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神說,小說最終目的是為了調動讀者情緒,具體怎麼操作,如何提高呢?


這不還是代入感的問題嗎?

讓讀者代入主角,主角哀,則讀者哀,主角喜,則讀者喜。

只有這種情緒波動,才能讓讀者不離不棄。

開篇主角最好有小的情緒波動,一步一步波動變大,最終形成一個個高潮點。

具體操作……

這牽扯的太廣泛了,在這個答案下,無能為力。

謝邀。


寫一些讓讀者感同身受的情節


帶入感。

很簡單,就是能讓讀者感同身受的感覺,讓讀者為小說的人物喜,為小說的人物悲,為小說的人物怒,為小說的人物……

題主在寫完一章小說後,可以先以讀者身份去閱讀,看自己能不能有代入感,如果沒有,那大概是調動不了讀者的情緒了。

希望我的建議能幫助你。


情節波動,不能太平淡


看小說的人都自帶情緒


個人認為寫作者要有足夠的生活閱歷,至少對生活觀察夠細緻,很多時候觸動心弦的不是花架子,而是小說中一個細小的點,某一點元素引起共鳴;再有就是文筆要流暢,東一榔頭西一棒槌讀者完全搞不懂作者想表達的東西自然就談不上調動情緒,或者只能從客觀上調動讀者厭煩情緒;第三就是故事情節設計要合理,三觀要正,一旦故事情節不當,安排不合理,整篇文給人劣質感就讓人無心閱讀,自然不可能很好代入情緒,最終達不到調動情緒的目的。


首先 小說是建立在現實之上的 必須有真實性 這樣流露出的情感才真摯 能打動讀者內心

第二 劃重點 細節描寫 越細緻越好

比如:他眼中布滿憂愁 終究沒有開口

最好用一些隱晦的詞來結尾 這樣會給讀者暢想的空間 意猶未盡

第三 把自己想像成主人公

比如角色在痛苦時 你把當時的情景刻畫的細緻一些 然後想像自己極度痛苦 注意是極度 如果你曾經歷過類似情況會更好

那就先這些叭


調動讀者情緒就是讓讀者對小說中的情節產生共鳴甚至感同身受。這就要求語言和人設要貼近現實,與大部分人的某些方面有相似點,人總會對與自己部分相似的東西產生好感的


跌宕起伏的情節,可惡到極致的仇家,悲慘的童年,成功逆襲的人生


紮根於實踐,社會底層,親自體驗,你想要寫的那種生活,有心的都能寫出點什麼


文字短節


小說要有靈魂,對人物的刻畫要細膩,這點包括外貌和心理.還要對情節,環境加以休整.同樣的情節寫出來要有別具一格的風采最起碼要有不同.環境主要是渲染烘托作用

還有的就是內容要真實旁人信以為真,只有真實的故事才能讓讀者帶入自己

最後就是遣詞造句這個就題材和個人風格而言了


情節必須跌宕起伏


寫作時要用口語比書面語有代入感,寫作時加上顏文字跟好。注意環境宣染,可以參照散文。再找幾個人讀一下。問一下感覺,和好的作品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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