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因嫉妒肢解同窗

2017年12月4日,陝西渭南一學校男生宿舍內,一名男生用刀刺傷同班同學,受傷學生經搶救無效身亡。

死去的孩子13歲。犯罪的人12歲。

2016年11月2日16歲王某下晚自習後,來到梓琪超市買東西,以錢沒帶夠為理由,與女店主李某某發生爭吵,並將女子踹倒,拿起旁邊的物品擊打女子頭部,女子向樓上呼救,王某心急之下到緊鄰的廚房內拿了一把小刀刺向女子腹部,之後又拿小菜刀砍了女子頭部數十下,女子死亡後。

2015年10月,湖南邵東縣小學女教師在學校被害一事引發廣泛關注。3名嫌疑人作案手段驚人:先用棍棒擊打女老師頭部,繼而追打至廁所,並用毛巾捂住女老師口鼻,最終致其死亡。3人搜走財物後,將女教師屍體藏匿在床底,清理現場血跡後逃離現場。更令人驚訝的是,3名嫌疑人均為在校學生,年齡最大的13周歲6個月,最小的不滿12歲。


學校教育不是萬能的,我認為更多的責任在於家庭教育的缺失。


我覺得吧現在網路上各路信息的雲集,有好有壞。這可能會使部分青少年在還沒形成完整是非觀的時候,過早的接觸了一些關於犯罪、關於暴力的信息及遊戲之類。是他們潛意識裡認為這些事情發生的概率其實很多,甚至是可以去自己執行,對現實的社會產生了,不知所謂的「遊戲」心態,而忽略了行為的結果及需要承擔的責任。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對孩子壞行為的縱容


很可惜

未成年人不成熟不理智的行為和思想不能被社會結構完全的消化吧。

不過我相信,這比沒有互聯網無法曝光各個聳人聽聞的事件,沒有義務教育甚至家長老師都是文盲的時代,一定是好太多了。


現在小孩子 知道有未成年人保護法~ 最主要的責任還是在家長


未成年也應該付法律責任啊,殺人償命


隨著營養的提升和手機上網的普及,14歲的法定年齡已經不適應現在的社會環境啦,以前沒營養 兒童發育緩慢又沒有上網條件,14歲比較合理,早就應當下調刑事責任年齡啦,建議由14周歲改為12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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