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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來,*ST圍海就深陷多重困境,從2019年的公章失控、11名高管集體辭職、遭證監會立案調查到2020年的大股東違規擔保、資金占用、子公司失控。細數公司經歷,似乎每一個都不好過,如今控股股東的破產重整獲受理,不知*ST圍海能否「守得雲開見月明」?(*ST圍海維權入口)

  11月30日,*ST圍海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東浙江圍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圍海控股」)破產重整申請獲法院受理。

  此前8月25日,圍海控股就以「無法清償到期債務」和「具有重整挽救價值,且重整具有較高的可行性」等為由,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請書。

  遭控股股東違規擔保、資金占用

  在昨日發佈的關於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東破產重整的公告中,*ST圍海表示,若成功實施破產重整,將有利於改善控股股東資產負債結構,有利於為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並解決控股股東對公司的違規擔保、資金占用等一系列問題。如果不能順利實施,控股股東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

  5天前,*ST圍海公告稱,公司於近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系統中查詢到,公司控股股東圍海控股於2020年11月18日減持公司股份2萬股,減持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為0.0017%。圍海控股回函表示,減持是由於公司與農業銀行江東支行金融借款糾紛,被鄞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平倉導致被動減持。

  減持后,圍海控股持有ST圍海492,677,204股,佔比43.0578%,依舊為公司的控股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在控股股東2萬股被強制平倉前,*ST圍海還曾陷控股股東違規擔保及資金占用漩渦,去年10月,*ST圍海更是對控股股東提起訴訟。

  去年10月,*ST圍海公告表示,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馮全宏以圍海股份名義,為圍海控股的子公司圍海貿易及圍海控股的關聯方朗佐貿易等主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主債務人獲取長安銀行寶雞支行的 4.6 億元承兌匯票提供擔保。2019 年 3 月,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馮全宏將圍海股份子公司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工程開發有限公司在寶雞支行的 1.4 億元存單作為對朗佐貿易開立承兌匯票的擔保。

  *ST圍海表示,鑒於馮全宏、朗佐貿易、圍海控股、圍海貿易嚴重損害公司及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對外構成越權和無權代表等原因,公司及工程開發公司於 2019 年10月15日以馮全宏、寶雞支行、朗佐貿易、圍海控股、圍海貿易為被告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狀》。

  此外,今年9月24日,*ST圍海公告稱,根據公司收到的《監管提示函》,公司可能涉嫌存在資金通過上市公司項目部員工或勞務公司等中間方被控股股東及相關方佔用的情況,發生金額初步統計達 5.02 億元。其中資金占用發生額2.21億元,非資金占用發生額2.81億元。資金占用單位有兩家,分別為寧波朗佐貿易有限公司資金占用1.62億元,已經歸還3250萬元;浙江均冠新材料有限公司資金占用5935萬元,已經歸還450萬元,資金占用餘額1.84億元。

  破產重組可否帶來曙光?

  公司官網介紹稱,*ST圍海是國內獨居特色的生態治理解決方案提供商。公司始創於1984年,並於2011年6月2日登陸A股市場,彼時公司被稱為「中國海堤建設第一股」。

  然而歷經數年發展,如今*ST圍海已光芒不再。

  公司2018年財報被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019年,由於公司計提商譽減值準備及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ST圍海出現了上市以來首次虧損,當年巨虧14.2億元。根據公司今年披露的三季報顯示,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收約11.66億元,同比下降46.2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1.18億元,同比下降231.99%。

  在諸多利空齊至的情況下,圍海控股的破產重整能否成為公司擺脫困境的一線曙光?

  對此,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張雲律師表示,ST圍海的控股股東申請破產清算可能導致對ST圍海控制權的轉移。對於投資者來說,ST圍海控股股東破產重整,ST圍海有可能要承擔為控股股東的擔保責任,並被其他債權人或者破產管理人起訴;如果ST圍海被法院判決承擔擔保責任以及控股股東佔用資金不能追回,勢必損害ST圍海的財務狀況,以及股價,投資者必然受損。

  相反,張雲律師指出,如果控股股東破產重組成功,換血新生,自然有利於解決控股股東對公司的違規擔保、資金占用等問題,因為ST圍海可能不用承擔擔保責任,被佔用的資金有望收回。

  (本文解讀律師: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張雲律師,不代表新浪財經觀點。張雲律師,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法學碩士,對證券金融類法律有著深入研究,從事證券訴訟多年,積累大量為投資者勝訴獲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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