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由於事業原因常年在外很少回家,最近和母親從他的合伙人口中發現了一些貓膩,得知了小三的名字,經過調查發現小三名下有四套房子車還有個九歲兒子,我有個親弟弟還在讀小學是十二歲,母親沒有工作,現在我父親和我母親鬧掰了不回家,但是也不主動提離婚,我想知道這種情況應該怎麼做?


父親的絕大部分資產是握在那個女人手裡,給我和弟弟在十八線城市各安置了一套小別墅,我母親名下沒有財產,給小三在新一線城市名下安置了四套別墅。我應不應該支持母親主動離婚?


補充:我目前已經有了自己的工作,被父親安排在一個機關單位,與父親經營的事業不相干,所以看樣子也沒有什麼辦法繼承一類的


重婚罪阿,看你媽媽想怎麼辦了。


不離,先把自己的學業完成,在爭取繼承你父親的事業,最後在收拾你父親,或者等自己安穩後老死不相往來。


重婚罪 婚後財產應該可以要回來。建議收集證據,諮詢律師 財產保全


女方如果想離婚,那麼她的最終目標應該是爭奪更多的財富到自己名下,或者搜集齊證物,再通過[法院]這個程序來實現個人的訴求。如果暫且不離婚,這對你母親與父親『見面談判』也爭得了一些寶貴時間。


斷絕關係,不接受他對母親和家庭的背叛。


搜集證據,找個好律師,把你媽媽的婚後財產拿回來,然後因為你父親是過錯方,打離婚官司,申請讓他凈身出戶,你和你媽媽起碼能拿回一多半財產,之後就遠離那個不負責任的男人,過好你們自己的生活吧。再拖延下去,你們的損失會更大,你父親的心早已經不在你們身上了,讓他和小三平平淡淡在一起,然後他會繼續找小四的。


再次提醒我,女人還是要有自己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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