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時這麼想,關心那個幹啥,又推動不了國內法制建設。後來這麼想,關心事態的人都在成長。我也認真看了一下,生活糾葛只有法律手指才能觸摸到。我一同事也為生活糾葛入獄,我最強烈的感受﹉情緒失控就像天津港火災。所以我們需要討論爭議再循環。
我也思考過這個問題。本來是想看看大家都怎麼說的~哈哈

劉鑫,已經不是一個人、一個名字,而變成了一類人的代名詞,自私,謊言,欺騙,虛偽一系列很小人的名詞都在她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記得之前紅黃藍事件傳的沸沸揚揚,我看了一個帖子,講強姦未成年的犯人在監獄過著什麼樣的生活,他們在監獄裡被同樣犯過罪的人毆打欺凌,所以人多多少少是有良知的,每個人都會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去批判別人,當然這就是法律不能解決的問題就用道德去解決,私心驅使著一些人做一些違背良心的事,而道德約束著自己不可以。相信不會有任何一家公司聘用一個思想品德有問題的人。劉鑫雖然還活著,但是她也基本判了「死刑」。即使她自己做買賣都沒有人願意跟她合作,丟了誠信就丟了一切。就算她支個攤賣早點,估計別人都不敢買了,開個玩笑~


影響肯定有。但性格不會變
本無懺悔之心
這樣的人和她的家庭教育有關,三觀不正,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那些殺妻的人後面不是也都再娶了麼?


最短3個月最多1年,都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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