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啊,反正現實生活中沒見過比我朋克的人。從小朋克到大,打不死就打不服,餓不死就窮不服。到現在工作了,我覺得一個事兒不對,那還是愛誰誰,媳婦兒也好,領導也好,我爸媽也好,朋友更不提,誰都不好使。小時候單方面被老師打,爹媽打,一個院兒的哥哥們打,沒打蔫;長大點跟同學打,被混子打,繼續被爹媽打,沒打軟;再大點被社會打,被貧困打,沒打服。中間試過變得圓滑事故,試過變得成熟油膩,可終究不是真的自己,所以現在總有人跟我說這種話:我二十多歲時也跟你一樣剛blabla…我每次都直接笑出聲來:你可比我差遠了,我要有天開始對別人說這種話那我就斃了我自己。一直秉承著領導愛用不用,爹媽愛理不理,錢愛來不來,生活愛好不好,唯一的追求和堅持就是搖滾樂了。有媳婦兒以後我反而更朋克,因為我媳婦兒屬於骨子裡挺躁的那種聽話好學生,我們兩口子更是愛誰誰了,誰也不好使,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