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一年了,前女友談了兩個對象以後回來跟我說還是覺得我對她好,我還能要她嗎?


從前你是只小刺蝟

遇到他之後你把一身刺拔了 漏出軟軟的肚皮

他狠狠的捅你一刀之後走了

後來你長出了一身堅硬的殼

變成了一隻安靜的小蝸牛

現在呢

要再一次把你的殼扔掉嗎

這次你被踩扁了之後還有命嗎


別了

還是那句話好馬不吃回頭草

當初誘發分手的問題還會是老毛病

況且

她是因為你對她更好選擇複合 放在第一位的理由不是還愛你

有種把你當備的感覺

理智吧!


我建議你:別回頭,沒結果。


若是她這兩個對象都很好,她會回頭嗎?只有不好了,才記得你。如果你很愛她,能接受她的過去,那就一起吧。


當初是因為什麼分開的呢。分手後複合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當時導致分開的因素,以後仍然會存在,除非雙方在這些方面都有所改變。

說白了,心結既在,複合後的感情永遠回不到曾經的純粹和投入。如果為了湊合一下,結婚搭夥過日子,也許ok。如果追求感情,基本上還是會涼的。


我覺得試試吧,如果她是真愛,你會很幸福的。


別回頭,放下她,你會遇到更好的


一切要看你的心,如果喜歡,如果能承受最壞的結果就再試一次。萬一錯過真愛,你能甘心嗎?


我也正經歷,正糾結


要是能繼續當初還分什麼,親身經歷告訴你再在一起百分之之九十會因為以前的問題會分開的


換個心境,不以結婚、不以未來相處。體驗最後僅存的好感,揮霍光就分吧,不然誰都不死心!


不能,因為你對她好她才回來,那當初分開的時候是因為你對她不好么,別傻了。


失去的就讓她失去吧,即使勉強也沒什麼用,還是會分手的,可能是讓你接盤咯。


搞不懂……


不能,斬草要除根。


不能


有個前男友跟我說過 他在朋友圈裡看見過一句話 「前任這種東西就像屎 分了時間久了還以為變成了巧克力 再撿起來吃發現還他媽是當初那坨屎」。

他覺得挺有道理的 想想也是


可以的

張雨綺都說了:單身的女人都可以接受任何男人的追求,包括前夫;更何況你這還是前男友,更可以的啦!

只要相愛,只要真心!


看她是否是真的懂得珍惜你

我就匿名了

我和前對象分分合合好多次但最後吧,前對象還是前對象。她是我的初戀,我是她的第二任,而我直男吧,不懂怎麼哄女孩子開心,老是能把她氣哭!!!各種不解風情,現在想來當時我們能複合,我和她都還是很可以的(偷笑) 後來要麼我找她要麼她找我,但最多十幾天絕對吵架,吵架過後刪好友,一直循環,這個循環持續了兩年,我一個朋友對我說:我不討厭你,我也不討厭她,但我討厭你們兩個的感情,不是她賤,就是你賤。朋友替我們總結的很到位。

她白羊,我天蠍,星座很不合,現在為止我們認識三年,前兩年在上一段已經敘述了,這第三年我們在繼續聯繫,我喜歡她,她可能也還喜歡我吧(我挺沒自信的)我們和以前在一起的時候沒很大差別,就是聊天不說黃段子了,出去玩的話沒有親密的動作了(我們分手後就一起玩過一次)平時還會聊天聊很長時間。

就到這了吧,我覺得在互相喜歡的基礎上可以繼續聯繫,但一方真的死心了,還是放棄吧! 或者像我一樣做個不自信的認為對方還喜歡自己的人也挺好(可能是舔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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