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前認識的剛開始她在夜場陪酒 她說是因為整容貸款還不起所以來夜場 後來半年後不幹夜場了。 直到上個月 她又去了 我不讓她去 最後我說分手了 她搬走住了。過了20天我們又聯繫了 然後讓我去找她住的地方了 第二次去的時候從她手機里看到了他在夜場出台陪酒的一些證據 她不讓我看她手機 而且她還騙我說只是公主 她也沒讓他家人知道朋友也不知道 她現在還以為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出台賣的事情 我看到她5天出一次 她現在應該是想通過這個買車。我要不要把這些證據發給她朋友家人?


如果不愛就離開她,你接受不了,可以離開,你跟她有仇嗎?你這麼做會讓她沒法做人的。如果想勸她不做,就好好說。


好。讓周圍的人監督她。止損很重要。你能勸好她去找份好工作嗎?不能就遠離她,別髒了自己的生活圈子,要知道男子女子一樣,貞潔如玉一般,要小心護著。她若不改,這種女人你娶進門,祖上蒙羞的。


首先,要了解你女朋友,為什麼出台,是因為缺錢了嗎,還是家裡出什麼事情了,了解過後,再決定要不要說,可能是自己有難處了吧


你應該告訴的是你自己,你該靜靜的走開了。


對了,如果在和你之前出去過介意就離開。不介意就別計較。如果和你在一起時候繼續出台,那就別在一起了。至於告不告訴她家人朋友?完全看你。或許人家裡知道呢。這個社會很現實笑貧不笑娼,怕的是又貧又娼。


告訴她家人及時上岸,告訴你自己,及時止損。


可以看看我寫的關於夜場的一些問題,可能對你有所幫助


你要先確定她陪你算不算出台


跟她睡


也許人家也有逼不得已的苦衷


首先,我想讓你知道一件事 ,沒有哪個女孩子願意做夜場 ,都是為了多掙點錢 在年輕的時候 ,當 自己無法滿足別人的理想和目標的時候 ,就不能去干涉人家的理想和目標 ,除非你可以說我養 你,前提是你有這個能力說這句話 ,一個月給他3萬 4萬,我相信這個女孩子是不會幹夜場的 ,當然也不會出台 ,所有的愛情都要建立在經濟基礎上 ,這個是現實 ,所以我建議你 ,還是 不要去管人家吧 ,因為愛在一起 ,因為錢而分手 ,在如今這個社會上是很正常的 ,要想和心愛的人在一起 ,必須要保護別人 ,什麼意思呢 ,就是自己要有賺很多錢 有能力的保護別人 保護別人的家人 ,這才是你應該做的事 。


第一他還沒跟你結婚。第二,他既然跟客人出台了.就說明他根本沒把你放心上。你又何必去告訴別人的家人呢?你這樣做,無非就是小人做男人坦坦蕩蕩分手就好,每個人都有每個人選擇生活的權利,談戀愛也是自由的分手也是自由的。既然人家選擇了出台跟別的男人在一起,你就不要去糾纏。這才是一個成熟男人的標誌。第三,她是成年人,他現在所做的任何事情與家人無關。不要因為你們事情而影響到人家的生活,既然你給不了別人想要的生活就選擇放手,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理想和目標。


戀愛是戀愛,結婚是結婚兄弟搞清楚,如果你想跟她結婚就走吧 ,因為你沒本事,你掙的錢沒有她的慾望大。等她下次想買房呢,她還是回去當陪酒的,戀愛和結婚是兩碼回事,戀愛就是玩。


該分手分手,該賺錢養她就養,和人家裡打小報告幾個意思?


你看哈,咱這麼嘮。別告訴他朋友家人,你告訴我們你女朋友出台的地點費用和聯繫方式,讓她繼續做下去,你看好不好。這麼嘮你要是能接受,那你就接著受著就完了,明白了嗎


這麼虛榮又可憐的女孩,趁早分手,但不宜落井下石,哪怕她傷害了你。至於要不要告訴她家人,取決於你和它家人的關係是否比和她的關係好。


如果你可以接受她的工作,建議不要告訴她的家人!


?如果她朋友家人原本知道,說明她自己不介意,她朋友家人不知道,說明她介意,所以無論怎麼樣,都不用你去告訴吧


不管因為什麼出台,都不可原諒。賺錢的工作多得很,不至於出賣肉體,來錢快的賺錢路子會讓人上癮的!離開她,對大家都好,至於告不告訴當然你說的算


成年人有自己的想法和生活方式,只要記住關你屁事和管好自己就行。遠離以及及時止損就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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