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辭職信上交,領導收走後就不承認了。

想發郵件給領導但是領導有三個郵箱,而我只知道其中兩個,領導就說沒看見郵件。

想快遞辭職信,但是聽說領導有兩個身份證和兩個名字,不知道寫哪個名字好,感覺不管寫哪個都可以不承認該名字為自己的名字。

口頭上說要辭職,領導假裝聽不見,故意不理你。

在錄像錄音取證的時候領導直接搶走你的手機不讓你錄,只有把證據刪除了才歸還手機。

在前往勞動仲裁局的路上領導打電話說同意辭職了,但是需要再來一趟公司,等回到公司後馬上給你任務並且不承認電話里說的辭職的事了,並表示沒完成工作敢辭職就讓我賠錢。

直接走人不去公司了領導就會不停的給你打電話要你回去上班。

雖說後來還是領導肯放人了我才能成功離職的,但是就怕以後再遇到類似的事情,想知道有沒有能無漏洞辭職的方法?要取證太困難了。。。


電子的方式是以電子信息到達對方電子數據系統為準,也就是說不管你用電子郵件、簡訊、微信的手段,只要是發送成功了,且能證明受送達人是你的老闆、HR等即可。

快遞辭職信的話,你可以按照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地址投遞,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企查查、天眼查等網站都能查到。然後保存好你的快遞底聯,真的有爭執可以提交物流信息證明已送達對方。最好在投遞的時候能錄一段視頻,就是把辭職信內容,放進去,封口,貼快遞單,快遞單號,交給快遞員。這樣子就能證明你郵的是辭職信。


遇到不讓你辭職的領導該怎麼辦?海綿君說一些自己的想法~

1,你要分析清楚自己離職的原因是公司的發展跟不上你的需求(工資不到位,學不到東西),你的發展跟不上公司的需求(自己能力不足以滿足公司,像你這樣的應該不是這樣)。

2,領導不讓你走的原因無非是公司缺人或者是你走了公司馬上招聘不到合適的人,公司培養一個人遠遠比招聘一個人要付出的代價大太多了。

3,領導覺得你這個人是不錯的,可能是一時衝動要離職,畢竟誰還沒個犯錯的時候,這說明你的領導還是比較重感情,重人情,像這樣的領導現在很少了,要珍惜了。

4,通過合法手段來辭職,並且在離職後要求單位立即支付剩餘工資。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的可以通過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

最最後,海綿君溫馨提示,千萬不要裸辭!千萬不要裸辭!千萬不要裸辭!

我是海綿君,來自 @海綿職場課 ——一個專註職業成長的平台。發布職場資訊,共享職場經驗,學習職場辦公技能,指導職場規劃方向,推薦職場生存指南,做你的專屬職場加油站。


【小知找回答系列】

以下是來自@君子坦蛋蛋 的回答,小知認為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呢:

作者:君子坦蛋蛋

鏈接:【點擊進入原回答】

如果你所在不是特殊性質的用人單位(例如軍隊、公安、國安等等),只是普通公司的話,你辭職是不需要領導同意的。換句話說,辭職信是通知信,不是申請信,他愛收不收,愛看不看。

但問題是你要能證明你在規定時間,如離開的一個月前,遞交了辭職通知,公司應當知道你將於何時離開。方法前面有位知友說過了,EMS+回執的方式最好,我建議你既用EMS郵遞辭職信,同時也用Email遞交一次。然後在辭職中聲明的日期以後不來上班,該幹啥幹啥去就行。

遞交辭職信之後,你能會遇到這麼幾個問題:

一是領導仍然認為你辭職要他批准才行,告訴你他不同意你辭職。那麼你就告訴他辭職不需要他的批准,你已盡到按時通知義務,建議(不是要求!)他儘快安排人員和你交接工作。至於領導可能會因此罵你不負責任啦,沒有職業道德等等,不要理他,更不要和他對罵或者衝突,在職場里要先學不生氣,後學氣死人。他既然罵你,說你不好,你正好順坡下驢啊:既然我都這麼差勁了,公司就別留著我啦…

二是領導可能會用各種理由「挽留」你,比如會給你升職加薪,或者和你打感情牌。這時你要做的就是首先把天聊死,不要把對話拖入談判性質的階段。要語氣柔和,態度堅決的告訴領導,你一定會走,別說升職加薪了,就算把公司無償轉讓給你,你也只會每年來收分紅,不會在公司工作。另外,這時不要抱怨公司的不好,反而要說公司很好。「褒貶是買主,喝彩是閑人」,你抱怨公司不好,領導就能把話題引入談判階段了;你說公司有千般好,可我就是不想在這幹了,領導就很難接話,最多問你為啥,你只要說這是我個人原因,涉及隱私不便透露,這天基本就聊死了。

三是領導會以現在來不及招人,要你在延緩一段時間走,甚至會以懇求的語氣。這時千萬別答應,因為一延緩就沒日子了。你可以說,領導如果我第一次向您辭職時您這麼說可能還能商量一下,現在我都用EMS郵遞了辭職信,那這辭職的日期就改不了了。您還是抓緊招人吧。最多我留個聯繫方式,等我走了如果工作上還有啥不清楚的可以聯繫我,我有時間的話幫您解決。

四是領導會說公司不給你辦離職手續,沒有離職證明,你沒法入職下一個單位。這時你要說:「真的嘛?我辭職公司不給我辦離職手續?那真的太感謝公司了!如果不辦離職的話,公司就得繼續給我繳納社保和公積金。這樣我走之後自己創業就沒有後顧之憂了,謝謝領導了!」

當然你這只是和他這麼說,真不給你辦離職最好還是到時去勞動仲裁申請仲裁,要求中加上辦理離職這條。

......

【點擊進入原回答】

以上答案主要由小知通過演算法找到。感覺小知不夠智能?那就留言給小知提出建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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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首先不太清楚題主這個公司是個什麼情況。一般公司會有人事部門,你可以吧辭職信給人事部門,e而不是老闆本人。如果說這是個很小的公司,基本上就是老闆兼任了這些所有行政人事,那麼確實我們再來說其他的。

遞交辭職信的取證方法。信件、郵件什麼的都是以你發出為證據,而不說非得對方簽收。比如信件,如果對方惡意不簽收,郵政系統是有相應記錄的,比如查無此人什麼的,但不可能查無此人啊。再比如電子郵件,你發了郵件是在你的系統里有記錄的,這個方面下面那位的答主已經說過了。錄音取證也很簡單,你不一定非得當著他的面打開錄音啊,你大可以在進他辦公室之前就打開錄音功能。電話的話現在手機也都有電話錄音功能,怎麼用一搜索就知道了。

其實比起在提交辭職的環節給你使絆子,真想整你,更好的方法是在你交接工作和辦理社保轉移續接等方面給你使絆子,包括檔案。搞不好就會讓你社保斷檔,如果趕上你要買房子買車需要提供社保記錄的時候那才叫欲哭無淚呢。

另外,如果你們連辭職信都得親自交給老闆,那麼請問是正式的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社保的那種僱傭關係嗎?如果是臨時工是可以直接走的。不打招呼都行。


謝邀

你可以正常按照法律規定辭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辭職報告,所以你辭職報告交上去之後三十天之後才能離開。

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方可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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