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歸富人所有,他們只會把希望到達公眾的信息送達給公眾。換句話說,媒體是由背後的大財團、大公司等利益集團控制。說句極端的話,連美國政府都是由這些大財團幕後操縱的,更何況美國媒體呢。

媒體本身是寄生的,它依賴於外部的支持,尤其是資金支持,如私人財富,大公司(廣告支持或贈款)才能生存。

瞭解了這個背景之後,我們再看美國媒體為何如此有影響力?

前白宮新聞總監希克斯

林肯的「三民主義」:民有、民治、民享

正如亞伯拉罕·林肯總統所表達的,美國的偉大,在於他們「民有、民治、民享」的治國理念。根據美國憲法權利法案第一修正案,美國人民有權大聲疾呼,和平集會,抗議政府。

與商業或色情言論相比,政治言論受到最高保護。美國最高法院在1964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紐約時報》訴沙利文一案的判決中解釋說,第一修正案的基本內容是"關於公共問題的辯論應當是不受約束、有力和公開的,而且很可能包括對政府和公職人員的激烈、尖銳、有時是令人不快的尖銳攻擊。"

這個判決的意義非常之巨大,堪稱垂範久遠。正是因為美國憲法明確規定美國人民包括媒體批判政府的權力受到保護,所以,美國媒體在監督、批評政府方面絲毫沒有懈怠。

美國法律禁止政府從事新聞和媒體

在美國,除了一個電臺——美國之音是美國國務院辦的,其他美國全部的報紙和電視臺都是私人辦的,而且在美國也聽不到美國之音。

不允許政府辦媒體,是因為政府辦媒體,會向人民發布對政府有利的信息,妨礙人民對政府的批評和判斷。美國憲法規定,公民抗議、批評政府的權力。

在美國,誰都可以辦電視臺,但政府不可以。

現任白宮發言人

美國媒體的強大,跟它的綜合實力強大是分不開的

人們通常以一個國家的軍力、政治、經濟力量衡量它的影響力。但對於一些國家來說,文化力量對世界的影響更廣泛也最強烈。美國正是這樣一個國家。

加之,言論自由在美國受憲法保護,這個言論自由是真正的自由,什麼都敢講,講真話,自然有力量。

綜上所述,美國媒體在世界的影響力是非常強大的。


讚美與頌揚領袖也許不是媚態,

但也會陷於不受管控的權貴的為非作歹; (毒菜 專痔)

批評與監督領袖也許不是暴力憲政:

但也會淪為力求平衡政客們的拙劣平庸!


他們也就剩下總統可以罵了

要不然罵黑人?

罵白人?


有為答主叫 冬瓜

你為什麼見不得不同觀點呢,刪了在你回答下的評論:這麼看來美國老百姓之間不會互罵的,驚呆!


因為美國總統其實只是利益集團的代理人,你路邊對著一條狗 罵總比直接罵他的主人刺激程度小吧?


韓國電影諷刺鞭撻政府,披露社會黑暗,給人一種滿滿的正能量。但是也僅僅是讓人過把癮,讓民眾有一種言論自由,銘煮開化的感覺,實質並不能觸動社會變革,更不能改變財閥壟斷國家的事實。

印度更明顯,能批評一切你想得到的社會不公,能揭露一切殘酷額真相,印度電影題材似乎更新穎更尖銳,充滿正道之光,但印度依然是一個最暗黑的國度。

在美國能批評總統只是一種言論自由的錯覺,你的批評只是一陣風,改變不了任何既定事實,發泄心中的不滿而已,批評如果無效,這批評的自由又有什麼意義!另外並不是什麼都可以直言不諱如希拉里郵件門所涉及的很多人就莫名其妙被自殺,或被意外,包括被克林燉猥褻的一名實習生就被意外了。

最近的《華盛頓郵報》揭露拜登的一些內幕的鏈接,真假先不說,就被推特和臉書分別刪除或封號,拜登還不是總統,只是總投候選人,就有資本集團來大力洗地......你說這直言不諱表現在哪裡了。

香港廢青鬧事時,在推特宣揚中國的好,甚至為港警點個贊,可能都會被封號。

美國政治正確的核心是你不能批判資本主義制度,不能批判剝削,更不能宣揚社會主義價值觀,這是美國的立國之本。

此外美國的言論禁忌也非常多,涉及種族,涉及歧視,分分鐘就能惹到官司纏身.........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言論自由和言論禁忌,總體看來差別也不大,最自由的大概是索馬利亞吧,百無禁忌。


美國總統像個

沙口一樣

真可憐 真可憐 真可憐


不同歷史時期階段的人類,對社會政治首腦管理勞動者的思維、意識和觀念,存在巨大落差。在「奴隸和封建」階級政治強制社會時代,國家最高統治管理勞動者,都是神、真龍天子或佛祖轉世······等等。他(她)們被人類十全十美的「神聖」化了,不可能有「缺點、錯誤和犯法」。即是有之,也是由天庭「審判、懲罰和制裁」,與廣大平民百姓無有任何關聯和瓜葛。

在現代資本社會時代,他(她)們與廣大民眾一樣,僅是一名普通的集約型產業社會化勞動者。他(她)們的「錯誤、缺點和犯法」語言、行為和思想,必然會遭到民眾、法律和媒體的「譴責、批判和制裁」。廣大民眾有監督其的法定職責和義務。兩者是「進步與落後」的客觀真實表現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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