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20歲的時候,因為發現他的男朋友出軌,分了手,墮了胎,後來她結婚了,但是他說跟她老公沒有感情,在給她老公生了兩個小孩後,有過兩三段出軌事實,後來都因為對方在跟她一起後不忠,分了手,當中也存在因為小孩,她不願意離婚的因素!後來我跟她認識了,我們剛開始可能都是因為對對方有好感而在一起,沒想到時間越長,卻越發現,我們都愛上了對方,並且我們為此都離了婚,生活在一起,但是生活中總會有些摩擦,他現在說她要陪著孩子,去了另一個地方生活,要等孩子長大再說我真的還能感覺到她還愛我,我也愛他,我現在該怎麼辦?(當然,我過去的感情經歷也很複雜,也有女的為我墮過胎,但確實因為他不想跟我結婚那麼快,我也有一個小孩,我也出過軌,既然想得到幫助,就應該公平,把我們的過去都拿出來,讓大家幫我分析一下)


怎麼辦?

明顯你有兩條路子:

1,選擇和她在一起,忘掉那些她的過去,並且不介意沒有孩子。另外,你不介意往後你可能戴綠帽子。

2,分手,就此止損。

所以考慮的因素是:

1,我希望以後有孩子嗎?

2,我介意戴綠帽子嗎?

3,愛她能到容忍以上2點嗎?

只有勢均力敵,才能互相handle,否則,一方把另一方吃的死死的。

你自己選吧。


厲害了,這經歷一般人沒有。

重要的是,這些經歷你是怎麼知道的?

當事人說的可不可信?

比通過其他渠道核實過么?

核實之後可能會更精彩哦。


您得先弄清楚你是愛她還是愛她的過去。如果這麼在意她的過往,那麼您就得認真反思是否真的愛她。


二手房可以買,凶宅還是算了吧


如果覺得值得,可以追求,畢竟是個人喜好,不怕別人議論。如果有生育的要求,比較麻煩。愛,可以改變一切的。


只能說,你倆或許真的是天生一對,趕緊在一起吧,別去霍霍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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