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當你有問題的時候,別問,自己摸索,自己回答。


我的這篇文章應該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一位陌生朋友的經歷。他母親是普通婦女,辛苦一輩子,最大的心愿是為兒子買一套房子。心愿未成,得了癌症,拖了很久,最後臨別之際,母親眼裡飽含無限歉意,很吃力地說對他說:兒子,對不起,媽把你攢的錢都花光了!滿屋寂靜,只有兒子低聲地抽泣。

人都應該追求成功,不為別的,只為在自己和家人面臨苦難、病痛時,有能力提供更好的選擇!

成功的最有力的保證是什麼?是思維,是正確的思考。「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我相信世界永遠需要智者,只有智者才能讓從事腦力與體力勞動的人,都能憑自己的勞動,獲得公正的對待和豐厚的報酬。

正是基於這點,我才不斷嘗試、總結,終於構建了這樣一套看即能用,簡單有效的思考方法。


目錄

1.好的思考方法的標準是什麼?——讓你真正明白思考的作用

2.究竟思考什麼?——解答一直折磨你的迷惑

3.怎樣有步驟地全面思考?——看即能用,讓你思路瞬間清晰

4.怎樣踐行思考方法?——發現你忽略的終極武器

5.思考方法的系統總結


1、好的思考方法的標準是什麼?——讓你真正明白思考的作用

思路決定出路,思維的高度決定人生的高度。許多年來,因為沒有對思考方法進行研究,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都顯得低質。高中的時候一直堅信「天道酬勤」,踐行著「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苦行僧般的生活,起早貪黑,疲倦不已,卻又不敢懈怠,一心以為努力就會成功。然而人生最失望的莫過於勤奮也改變不了現實。因為沒有對思考方法進行學習,沒有對思維模式進行優化,最終得到結果也不過是「事倍功半」。那時最慚愧的莫過於父母的焦急、為難。因為成績不上不下,選擇學校十分苦惱。然而對此不甚了解的父母卻也要跟著焦急。我想,為人子最難過者莫過於不能讓父母安心、榮耀。

對思考方法的反省,一直伴隨著大學四年,也正是這四年讓我接觸了「語數外」以外的知識,雖然那四年不能算真正的了悟,但也迷霧漸散,直到工作的第二年,在實踐中突然醒悟,終於明白了「思考方法」的本質,那一刻我興奮地寫下「這個方法或許解開了我一生的迷惑」。

其實,有一個問題一直折磨著很多人,那就是,一方面自己堅定地認為思考能力極其重要,另一方面卻缺乏深度思考的能力,更可悲的是,連提升思考能力的方法都沒有,只能幹著急。

有人可能會反駁,說怎麼會沒有提升思考能力的方法呢?書店裡有關於思考能力的書,網上隨手一查就可以找到數不清的文章。這些反駁的理由錯了嗎?沒錯。但是有效果嗎?沒有。為什麼會沒有效果呢?有些人說,因為自己沒看,但不能說沒有提升思考能力的方法。這是一個原因,概括來說,就是「非不能也,弗為也」,就是不能怪人,只能怪己。但是我們追問,為什麼不看?除了你本身沒什麼興趣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看不懂」,不僅看不懂,而且更迷糊。

為什麼呢?比如說,你問有哪些方法可以提高思考問題的能力,你一定不會空手而歸,別人會給你無數的答案:比較法、分類法、分析法、綜合法,歸納法,演繹法、結構功能分析法......魚貫而入,眼花繚亂。最好的結果是你饒有興緻的一一研究。而結果是帶著疑惑而去,帶著更沉重的失望而歸,因為你不會用,比如,比較法,讓你經過比較發現兩個事物的異同點,你可能下了一番苦功夫,弄清楚了,但是最後還是會憤憤地來上一句:為什麼要找異同?找到異同有什麼作用?什麼時候找異同?

分類法也一樣,為什要分類?為什麼有些分類,有些不分類?你能不能就告訴我什麼時候該用分類法?

找得到答案嗎?不能。那你怎麼會不更加迷糊犯暈呢?

我們其實還有一種更令人焦急的疑問,就是這些問題到底有沒有答案,我的回答是:有!而且答案很簡單。這個答案只有兩個字:實踐。

何解?就是思考一定是為了更好地實踐,簡而言之,思考一定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實際問題。很多人可能不屑於聽這個答案,因為這個觀點已經眾人皆知,並不新鮮。但是真相往往就是出乎意料:大道至簡。那些標新立異的觀點往往是嘩眾取寵。

言歸正傳,如果我們從實踐的角度出發,從解決問題的角度思考,這些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比如:為什麼要找異同?因為找到異同才能採用採取針對性的措施解決。什麼時候找異同?就是在有多個問題需要同時解決的時候。

分類是比較的深化,同樣如此。為什要分類?因為按相同點進行分類後,我們可以通過一些措施,解決一大批相似的問題,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如此而已。

可以這樣說,思考最終都是落腳於實踐,指向解決問題。如果不能從這個基本觀點出發,就會盲目追求思考方法,為思考而思考,最終迷失在雜蕪的方法論之中。

問題已經相當清晰了:好的思考方法就是與實踐直接相關,簡單地說,什麼與實踐最近、最直接,最能幫助人實踐,就是思考最應該關注的。


2、究竟思考什麼?——解答一直折磨的迷惑

什麼與實踐最直接?什麼最能指導實踐?當然是因果關係。所以好的思考方法就是因果思考法。這個答案或許有人又不屑,他們期盼一種聞所未聞的新奇方法論,然而現實也不屑於他們,總是不讓他們找到。如果你此時不願卒讀,我勸你收拾獵奇心,堅持往下看,我堅信你絕不會失望。

為什麼因果關係與實踐直接相關?實例證明最簡便。你為什要看這篇文章?一是因為看這篇文章可以讓我得到系統的思考方法,從而能深度認識事物。

把這個再進行整理,其中的因果關係就一目了然:看這篇文章(因)提供系統思考方法(果),思考方法(因)實現深度認識事物(果)。

正是認識到某個「因」能產生某個「果」,所以我們才去做這個「因」,可以說因果關係是實踐之所以可能的邏輯關係。人如果圍繞「因果」來思考,如果能夠把「因果」思考清楚,他的實踐就有了基本的保證。正是基於這樣的情況,所以我把這樣的思考方法稱之為「因果思考法」。

西方著名哲學家休謨說「人人都承認,任何事物只要存在,就有它所以存在的原因。」看到這裡,有人可能已經發出了「咯咯」的譏笑:這麼簡單的關係,居然有人還會如此重視。

是的,從小學時你就已經得到告誡:做事情多問幾個「為什麼」。但是你做到了嗎?你真認為「因果」就這麼簡單嗎?如果真這麼簡單,為什麼你又這樣迷茫?這樣毫無主見?這樣沒有見識?


3、怎樣有步驟地全面思考?——看即能用,讓你思路瞬間清晰

「因果」絕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簡單,是一個系統和體系。從何處認識這個體系?首先讓我們回答一個問題:先認識「因」還是先認識「果」?有人可能會脫口而出:「當然是因,因果因果,沒有因哪來的果?」如果你是這樣認為,那麼要特別恭喜你,今天有幸看到此文,更正觀點。我的答案是「先認識果」。為什麼?思考只是輔助實踐,也就是要服務實踐,實踐最重視什麼?當然是結果。我們為什麼實踐,當然是因為實踐某一事能帶有利的結果。從這裡看,對「果」的認識是否準確直接決定我們是否會實踐。有些人彙報工作,語無倫次,長篇大論。你說的其實沒錯,但領導還是眉頭緊鎖,他心裡其實只想一個答案:你特么就告訴我幹了有什麼好處,不幹有什麼壞處。這樣他才能下定決心。

既然我們實踐的目的如此的簡單明了,為什麼我們思考卻要背道而馳?這就是我們思維與實踐的對立,也就是我們為什麼不能更好地思考的原因之一。可以說很多人在沒邁出步子之前就已經錯了!

既然要認識「果」,那麼怎樣去認識?首先要把「果」一分為二,即分為「利」與「害」。因為一方面,事物總是包含「肯定」與「否定」兩個因素,肯定因素維持並助推事物發展,否定因素阻礙且滅亡事物發展,通俗而言,就是「利」與「害」。這是就事物本身存在的客觀規律而言的,也就是說現實之中本身就是這樣的狀況,我們這樣認識就是從實際存在的客觀規律出發。(例子)另一方面,從人實踐的角度而言,正是「有利之果」與「有害之果」決定了人是否去實踐,就是說「趨利避害」是實踐的本質目的。「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同為「利」還要進一步權衡,再取大者,更何況截然不同的「利害」呢?「趨利避害」的道理不是一目了然嗎?綜上所述,把「果」分為「利」與「害」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必然可行的。

其次,在將「果」一分為二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判斷「利害」二者 的「主次」關係,也就是說要判斷「利」與「害」誰佔主要,誰佔次要,就是常說的是 「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這一步是直接決定我們「做什麼」。 如果一個事物產生的結果是「利大於弊」,我們當然選擇「做」,反之,如果一個事物產生的結果是「弊大於利」,自然是「不做」。這樣看來,思考看起很簡單,但是真正嘗試每一步時就不簡單了,比如怎樣去判斷「利弊」之間的大小問題。其中的方法以後再說。

在如何認識「果」的基礎上,我們接下來要進一步學習如何認識「因」。同樣的道理,因為所有事物本身包含「肯定—否定」兩個因素,所以作為「因」的事物自然也包含這兩個因素。為了讓這個思考方法便於理解,不至於淪為故弄高深的「玄文」,我把促成事物存在和發展的「因」叫「成因」,把阻礙事物存在和發展的「因」叫「阻因」。

為什要對「因」一分為二? 回答這個問題千萬不要陷入高深玄奧之中,只需要從實踐出發就能看得清楚明白。因為我們所有實踐不就是努力做那些能讓事情成功的事嗎?不就是致力於阻止那些讓事情變糟糕的事嗎?「有利的事」、「讓事情變糟糕的事」不就是對應我所說的「成因」「阻因」嗎?難道還有什麼玄妙嗎?還有什麼值得懷疑嗎?

把「因」一分為二,不是我們主觀編造的,而是事情本身就包含著的,水有消長、花有枯榮、人有禍福、事有成敗,自然之道也。老子講「陰—陽」,鬼谷子說「捭—闔」不也是這個道理嗎?

把「因」一分為二還有一個方法論上的好處,就是能快速理清思路,將紛亂摻雜的眾多事物迅速分類,提高認識事物的能力和速度。很多時候,你只要將「成因」和「阻因」分別羅列就可以超過70%的人。如果你不相信,你就去看周圍人在談論事情的時候,有多少人能給你很清晰地說出優勢、劣勢?他們只是把所知道的一股腦全說給你,然後兩手一攤:其中的促成因素與阻礙因素你自己去找吧!

有成因與阻因的概念之後,再怎麼做?當然是找到兩者之中的「內因」與「外因」。顧名思義,內因就是事物內部因素,外因就是事物外部因素。也可以更直接叫內部原因、外部原因。(作者不想那麼俗,還是想擺一點知識分子的譜)這裡的內部與外部要注意分辨,以雞蛋為例,蛋黃、蛋清、蛋殼三者何為「外」,何為「內」?有些人肯定會說蛋黃、蛋清為「內」,蛋殼為「外」。錯!錯!錯!大錯特錯!三者都為「內」。我所說的「內」實際上指的是事物自成一體的本身。如果沒有這樣的認識,難道人的皮膚是「外」?穿完衣服後,還要穿「皮膚」嗎?

為什麼還要分內外因?這雖然根源於事物本身就的存在內因與外因,但還有一個操作層面的重要考慮,就是便於找到原因。如果我問:小明為什成績好?下面那個原因你最先想到、最願肯定:一個是「因為他聰明好學」,二個是「因為他所處的教育制度好」。如果我沒有猜錯,第一個原因最先想到,最願肯定。仔細分析這個原因,它就是內因,說明內因其實更加直接,更加容易辨別。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發展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當你知道內因之後,再由此延伸,探究外因,這樣就更能容易形成全面系統的認識,「先內後外」其實就是為了適應人類自己的認識規律。

在從內外因的角度整理成因與阻因之後,就要進入下一個環節:判斷「主次」。其實既然一個事物已經存在,就說明成因是主要的,阻因是次要的,那麼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談這個環節?因為我們要看到成因可能淪為次要,而阻因可能上升為主要。這種可能決不能是主觀的,必須對事物進行實際的考察,找出實際存在的表現,而這種變現最明顯的就存在於事物自身狀態的興盛。這個過程待下次討論。

能夠完成以上的思考,其實已經到達了很高境界。可還有一項重要的環節決不能遺漏,就是認識「因果機制」,因果機制就是「因」引起「果」之間的具體過程。比如,我們經常說,水果不洗就吃容易生病,那麼吃沒有洗過的水果具體怎樣引起生病的呢?因為不洗水果,水果上有細菌,吃了之後,導致生病。你能認識到中間這個過程,即因果機制,就真正高人一籌了,對事物的認識程度就更深了。上面舉的例子現在看來是婦孺皆知,但在在初次發現的時候,還是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沒有認清因果機制,對自己來說不能算深切地認識事物,也很難讓別人信服。由此而言,此環節不能不謂之重要!

可能對一些追求新奇,崇尚「突然開竅」的人,這些思考方法不能滿足他們的獵奇心,然而他們所追求的令他們大徹大悟的方法,我相信會一直躲著他們,甚至與他們終生不遇,直至他們平庸地離去。我們要是把上面的各個環節真正連貫思考起來,其實這些概念、方法雖然通俗易懂,不足驚奇,但其實包含著很深的哲理。但這裡不一一解釋。


4、怎樣踐行思考方法?——發現你忽略的終極武器

最後,還剩下一個疑問:我們究竟憑藉什麼來踐行這樣的思考方法,發現這些因果關係?憑兩個「經驗」: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

先說直接經驗。直接經驗就是個人自己憑藉感覺獲得的經驗。所謂「感覺」與我們平時掛在嘴邊說的: 「我感覺不行、我感覺對」截然不同,它不是不可捉摸、無法肯定的抽象物,它具體指眼耳口鼻身所對應的視覺、聽覺、味覺、嗅覺、觸覺。我們只要稍微回憶一下,就能明白這樣的道理:你所獲得的大部分知識都與這五種感覺(以後簡稱「五覺」)有關。比如你領導在向他的領導彙報時,你通過聽覺可以察覺他說話吞吐,通過視覺覺察到他不自然的神情。也正是通過這兩種感覺,你可以認識到你的領導在他的上級面前也會緊張。這對你更新你的認知有巨大的作用,至少你應該感受到所有人都會緊張,緊張並不能說明你無用,比別人差。我深信,當你通過自己的「五覺」認識事物,一定更深刻。更為重要的是,通過「五覺」獲得的是具體知識,對你解決具體的問題有著更直接的、更巨大的作用。比如,人家在給你傳授一項知識時,給你舉出能感覺到的例子會更加易於理解。試舉一例,人家說「地上很臟,要打掃」和說「地上有廢紙,要打掃」哪一個更清楚?「臟」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廢紙」卻是可以感覺的事物。可以說能不能把抽象還原到具體,直接體現一個人的認識能力。更深一步說,一個人會不會實踐,取決於他「感覺」的深切與否。所以要通過「感覺」積累更多的具體「因果關係」,只有這樣你的認識能力和實踐能力才會有飛躍式的進步。

如何獲得豐富的感覺認識?即如何得到更多的直接經驗?有人說就去感覺唄。那我問你,你是不是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經歷?你的筆你天天看到,但你未必能對它有很深的認識。投入工作時,身邊同事的談論你也聽不到。出門走了幾步了,還是要懷疑門關了沒?反鎖了沒?所以說感覺要有意識地去引導,就是說要保持「意在物上」的狀態,不能「心不在焉」。當你要認識一個事物時,最好的方法是對著「實物」認識,憑記憶、印象總是得不到精確的認識,因為記憶總是不精確的,與事物實際狀態總是有偏差。你想要提高管理能力,就觀察一項具體的管理事件,比如與某一個員工溝通,你所說的引起員工什麼具體的反應。隨著觀察數量的增加,經過整合,就能對管理有更深更具體的把握,與你看書得到的抽象概念有天壤之別。

感覺會騙人,眼睛所見絕非真實,「兩小兒辯日」就是絕佳的例子。所以一定要運用先進的工具,望遠鏡、顯微鏡、掃描儀等能拓展人的視覺,溫度計能深化人的觸覺……歸根結底,這些工具的出現並不是否定「感覺」作用,而是在強化「感覺」的作用。這方面我暫時不做詳細論述,因為對大多數人來講,自身的感覺器官已經足夠。

再說間接經驗。間接經驗就是通過其他人、物獲得的經驗。最常見的是「聽人說」、「書上講」,直接經驗重要還是間接經驗重要?不要問這個問題,沒人能回答。直接經驗最大的好處是短時間能獲得較多的知識。同時,雖然很多時候間接經驗不能給予具體的方法,卻能給人指明大致的方向。「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這樣兩句就可以在你某次具體的人際交往中給予指導:多稱讚別人,從而避免「直腸子放響屁」的尷尬和記恨。

我說的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都要圍繞「因果關係」,換句話說,就是通過自己和別人認識更多、更具體的「因果關係」。從直接經驗或間接經驗認識因果關係,要遵循這樣的方法:以時間為主幹,著眼於事物從無到有、產生變化的全過程,同時,以空間為枝幹,著眼於事物從近到遠、影響事物的全要素。只有這樣,一方面才能保證能有秩序去全面的找出事物的因果關係,而不至於漫無方向地苦思冥想,避免最後得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悲觀情緒。沒有時空觀,眼界局促,就只能看見現在和局部。所謂的戰略眼光就是把事物的時間和空間拉長、擴展而已。另一方面,因為時間和空間是事物存在的基本方式,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特定的時空環境。事物總是在一個特定空間里,前後相繼地發展,也只有在這樣特定的時空環境下才能發揮作用,所有從時空去認識因果關係,也就能保證認識具體的因果,能保證認識因果究竟是怎樣發揮作用的。

還有一個不得不強調的問題。就是確保因果關係的真實性。這是思考的基礎,沒有真實性,一切等於零。比如「地心說」解釋物體下落時說:因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所有的物都要回到中心,所以拋向空中的物體會下落,雨水會下落。從今天的角度來看這是多麼荒謬,但在以前這個解釋得到了無數人的認可。但是「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是真的嗎?「所有的物都要回到中心」是真的嗎?我說的這個例子是真的嗎?至於怎樣才能保證真實,具體的方法待以後詳解,今天只想說一個基本的方法:對你所見的、別人所講的問一句「哪些依據能保證這個是真實的?」只要有這個意識,你就能保證一半的真實。


5、思考方法的系統總結

總而言之,思考的核心是認清「因果關係」, 不能孤

立地認識一個事物,首先要認識此事物作為「因」引起怎樣的「果」,所引起的「有利之果」與「有害之果」分別是什麼,而後判斷是「利大於害」 ,還是「害大於利」。

其次,認識此事物作為「果」是怎樣被引起的。引它的「成因」和「阻因」分別是什麼,「成因」和「阻因」之中哪些是內因,哪些是外因。

在認識何為「因」,何為「果」之後,要認識因引起果的具體過程,即因果機制。

而認識因果的途徑就是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而且這兩者要從時間和空間出發,認識事物從無到有的發展變化的全過程,認識事物從近到遠的影響其變化的全要素。

最後,在這系統的認識之中,一定要竭力保證每一個環節的真實性,只有認識到真實的因果關係才能算真正地提高了思考能力。

作者:思考二哥

其它深度好文請關注公眾號—【思考方法】:(sikaofangfa)。思考超十年,工作已三年,讀古今中外書,交東西南北友,學校里的思考者,職場上的追夢人,略有小成就,執著大思考。


我個人有幾點建議:

1.多思考,思考事物的來龍去脈,對事物有思考和理解,更容易有邏輯的表達出來。

2.多讀書,可以讀思維方面的書,也可以讀其它方面的書,不僅增強自己的閱讀和理解能力,還可以增加知識沉澱,並且還能夠多見見別人是怎麼寫書的,總的來說,多讀書既有利於讓自己言之有物,更能接觸眾多邏輯表達方式。當然這一點可以和多思考結合。

3.多練習,如果說讀書時提供輸入,思考是消化整理,那麼練習就是強化輸出,只有多加練習才能真正掌握有邏輯和有條理的表達的能力。這個練習,可以是寫,可以是說,寫作和說話都是表達的方式。

4.具體方法推薦:

可以藉助A4紙,在紙寫出或者畫出事物的相關類別,當然如果畫出來也就是思維導圖啦。可以用3w的方式對某一主題進行思考和表達,3w即是what,why,where,可以理解為是什麼,為什麼,有什麼用,具體每一塊可能還可以具體分,這時就要按照某種屬性對其進行分類。

好吧,我這說的可能


做數學題


寫作的方式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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