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研報迎來質量檢查「風暴」 連大型券商都栽了跟鬥吃到罰單

  來源:每經牛眼

  原創 每經記者 

  雖然研究報告看似「事小」,但卻是監管查處的重點方向。近年來,券商由於研究報告出現問題而吃到罰單的情況不在少數。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業內人士了解到,近階段,監管開展了一輪對各券商研究報告的質量檢查。最近,已有多家大型券商因為研究報告的問題受到了監管處罰。

  今日,北京證監局網站發佈了一則《關於對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決定》顯示,此次中信建投吃到罰單的主要原因為發佈的某研究報告存在研究依據不充分、研究方法不夠專業謹慎等問題。無獨有偶,就在11月初,申萬宏源也同樣因為在研報發佈前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上出現問題而吃到上海證監局的罰單。

  大型券商因研報問題被要求責令改正

  近年來,券商發佈的研究報告開始成為監管查處的重點方向,而各券商由於研究報告出現問題而吃到罰單的情況不在少數。

  據記者今日從某大型券商相關內部人士了解到,近階段,監管開展了一輪對各券商研究報告的質量檢查,「監管先是要求各券商對自家發佈的研報進行自查,再進行抽查」。

  而從各地證監局發佈的通知來看,最近,已有多家大型券商因為研究報導的問題而受到監管處罰。

  圖片截自北京證監局網站

  今日,北京證監局在其網站發佈了一則《關於對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顯示,經查,中信建投發佈的某研究報告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研究依據不充分,研究報告參考資料為電子平台個人賬戶上傳文章,未進行規範信息源確認,關鍵數據交叉驗證不足,數據基礎不紮實;

  二是研究方法不夠專業謹慎,分析邏輯客觀性不足,以預測數據和假設條件主觀推定結論。

  對此,北京證監局認為,這反映出中信建投對該份研究報告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不到位,違反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8號)第九條、第十條規定。

  《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 製作證券研究報告應當合規、客觀、專業、審慎。署名的證券分析師應當對證券研究報告的內容和觀點負責,保證信息來源合法合規,研究方法專業審慎,分析結論具有合理依據。」

  第十條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應當建立證券研究報告發佈審閱機制,明確審閱流程,安排專門人員,做好證券研究報告發佈前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

  因此,北京證監局根據《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決定對中信建投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向中信建投指出「你公司應進一步加強對研究報告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切實提升製作、發佈研究報告的質量。你公司應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除了中信建投外,最近還有部分大型券商也因為研報問題而吃到罰單。

  如今年11月4日,上海證監局發佈《關於對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該決定顯示,申萬宏源證券子公司上海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開展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但未對研究所署名證券分析師劉洋在冠以公司名稱的公眾號上發佈的某篇證券研究報告進行發佈前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

  上海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不符合《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申萬宏源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下半年多位首席相繼離職

  近年來中信建投加強了對研究所的建設,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下半年以來,中信建投研究發展部(研究所)有多位行業首席分析師相繼離職。

  圖片截自證券業協會網站

  證券業協會網站顯示,前中信建投分析師花小偉今年11月初從中信建投離職后,目前已在紅塔證券登記執業。

  據了解,花小偉此前曾為中信建投大消費組組長、輕工製造行業首席分析師。

  圖片截自證券業協會網站

  此外,中信建投前社會服務行業首席分析師賀燕青已於今年10月中旬從中信建投離職,並在隨後轉投東亞前海證券。

  圖片截自證券業協會網站

  另據證券業協會網站顯示,中信建投前海外首席分析師陳萌已今年9月中旬從公司離職,不過目前還沒有她在其他券商任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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