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各樣的自然災害 ,無差別殺人案,車禍意外……

對不起,我沒看到因

731部隊、南京大屠殺、納粹集中營……

不好意思,報在哪裡?

因為你不夠強,所以被別人打得滿地找牙還要賠禮道歉,簽各種狗13條約,這是因果。一個人壞事做盡,掉到茅坑裡面淹死了,這是巧合。不要再自欺欺人的說什麼冥冥之中自有公道,只要自己站的足夠高,你說的話,就是公道。

(個人看法,噴也沒用)

以下為正經回答:

因果,即原因和結果,意為會有什麼結果就會有什麼原因。(注意,結果在前原因在後,因果只是人們對於事物的主觀解釋)

對於原因和結果的判斷問題,即「此果為何因所結」或「此因會導致何種結果」的問題,是人類求知思考中的一個基本問題。宇宙因果律其實就是宇宙恆理總變律:「層層事物相生滅」的因果表述。它所指出的是:

(a)宇宙萬事萬物之間的複雜因果鏈條中的任何一個直接因果環節都是由一事一物構成的。只有兩種可能組合:

(1)事因生物果;

(2)物因生事果。

一物是不能成為另一物的直接原因的,一事也不能成為另一事的直接原因,事因生事果和物因生物果所表達的都只是間接因果關係。這一點有別於所有傳統學說中的因果觀。比如:辯證因果觀、陰陽因果觀、佛教因果觀、實證因果觀等。因為它們都沒有明確地意識到這一宇宙因果規律。至於因果不能同時存在,必須先有因後有果,則與辯證因果觀、實證因果觀、佛教因果觀相同。而與陰陽因果觀不盡相同,因為它認為有同時因果關係的存在,比如「陰陽生克」、「天人感應」之類。

(b)當結果產生之後,其直接原因就消失了。

這一點則與所有傳統因果觀都不相同。因為它們所關心的主要是「事因生事果」或「物因生物果」這兩類間接因果關係。目的著重在找尋兩事間或兩物間的因果連結。但「事物滅生」因果律卻認為,要弄清楚任何間接的因果連結關係,就必須先把區間內每一個直接因果鏈節弄清楚。這樣就為求解一般的間接因果問題指出了正確的著眼點。(c)關於內因與外果及外因與內果的問題,本律是一種立體的表達。而所有傳統因果觀都是線性表達的。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是中國民間流傳很廣的一句古話。當面對別人作惡卻無能為力的時候,我們總喜歡這樣說。這往往能夠帶給我們極大的心理安慰,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你做的惡總有有一天會遭到報應。

我們能舉出很多例子來證明這個觀點的正確性,但很不幸,我們同樣也能找到很多例子去質疑和否定它。

你說善有善報,但有太多勤勞善良的人窮困潦倒;太多與惡勢力作鬥爭的人慘遭迫害;太多被有心陷害的人無處伸冤。那些遭受地震、海嘯以及各種自然災害的平民,那些在恐怖活動中喪失生命的無辜羣眾,那些見義勇為的無名英雄,那些英勇就義的戰士,你跟他們說好人有好報未免太牽強。

你說惡有惡報,但有太多作惡的人,卻活得比大部分人瀟灑和滋潤。惡有大惡和小惡,小惡比如通過作弊、潛規則等破壞競爭的公平性;以次充好、以假當真擾亂市場秩序等等,但這些小惡通常很難受到懲罰。大惡比如貪污受賄、謀財害命、燒殺搶掠、喪盡天良,惡人那麼多,也並不是所有的大惡都能及時甚至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惡有惡報很多時候也站不住腳。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看起來只是一劑心靈雞湯,是我們面對壞人作惡無能為力時的自我安慰。既然好人不一定有好報,壞人也不一定有壞報,我們還要堅持做一個好人嗎?

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這句話雖然有點兒殘酷,不過很多時候是對的,尤其是在弱肉強食的競爭法則佔據上風的社會。不過話又說回來,死有輕於鴻毛,有重於泰山,有些人的死比另外一些人的生更加有價值,就看你怎麼選擇。

現代文明發展到這個程度,本性善惡已經不是生存狀態的決定因素了,掌握信息的多少,懂不懂巧妙地適應這個社會纔是前進的利器。有些高人大隱隱於市,善於用巧妙甚至狡猾的手段維護自己做人的原則,可以兼得名利和善良。 活到今天的人各種各樣都有,也沒有哪種人完全絕種了,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如果你有機會多見到一些人,就會發現大聖大賢和大奸大惡現在都還存在著。 個人認為這個是一個比喻。並不是單純是好人壞人,而是好的事情和壞的事情。好的事情容易被人忘記,而不好的往往流傳千年。

既然好人不一定有好報,壞人也不一定有壞報,我們還要堅持做一個好人嗎?

哈韋爾(Vaclav Havel)在DisturbingThePeace中寫道:

「Hope, in this deep and powerful sense, is not the same as joy that things are going well, or willingness to invest in enterprises that are obviously heading for success, but rather an ability to work for something because it is good.」

我大概地翻譯這句話,希望的喜悅並不是因為事情進展得很順利,或者投資的事業要步向成功,而是能夠做正確的事。

但我更喜歡流傳最廣的翻譯:我們堅持一件事情,並不是因為這樣做了會有效果,而是堅信,這樣做是對的。

我們選擇做一個好人,並不是為了所謂的好報,而是發自內心地堅信,這樣做是正確的。管它什麼好報,如果真有好報的話,那只是作為好人附屬的意外的獎賞;如果沒有,也絲毫不會覺得損失了什麼。況且,如果沖著好報而去做一個好人,那必然會失望,也不會堅持長久,畢竟,好人能夠在短時間內獲得清晰可見的好報是一件概率極低的事情。

當然,如果你要把你的好運氣當做上天對你作為好人的獎賞,也無可厚非。畢竟,我們還是願意相信「善惡終有報」,我們也願意看到好人能夠獲得獎賞。但我們做一個好人,只是因為我們堅信,這樣做是對的。

上帝不會獎賞好人,不會懲罰壞人。烏託邦一點的說法是,讓善人成為善人,就是對善人最好的獎賞;讓惡人成為惡人,就是對惡人最大的懲罰。

讓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那句流傳廣泛的古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我們經常看到壞人作惡,卻總是遲遲看不到壞人得到應有的報應,其實,他早已受到了懲罰,就在他作惡的那一刻起,上帝讓他成為了一個惡人。

具體到底如何,終究還是對人不對事吧。


不存在。

我現在都懷疑所謂的善惡到底是不是存在的了。

畢竟反社會人格是少數,純粹的惡要麼是反社會,要麼是環境極其優越並且從小被溺愛。

但這兩個都不是什麼概率高的事情。而這兩種惡要說會被報復,也很難,因為除非殺人狂,否則除了受害者根本沒人在乎。

還有一種惡是資本不擇手段追求利益,這個以個人力量,甚至部分社會力量都無法抗衡,想要報復就更難了。

說白了,即使最後這些所謂的惡被消滅了,也可能並不是因為他們是惡,而是這些惡擋道其他更大的惡的道路了。


佛法講的因果律是存在的。但是這個在業力的推動下的因果律並不是我們通常想像中的樣子。

清凈道論對因和果的關係是這樣描述的:並不是一個因對應多個果,也不是一個因對應一個果,而是多個因對應多個果。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句話正好完美體現了因果律的這個特點。種子是一個因,加上合適的土壤,陽光,水,等等其它的因才能發芽長成一個植株,而一個植株的長成本身已經不是一個果了,而是多個果。

同時這個種子論還體現了因果律的另外一個特點:既因既果,既果既因。一個種子本身就是一個果了,而這個果也是下一段因果律展開的因。

最後你種下什麼種子必然得到相應的植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但是佛法的因果律也已經是戒定慧的慧的層次纔可能觀察到,而且常常不是我們通常想像中的那種報應的情況。業力的運作下,善業必然帶來善果,而不是時靈時不靈,有的人靈有的人不靈。所以有的答主用公交系統上讓座搶座的例子實在不是因果律的體現。現在的社會,你去讓座不見得必有善意回報,你去搶座也不見得必有惡果出現。

佛法中的因果律叫做「隨業就報」,這個業大多數的時候本來就是我們凡人所看不見的。

凡人對佛法講的業力和業力所推動的因果律有疑惑是很正常的,這個疑惑只有修行戒定慧,在慧達到一定階段時才能逐步解決。何必似是而非地去強行解釋呢。這類解釋不信因果律的人多半還是不信,信因果律的人不用你這樣去說。

話說那些答主,你們自己不會真的相信你們講的那套東西就是佛法講的因果律吧。


這個世界上有因果。

但是,這個世界上的因果律都很複雜,一個結果有太多影響因素;

這個世界上沒有宗教裏那種簡化的因果,比如善惡報應,這種因果過於簡化了,就註定是不準確的。


真的存在!我們看到的事實狀態只是冰山一角,並不是全部,因果貫通三世,因緣成熟就會受報!現世報或來世報或未來報...誰都不能倖免的!這是宇宙自然的法則!

佛陀弟子目犍連神通第一,最後被婆羅門殺死,智慧如舍利佛無法算出龍女成佛……神通和修成阿羅漢果都敵不過業力,因果無法扭轉,連佛陀成佛後還會受到前世業報:金槍一刺,馬麥三月,頭痛三日,為的就是告訴世人要敬畏因果,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人的命運是業力的總和,一切的運轉都在遵循著因果定律。長途車摔下山崖,有的人摔死了,有的人摔傷,有的人僅僅是受到驚嚇,都是自己的因果變現的,沒有因果也就沒有善惡、美醜、榮辱、尊卑....這些是能見的果,同樣,看不到的不代表不存在,比如風!人還是要敬畏因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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