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這樣是否合理呢,心裡感覺怪怪的

起因就是我自己家愛豆的歌詞被其他人粉絲用作應援文案,我過去提醒應援自家愛豆就不要用其他人的歌了吧,結果被一頓懟,有點尷尬


巧了,這句歌詞我不但認識還很熟悉,我家愛豆的。我沒有覺得被冒犯。

按你的理,在我們家使用那麼廣的「相思賦予誰」該如何自處?那可是好妹妹樂隊的歌詞。

如果你真是多擔或者社粉,請不要替我們主持公道。在我們這個羣體,真正喫虧的地方不多,但是被甩的鍋是真多。如果萬一因為這個撕起來,被罵的不是社粉,是我們家,明白嗎?她們倒好,深藏功與名啊。該我們自己維護的我們自己就不會含糊,但是我們也沒有那麼在意這些小事好吧?

如果你確實是上段中「我們家」的,請你記住,現在我們家要多謹慎有多謹慎,這些小事根本不帶給一個眼神的。


要不你瞅瞅河圖粉、原耽讀者們對肖戰粉的態度?河圖被偷了歌和應援詞,原耽好幾本比較有名的書被偷了句子,和你說的這個情況差不多。

懶得搜就看這一句:

肖戰粉咋能做出這麼噁心的事呢?


以下為個人看法:標明出處的話還可以接受,如果直接用我覺得不太合適。我從自己角度考慮,如果我家愛豆的歌詞被用作另一個人的應援文案,會感覺不舒服,會有種被偷了的感覺 因為有些歌曲,有些歌詞已經不僅僅是表面上的意思了,也包含著愛豆和粉絲之間的深厚情感,對粉絲和愛豆來說都有非凡的意義。建議應援文案之類的話還是原創比較好。


我家也有過 就是歌被其他某明星粉絲用來做應援 我覺得這沒什麼 但還是要註明出處的 註明出處了我就沒意見


某家粉絲私自改我們的叩叩趴作為他們割割的應援曲我們都不敢吱聲呵呵

還能怎麼看待

要麼等自家愛豆公司出來維權(幾乎不可能),要麼就上去撕就完事兒了,反正這年頭不要臉的多了去了。


我也挺迷惑這種行為的 我們家小糊團ONER隊長嶽嶽在給粉絲的歌裏寫的歌詞被無數個地方拿去當彩虹屁不標出處(甚至有些人連出處是什麼都不知道)

歌詞是這句↓

「打包了一點星星的耀眼 隨手灑在你跑向我的終點」

被拿去誇別人被二改………………

害 說來說去還是我哥真慘啊


如果不標明出處的話是會被罵的


既然確定粉了還要做應援就多用點心吧,偷別人家總歸不太好


這是要被罵醒的程度呢!沒有標明出處直接引用?作家的話,名人名言,警句,那個書那段摘抄都要說的,歌曲翻唱也要標原唱,怎麼就老犯這種低級錯誤呢?不被罵一頓是不是憋的慌呢~


歌詞而已。那把愛豆a換成歌手a演員a也沒什麼問題啊。對於愛豆b的粉絲來說。只是借用了一首歌的其中一句歌詞而已。和這首歌是誰的無關。

還是說你覺得這歌有版權所以粉絲不該拿來用?我也不清楚粉絲應援選用的語句有沒有版權這方面的限制。


我個人比較介意這個行為,尊重原創是很重要的!

「不要因為習慣於黑暗,就為黑暗辯護。」


請尊重原創。如果所謂的借用出現拉踩原創,顛倒時間黑白等現象,鬧大了,你愛豆是要出來帶著全體粉絲給原創道歉的。抄襲這種事是很嚴重的,無論是在什麼領域,視頻,小說,繪畫,學術,音樂,遊戲等等。所以在借用之初,就要表明自己是借用搬運,並標出原創作者是誰。

為什麼要尊重原創?創新是很難得的,一個人很可能要用一輩子才能打造出一個純原創作品,這種事在學術圈是常有的事。原創等於像是在這個圈子輸入新的血液,然後同人二創然後家喻戶曉,要想整個圈子傳承下去,是需要激勵原創,發展出更多原創的作品的,原創是水源的源頭。

創造力我們每個人都具有,如果一個人實在沒有靈感,建議團隊創造激發靈感,聚小為大。


肖戰粉絲原創應援曲《馭風》曾被多位明星粉絲使用。

《馭風》是有版權的,

因此,肖戰粉絲的做法是與其友好溝通協商。

很有效,畢竟

如果繼續使用,下一步就是發律師函了。


用文明的方式解決問題,

不罵人,

不傳其他明星及明星粉絲惡名。


因為寫的好才會被人引用,標明出處和原作者,僅粉絲個人用不做商用,指不定哪天兩位有可能合作呢?要是原作愛豆和粉絲很介意有提醒就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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