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三年每年女友都不記得我的生日,這次因為89元的一條裙子,和我吵了起來,說應該購買不低於100-200元的禮物,我很生氣的說你為什麼不記得我生日,然後她就把我們倆的事情找閨蜜了,都在罵我,說我摳鼻,應該干緊分,我想問問大家我到底錯了沒有,我本來家庭不是很富裕,89元的裙子是我用心挑了很久的,500元的預算生日禮物,已經是我生活費的一半了,然後改成89元裙子,女友說我不愛她,我生日她忘了,我生日過後她說給我買了一瓶洗面奶和自熱火鍋。


你說500元是你的生活費的一半,請問你是學生嗎?如果是學生那麼你的禮物很合理,是女友要求過分了。

如果你是工作了,那麼89元的裙子的確算不上什麼禮物。如果你覺得500元預算讓你有負擔,建議先努力掙錢再去談戀愛。

其實一段好的戀愛是相互付出的。你女友光收禮物不回禮的想法是把你放在一個追求者的位置上。所以你要付出討好她。她可以評判你的付出。你覺得這段感情里你是追求者嗎?


問題的根源在於:你付出了多少就想得到多少回報。

然而愛本身是無法用「=」來計算的。


錯了,錯在這個時候不該談戀愛。


這年頭,89的裙子質量不一定好,改成代購那裡買的mac她就不會這樣了


你錯了,錯在不善於識人。交集3年,她都不記你生日,而她生日卻要預箅500,至少說明她一是只索取,不肯付出;二是非常物質,不諒解男友家境狀況,對近百元裙子不屑一顧,還要吵架分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人,誰能保證自己在漫長的人生路上一帆風順,不會貧病。所以,三觀不正,你認真對待。


你說她不記得你生日的事,已經是覺得你們倆對感情的付出不成正比,分手是遲早的事。


誰錯誰對不重要,分手最重要。

不要在該努力奮鬥的時候談戀愛。


現在的年輕人,學生黨談戀愛都這樣玩的啊!都是消費者,動不動就要過生日,動不動就要禮物。其實我活了這麼久,生日都不怎麼過了,禮物也很少收到,不照樣活得開心又自在!


按你這麼說,你女友確實不對。

情人節的花知道嗎?也就到手當時有用,然後過了就垃圾箱,滿滿的虛榮心,不買就是不愛,愛情初期或許是需要這些物品來證明,比如生日禮物,各種情人節,因為那時候需要證明對愛我是會付出的,但是如果兩人好了不少時間了,完全明白對方的心意了,這些東西只能作為添彩,而不是慣例,沒有就分手,請問女友愛你的什麼?

說個題外話,以前女友說要吃什麼東西,或者想要什麼,我就好嘴上不同意,然後背地裡去做去買,愛到後來自然感動。

最後過生日禮物自然還是得送,但以禮物不合適為由分手,那就不對了,或許你女友只是想嚇唬你讓你加錢


錯了,你配不上這樣的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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