身為大衛鮑伊的樣子,嘲諷我:

別當搖滾的信徒,別當任何事物的信徒,這樣一點都不搖滾。

夢醒,恍然大悟。

去愛你所愛的,那些怦然心動,一見鍾情的。

去質疑一切你該質疑的,任何的道理,實踐過再說。

去努力工作,然後,喜歡音樂就去聽,喜歡樂器就去學,喜歡什麼就勇敢的去做什麼,真實且熱愛你的生活,態度謙卑但不卑微。

倘若你能做到這些,真實且虔誠的生活著,那麼即使你不聽搖滾樂,我也會覺得你很搖滾。

這種骨子裡的搖滾,要比那些被賦予了形式的搖滾,高級太多。

文不怎麼對題,想到就寫了,如有冒犯,見諒。


首先如何理解搖滾,是很重要的,理解了,你才知道這個東西對你意味著什麼。

比如金錢,有人把它理解為造福世界的力量,為之奮鬥,獲得後造福世界,也有人把它當做實現慾望的手段,不惜代價,貪婪追逐,這是個假命題。

搖滾是一種文化,以音樂為載體罷了,好的搖滾作品基本都是表達創作者某個階段對自己的處境對世界的看法創作者的價值觀,通過音樂形式來表達,所以才有了搖滾豐富的分類。從粗糙的朋克到精英的融合爵士,古典等等,搖滾也是一種態度。

搖滾是有時代背景,也有時代寵兒,也有時代追求,80年代,數碼技術未普及,單純拼手上功夫,專輯考卡帶錄音而不是依賴電腦的時代,技術型大師層出不窮,到現在呢?所以搖滾文化也是隨技術爆炸不斷演變的。

黃金年代的大師,為了追求一段與眾不同的RIFF和SOLO,放棄工作和愛情,苦練琴藝,冷戰時代的美國,年輕人為了表達對戰爭的不滿,對資本主義剝削的迷惑,用音樂發聲,真要理解搖滾樂,其實得熟讀世界史,音樂史,因為搖滾樂就是歷史的產物,階級的聲音。

如今搖滾的概念已經非常模糊,所以年輕人你說違背搖滾的初衷,是你不懂搖滾,搖滾是一種當下的表達,並沒有初衷,所以別走偏了。

每個人對搖滾的理解,都不同,有人理解為一種,為夢想和個人追求不顧一切終身努力的信念,有人認為是對社會不公的批判,有人認為是滿足自己的情感渠道,都對。

搖滾有一種最大的魅力,就是共情力,沒建立自己價值觀的人會為被煽動,有自己價值觀的人會去判斷,這就是我給你的答案


人生導師

搖滾對世界影響有多大,就對我影響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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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是一種精神,這種精神會伴隨你一生,這就足夠了!切記一點,你的一生需要很多東西來填充,搖滾精神只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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