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的時候丟失了身份證,當時已經補辦。去年的時候發現被人盜用,在11年的時候,在外地註冊為一家有限公司的股東。經諮詢當地工商局,說必須有法人代表在或法院判決書,才能進行變更。因此委託了當地的律師起訴該公司及法人代表。

由於註冊公司留的地址是假的,因此一審時被告缺席。本人按照代理律師建議,也提供了身份證補辦信息、勞動合同(證明本人一直在單位任職,沒有出來辦公司)、本人簽名等證據,而且工商登記的相關簽名也明顯不是我本人字跡。 但是一審法官仍舊判我敗訴,理由是有工商登記時有出資記錄,本人就是股東;雖然出資的繳款單上不是我的簽名,但是此類事情存在大量代辦的實際情況,無法證明不是我本人出資的。在我看來,這個理由實在牽強,按這說法我永遠無法證明不是我本人辦的公司。

目前代理律師建議我上訴,但是我感覺沒新的證據,很可能維持原判。

請教各位,我是否應該聽從建議上訴?如果上訴失敗了,還有其他途徑解決嗎?補充說明如下:1、這個公司是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工商登記上註冊資金10萬,法人代表9萬,我1萬。

2、在最開始訴訟時,我也在糾結走行政訴訟(起訴工商局)和民事訴訟(起訴該公司及法人),後來代理律師建議是走民事訴訟。如果現在民事訴訟走不通了,是不是換行政訴訟?

3、本人工作單位有要求,不能投資經商辦企業。這次是發現了身份信息被盜用,也已經向單位說明瞭這個情況。如果按公司股東解散或主動註銷公司,後面就無法解釋當初不是我註冊的公司。


不知道你一審的訴訟請求是怎樣寫的,所以只有猜測的來說了。

1、聽你律師的建議,一般來說,你的委託律師是最清楚你的訴求的。2、不知道你所說的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還是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我看來,如果你說的是真的,那麼方法多的是。

3、行政訴訟---以提交虛假材料為由,撤銷公司註冊。公司股東解散之訴----這個對股權有限制,要求解散公司。一人責任公司----登報把所有的公章、財務章註銷後補辦,然後自己去工商那辦理。

4、你也可以不管,反正足額出資的話,不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話,有債務的話追不到你頭上。

您好,請問後來您的問題解決了嗎?我遇到類似問題 ,求經驗!感謝分享!


我也是被盜用了,還是全資股東,還是異地。絕望


請問您的問題解決了嗎?我也遇到了類似問題


不知您得問題解決沒有,我現在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同樣是在單位排查員工經商辦企業時發現的
我自己名下有公司,是國稅局通知我的,告訴我的名下還有其他非正常戶,我才知道16年身份證被盜了,就被不法分子利用了。現在正在辦理註銷,但是特別麻煩,而且17年12月,假公司又把我撤銷了法人,所以我現在很迷茫不知道能不能撤銷他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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