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寢室有個人,說實話我就覺得這個人價值觀奇怪到了一定地步,很沒道理的,我很討厭她,非常討厭。

但是有些人還挺喜歡她的,更沒道理的,我也開始討厭這些人了,我感覺自己有點扭曲。感覺再不想明白我就瘋掉了


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的:

朋友的朋友是朋友

敵人的敵人也是朋友;

朋友的敵人是敵人;

敵人的朋友還是敵人。

一般小孩子呢,都是這樣的。

朋友討厭的人,也會跟隨著去討厭,不管是表面上還是實際上的,以換取某些資源或者朋友的好感,這叫作站隊;

朋友喜歡的人,也會給一些面子給他,不說特別喜歡,至少不會明顯表現出討厭。

題主,你討厭一個人是沒錯的,討厭一個人,並不需要理由,我在青春期的時候,也跟你是一樣的,同樣有討厭的人,現在長大了,幾乎沒有了,可能是心態變了。

以前太容易討厭一個人了,也許他天天吃奧利奧,關我屁事,我就是討厭他;也許他喜歡東方神起,我就是討厭他,總之,很莫名其妙的討厭,現在想起來,蠻好笑的哈哈。

我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呢,喜歡「控制朋友的想法」,天下以我為中心的。

我喜歡的,他們也要跟著喜歡,要是不跟著我喜歡,就不是我朋友;

我討厭的,他們也要跟著討厭,要不跟著我討厭,就不是我朋友。

是我自己太自私了,去限制了朋友的自由。

人啊,本質上是自由的,不過現實生活中,我們常用所謂的友情去捆綁他人做一些原本並不願意的事兒。

「我這麼喜歡你,你明知道我討厭他,為什麼還要跟他一起玩呢?」

小孩子才分跟誰好跟誰不好吧,

大人只看一般情況下只看利益的咯。

學生時代,我們常常左右為難,B和C都是朋友,但是BC矛盾公開化,這個時候就開始站隊了。有時候莫名其妙的,就會成為某些人的眼中釘。

沒辦法,那時候的人啊,視野有限,眼睛的世界不是黑就是白,太絕對化。

長大了,我們跟這樣那樣的利益打交道了,發現世界不是只有黑與白了,也就慢慢釋懷,可以跟那些「喜歡自己討厭的人做「朋友」了」,不會那麼明顯地表現出憎恨和不滿了。

我們明白了關係不是二維的,而是多維的。

學生時代,人際關係中的利益色彩較少,看得慣就看得慣,看不慣就看不慣,影響不大;

成年了,我們更看重利益了。

比如你是做機械生意的,合作方是你討厭的人的表哥,表哥跟他關係很好,你說你不合作么?還要表現出討厭表哥么?

噢,如果你不要錢,也是可以的。

學生時代,人際關係主要為個人情感服務;

走上社會,人際關係主要為個人利益服務。

同學你這種心態呢,改也可以,不該也沒事,反正這些同學討厭你也好,喜歡你也好,對你個人利益影響不大,有則你幸,失則你命。

有些人願意為廣交朋友而失去性格中的稜角,有些人並不願意,這個取決於你,沒啥對錯。

只是走上社會,需要記住一句話:

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

只有永遠的利益。

不信你看看.

至於你為什麼會討厭那些「喜歡你討厭的人」,我猜測,大概可能也許是因為你失去了想要的掌控欲和包圍感了吧。

望你能調整好心態噢.


很正常,有愛屋及烏,就有恨屋及烏。

我有過類似體驗。

一個同學,特別喜歡打斷別人說話,每次談話必然以「我」開頭,芝麻綠豆大的事都要說個不停,

一堂課手機響好幾次,你能體會那種正專心聽課,然後旁邊桌上的手機忽然很大聲地動起來那種心情嗎?而且明明在上課她卻一會兒動動你這個一會兒動動你那個。

她問的問題就必須馬上、立即回復她,否則就拉長了臉,如果說「我也不知道」,她會給你一個「你明明知道卻故意不告訴我,真自私」的鄙視的眼神……

我的做法就是:避開她。反正我們課堂座位是可以自己選的。當然這也跟個人性格有關。我是那種什麼心情都寫在臉上的,所以為了避免尷尬和衝突,我就算選擇了避開。

那位同學是那種永遠掛著可愛笑容的人,即便是和你有過矛盾,只要她覺得需要你了,還是會一臉笑容地來到你身邊請你幫忙的那種。當然,我也許是唯一一個對上面那些行為不滿的人。所以班上的人都覺得她好親切、好友善。

呵呵。

但是不會因此對其他人有看法,因為作為一個成年人,我已經知道,別人有別人交友的權利,我和那些人也並不是好友,更沒有權利也沒有立場或者資格來決定他們的交友對象。

你們只是一個宿舍的舍友,你當然也沒有權利或者立場來左右其他人的想法。

如果你是一個善於偽裝的人,那麼就不妨偽裝一下自己,不需要表現得和他多親近,少正面接觸,盡量若無其事就好,免得尷尬,畢竟住同一間宿舍。

如果很不能接受他,不妨考慮一下換宿舍。但是換宿舍也無法保證在新的宿舍不會碰到奇葩。


我遇到和你同樣的情況,我在辦公室很討厭一個同事,我覺得她就是個腦殘,但是我周圍的同事都覺得她很好,所以我覺得我周圍的同事也是腦殘,所以我現在幾乎不和她們說話了。我知道這樣不好,可是控制不住自己,真的很討厭她們。我見諸君多傻逼,料諸君見我應如是。


學會跟討厭的人相處 也是一種進步。


你討厭甲,和乙(你所指的某些人)是普通朋友,然後乙喜歡甲,導致你開始討厭乙了。

有個詞叫愛屋及烏,喜歡一個人,也會喜歡與他相關的人或物。那麼反過來,討厭一個人,也會討厭與他相關的人或物嗎?會,但沒那麼常見,畢竟很少有人特別討厭某個人。

愛屋及烏,其實就是暈輪效應,因為某個片面的點對人做出整體的判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大家對某個明星的某一點很喜歡,進而認為他是一個各方面(道德品質)都很完美的人。然而事實上並不是,那只是錯覺。

當乙喜歡甲的時候,你從這一點上對乙做出了判斷,暈輪效應,進而否定了乙的全部,然後開始討厭他。

想要改變這一點,首先:

1.明確甲,乙是相互獨立的。乙喜歡甲,只是這一點讓你感覺不舒服,但這不是乙的全部,不要因此否定乙。

2.和乙做更全面的接觸,尋找乙身上讓你喜歡的點。

當,對乙的喜歡>對甲的討厭時,你不僅會對乙有好感,甚至可能會不再那麼討厭甲。

等你進入社會,深入接觸到更多的人,你會發現人都是很多面的,只從某一點判斷一個人會有失偏頗。

暈輪效應不會徹底消失,但在你意識里會逐漸淡化,慢慢就沒那麼明顯了。

以上,個人見解。


這個世界什麼樣的人(妖魔鬼怪)都有,要學會寬容。當你討厭別人的時候,其實氣到的是自己。微笑面對,保持距離,惹不起就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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