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的入股協議上,寫了退股不退錢,但是協議並未蓋公章,也沒有給我在工商登記股東信息,而且,簽訂合同上公司是a名字,後來註冊登記公司用的b名字。那麼這個協議生效嗎,錢還能要回來不,怎麼要?


目前來看,入股協議應該無效。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你的錢是通過什麼方式打給了誰?

如果是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某人或公司,又沒有其他憑證,那基本上是打水漂『

如果是以轉賬等方式支付給某人或公司,有轉賬憑證等證據,可以以借款的方式要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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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協議是如何約定的?你的資金打到了誰的賬上,是否有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文件,這些問題弄清楚後可以與律師詳談。


可以要回來,但是要看你以什麼理由來要了,需要制定合適的訴訟策略。


只要是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協議就是有效的,根據你說的案件情況,另外兩個人構成根本違約,你可以主張解除協議,要求返還投資款、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協議書上應該寫明公司的業務範圍吧,兩個公司業務範圍一樣的是可以起訴主張權利的,錢是給誰的?收集好相關證據起訴收款方即可。


謝邀,合夥開公司,是如何合夥?協議是如何簽的?公司註冊之前,簽到協議,只是合伙人之間簽訂,不會有公章。投資開公司,公司註冊之後,最起碼要有在工商備案的股東信息的…你的問題,不該是成年人犯的錯…你可以起訴,確認你的股東身份,如果對方承認你是股東,那就要求你該享有的分紅和查賬等權利。如果對方不承認你的股東身份,那就要求退錢咯…並且支付每天0.05%的利息。


入股協議是怎麼約定的?

錢打到誰的賬戶了?

參與制定公司章程了么?

公司章程上有你的信息么?

公司股東名冊有你么?

給你簽發出資證明書了嗎?

通知開過股東會么?


可以把你們具體的合夥協議發給我看一下嘛。因為你這個事情,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

如果你有疑問,歡迎留言。


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投資協議是在公司成立之前由投資人簽訂的,所以不會有公章,但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成立之後一般就依照公司章程規定,分紅和行使股東的權益。你的情況看來要打官司了,算是一個很低級的錯誤,一個成年人不該犯的錯誤,但官司你能贏。


退股不退錢本身就違法吧,除非公司虧損破產,你自然要賠進去你的本錢。

這倆人明顯再坑你,典型的欺詐,我覺得你可以報警了。


去找個律師事務所先諮詢下吧,網上回答很多都不是專業人士,地圖上搜搜就能找到的,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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