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網友 事情是這樣的:坐標東北二線城市,兩人大致情況如下:準備買房子,也看了很久,沒有特別合心的,前天又看了幾個房子,一套洋房電梯91平方, 送50平斜頂閣樓,這套房子完全按照我的想法來的 ,就打算要這套了,男朋友也是這樣想的,因為這套房子和樓下三樓95平方的小平層價格貴了兩萬,我覺得很划算,將來閣樓可以做孩子玩的地方等,很有利用空間。但是第二天男朋友聽了他父母的話覺得閣樓不好,各種不實用,裝修還貴出十萬塊錢。 我倆買房子是男方出全款,這十萬塊錢確實真的拿不出來了,因為要留著婚禮等用,我就和男朋友說我手裡有四萬,和我爸媽拿六萬 這多出來的裝修閣樓錢我出可不可以,我父母也覺得有閣樓好一些。房子不寫我名字我的公積金拿不出來,我也可以給你寫個公證,意思就是房子雖然有我名字但以後出了問題都屬於婚前財產,我不拿一分。 但就這樣 男朋友也還是不同意。大概意思這是他父母掏錢買房,加我名字不合適,沒必要多花十萬買個倉庫。我真的不知道是我想法有問題還是他想法有問題。


房子可以共同共有,甚至可以在房產證寫明出資比例,既然出了錢就大大方方要求把名字寫上,不想佔男方便宜就寫明白出了多少。如果這樣男方都不同意,建議不要結婚。


我覺得不能說誰的想法有問題,不過是立場不同而已,應該可以溝通解決。

既然是他父母不同意,我建議最好是雙方家庭坐下來好好談一談,瞭解他父母不同意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或許會談到萬一離婚房產分割的問題,也沒必要心裡不舒服,往最好的方向努力,也要做最壞的打算,老人一輩子的積蓄,有顧慮也正常。

從我的角度來看,首先,有公積金,有固定收入,全款買房沒太大必要,年輕人,經濟上有點壓力並不是什麼壞事,建議可以一邊出一半首付,男方出裝修,女方出傢具家電,房產證做為共同財產寫兩個人的名字,每月公積金還貸。

或者,男方全款買房,女方出裝修費用,按出資比例約定房產份額。

和老人溝通時,強調兩點。一,我們經過了慎重考慮,彼此希望攜手一輩子才決定結婚的。二,與其以後換房,不如現在做好中長期規劃。把裝修方案拿出來,和樓下的對比,比如以後有了孩子,家庭活動空間(玩耍閱讀學習等)的方案,老人一聽說抱孫子也許就不那麼堅持了。


感情類問題,知乎裏大概率勸分。但是,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感情問題可以談麼。

這個既然是涉及到了錢的問題,解決方法可以是寫欠條,你們小兩口跟雙方老人都簽一下,房子錢跟他父母借,裝修跟你父母借,你倆共同借款,然後房子寫你倆的名字就沒啥問題了。當然了,這麼做從常理上看,是你喫點虧的,因為女性的婚戀黃金期比男的早結束,那就在欠條上寫上還款期,比如10年或者幾年,都過去這麼多年了,你倆過的挺好沒分開,那麼雙方父母也不會問你倆要錢,過了還款期欠條從法律意義上就作廢了,這個錢實際上還是相當於雙方父母贈予你倆了。

主要還是看你倆的感情,是始終留一手還是打算過到老。

僅代表一點個人意見,你倆結婚了就是你倆的小家了,父母給的支持大那意見比重就大,需要尊重長輩。如果父母不咋管,有啥事那就看你倆了。但是還是要注意一個距離問題,祝白頭偕老生活幸福。


帶閣樓就是頂樓,雖然帶閣樓,但要慎重。

1:漏水問題;

2:如果是沒電梯的頂樓,爬樓喫得消麼?年輕人可以,父母背是否爬的動?

3:頂樓二手房比較難出手。


技術層面解決不了問題。法律都覺得不保險了,而且你問的這問題感覺你自己都知道是哪的問題了,多餘問


立場不同而已,為什麼不加上那十萬買一個都稱心如意(樓層 面積等等)的房子呢??要不以後有什麼不滿意都會扯到當初你們當中某某的決定上來。個人建議:經濟允許的話不太推薦頂層帶閣樓的這種房子。對於這種房子一句話——「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這種事情不能說誰的想法有問題,而是大家的想法有分歧,我也就中立的說一下我對這幾個事情的看法。

先說閣樓吧,首先送閣樓不要覺得佔了多大便宜,頂樓一般不好賣,因為很多問題,所以要麼價格低,要麼送屋頂花園、閣樓什麼的,這些是開發商的策略。然後如果閣樓空間足夠大,大到能裝修出額外的生活空間,我覺得可以的,如果只能做倉庫,那很不划算。

然後是房子權屬問題,婚前對方父母全款買房,你也就不要湊熱鬧了,公積金提取的手段很多,再說提不出來也是你的。


首先,加一個50平的閣樓纔多2萬塊,非常划算,也是非常符合年輕人的實際使用需求,買這個房子沒毛病,甚至比標準樓層都好。斜屋頂也能夠降低漏水的概率。

其次,多一個閣樓裝修應該是多用不了10萬的,閣樓的裝修可以簡單些,主要是功能間和娛樂區為主,乾淨整潔就行了,幾萬塊就能搞定。

最後關於產權的問題,如果很想要通過房本帶名字來提取公積金,房本上可以按出資比例換算,比如你佔小頭10%,對象佔90%。另外提取公積金目前除了買房,還可以通過裝修、租房等形式提取(具體需要看當地政策,北京目前是這樣),也就是說,你可以搞個租房合同用於提取公積金。避免房本加上你的名字引起對方一家人的憂慮和麻煩。但是你出了錢,只是用於裝修,房本上沒你的名字,你的權益也沒有保證呀,還是說你出的這個錢也會寫個欠條來保證自己權益?所以呢,既要保證你對象一家的權益,你也要考慮自己的權益,別把自己弄得太被動了。

就你問題描述中的對象一家人,個人覺得比較難搞,你對象父母感覺還是比較拿你當外人,較強的戒備心,畢竟你都出錢了,房本寫你名是應該的,還弄一個單獨的協議(這個協議不一定有法律效應,房本纔是實實在在的)。另外你對象在他們家感覺話語權也不是很強,自己主見和內心也不夠堅定。後面你們一起過日子,不知道是否會有影響。從買什麼房,到出錢,到權益,我感覺對方一點都沒有為你這邊著想,都是在考慮自己的利益。

我作為一個男人來講,我覺得我們家挺難這麼做的。

我是房產經紀人,當然我是北京的,所以不存在利益關係。如果你問題,可以私信我。


有閣樓,如果閣樓不漏水的話,真是非常 實用的,我結婚時就是買的頂樓,帶閣樓,兩邊低,中間高人可以站直。當時沒錢,裝修也很簡單,低的兩邊做了櫃,地上鋪了地磚而已。後來的生活中,一些不常用 的東西,全部扔到閣樓櫃裏去了,中間比較 高人可以站直的部分,因為沒擺什麼 東西,兒子可以在上面隨便玩,不用怕影響到樓下。我們都覺得很實用。

一個才50平的閣樓,簡單裝修不要10多萬的。


我就只提幾點:

男方全款;

男方父母掏錢買房;

男朋友也是這樣想的……但是第二天男朋友聽了他父母的話覺得閣樓不好;

往壞的方面想,你們以後的生活大概率會受到他父母的干涉。。。

當然了,買房的話每個人對房子的喜好都不一樣,一家人的話還是可以商量的。另外,就像前面回答,你的公積金還是你的,好像裝修什麼的依然可以拿。。。


商量著來唄,總有一個人需要讓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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