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獨生子女,在我們結婚後就必須面對這麼對待雙方父母親戚的問題。在親戚方面我從不糾結,就是合的來就合,合不來就義務責任做好。

對雙方父母我一直堅持一視同仁,所以在我岳母說要一個小孩和我老婆姓上他們的戶口時,我二話不說就答應了,我的父母也不反對。畢竟老婆是獨生子女,我不想她為這個煩惱。 可最近我的碩士妹妹說我太公平了,不好,說這樣其實是對我自己的父母不公平。我說如果那樣我會內疚,我做不到。我這樣追求公平對待家裡每一位是一種什麼樣的思想在支配?


謝腰。

多大事,孩子還是你得孩子,跟你一起生活,成長的過程,都是你參與,有啥可計較得?

你不知道,江蘇南通有個叫如皋的地方,孩子的姓可真是千奇百怪,有的跟父姓,有的跟母姓,還有的既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隨乾爹姓。
你聽你妹妹,不聽岳母的,這就公平了?

而且家長里短的事沒有絕對的公平和對錯,非要找平,那日子過不舒服呀。


你妹妹有點欠……揍

我覺得出於傳統理念來講,再生一個就完事了


我覺得這樣才是可以負擔起兩家責任的男人,如果人都往自己這裡考慮,想要有所偏頗的話,那麼女方家裡也不是傻瓜啊, 他們必然也會做出同等偏頗的決定,這矛盾不就產生了嘛,我認為作者的做法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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