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听懂语言,那又是如何听懂音乐的?
比如为什么音乐可以表达情感,人为什么可以判断音乐是否好听......等等这些问题,音乐是如何表现自己的,人又到底是如何理解音乐的?以及对于人来说,音乐到底可以表达多少内容,传递多少信息?
大家怎么解释这个问题,是否有相关文章论文书籍推荐,或者相关个人经验体验去看待这个问题,谢谢大家回答。
这个问题可以从符号学的角度去试著解答一下。我们对于任何文本的解读(语言、声音等等)都是在一个巨大的互文系统中,关于互文性的概念,可以从法国后结构主义思想家克里斯蒂娃那里得到解释。
互文性指「种种文本之间的相互转换关系」,它强调任何文本都处于和其他文本相互关联之中,符号的意义则在文本的交织中演变、发展。一个确定的文本中往往渗透了来自其他文本的话语,这些话语在当下文本的空间中相遇,他们互相吸收、排斥、转化、整合,使文本的意义慢慢浮现,最终完成指意的实践。但即使指意实践完成,也不意味著文本的意义就稳定了,文本随时会与后来产生的其他文本发生关系。每一次的互文都可以带来意义的更新,符号的意义就是在这种文本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中不断地转换生成。克里斯蒂娃认为,意义不是传达的,而是生成的。文本为意义的生成提供空间,而意义生成的具体机制即为互文性。
如果从互文性理论开看文本意义的生成,每一个符号,每一个文本都是在这个巨大的互文场域中被我们所理解,思想就诞生其间,我们说我们听懂了,其实是我们调用自身所具有的其他文本对该文本的解读,使得符号完成指意的功能,但是并不意味著意义的凝定,因为文本随时也会与后来产生的其他文本发生互文,也即是可以概括为:符号的意义不是先验存在的,而是在书写的过程中与众多其他文本在自身之中相互作用,转化中浮现的。
其实说的还是比较的模糊,因为如果想深入思考这个问题还可以阅读一些语言学的理论,例如索绪尔,格雷马斯,罗兰·巴特,德里达,克里斯蒂娃等等一些语言学家以及一些文化批评理论家们的理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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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答案很简单,但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很困难。
首先有个错误,人的目的从来都不是听懂音乐,而是追求那种听不懂的动听,就像数学家总是喜欢找一堆复数,再弄个分形出来玩一样,这完全就是上帝没有告诉你的事情,也可能根本没有意义的规律,但是这些数学家乐此不疲。
老早以前,那些玩巴洛特艺术的,那一群奇葩的音乐家,本质上和数学家根本没什么区别,甚至还研究深度还高出不少,比如他们总结了人类耳朵喜欢听到的声音,两个频率相差整数倍的音符,拌在一起比较好听,总结出来一个规则:五度相生律。把音律按照1/3切段划分,短是纯5度和延长是4度,具体就不细说了,毕竟这个规律有很多缺点,后来被12平均律取代,现在大部分音乐也是基于12平均律创作。
这些玩古典音乐的人,总是喜欢找到人类听觉极致的地方,所以他们并不局限在横轴,而是在纵轴上也下了很多功夫,把音乐的铺面按照有趣的排列,复合演唱,比如著名的镜像卡农,巴赫把它创作成了穿越空间和时间感觉的不同状态,然后糅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四个时空交响的音乐。
当然除了巴洛克音乐,在现在还有白杂讯为买点的asmr,没有什么极致的意义,就是追求耳朵的极致舒服。
音乐其实是从人类感知上来的,是研究人类最基本的本源感受,这是无法用文字叙述的,当你面对一个真正动听的音乐时,你会感觉找不到任何词藻来形容,其实还有一些绘画的例子更好说明,不过是谈音乐就不说了。
现在流行乐,注重词,但无论是高晓松,还是其他群学院派的音乐家,都说过,曲才是音乐的灵魂,我一直很认同这个观点,文字可以很快创作出来,比如陈粒和薛之谦,但是一个好的编曲,却是可遇不可求的,而中国的流行乐发展缓慢,就是曲的创作太少,音乐家非常缺乏的关系,而词的创作被高估,就让人们对于音乐的感受,变成去读懂词的意思,也就曲解了音乐真正的意义,也就有了听懂音乐这种说法。
实际上,越是高级的音乐,你的感受就越丰富,可能性越多,而不只是一个需要理解的意思,毕竟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百个人听一首古典,也有一百个人的感受。
为什么有听懂这一说法,是源于文字问题,文字最初诞生,无论是古欧,还是我国古代,都是以象形文字为起点,是描述人类现实的所见,所闻,是建立在人类认知上的,你看到字形,就能猜出他大概是描述什么东西,比如甲骨文,除开一些和现在相差较大的认知,其他的一些文字,哪怕你从来没见过甲骨文,也猜的出来大概意思。
而文字是语言的记录,是社会的一种规范化,在这种规范化下创作音乐,难免会要读懂意思,这种认知性的说法,而实际上,最早的音乐是没有语言的,一些音乐家,比如vitas创作的海豚音歌曲,也没有啥意思可读,可以说非常简单,日本弟弟民谣,樱花之类的民歌,也没有什么语言,但是情绪饱满。
再说一下语言的发音问题,粤语有6种音,而汉语4种音,在表达音乐上,粤语可以做到的程度就比汉语细致,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用含汉语写歌的原因,限制了创作范围,而像日语这类,平假名来搭配,靠汉字表意,比如:sakura。三个音代表樱花,而中文,你只发两个音:yinghua。一个文字代表的意思太广,反而让你可以操作的空间减小,很难达到更好的演绎效果。
语言和音乐,一个感知,一个认知,如果一定要用读懂来理解,那音乐的读懂是要从情绪往自己的内在发掘,语言的读懂是要理解外在的展现,是完全不同的倾向,大脑处理区域也是不同的,语言这类认知,很容易流逝,而音乐的感知,很难遗忘。
用一个典型的例子对比,这就是艺术和文化的区别。
我们的视,听,嗅,触,味觉不是各不相干的,它们共同作用能产生一种奇妙的通感,叫「联觉」,让我们在声音中触到质地,在气味中看见色彩。在音乐,诗歌,绘画中离不开联觉。
比如,「红杏枝头春意闹」,一个「闹」字让读者听见花开的声音。「风来花底鸟声香」七个字里含著四种感觉,花的色彩,香味,鸟的啼啭,风的触摸,无需解释,温暖的幸福迎面扑来。
绘画中对比色的使用会让画面活泼跳跃,但随著对比强度变大,画面就从活跃转向动荡不安,所以想表现激越的情绪就多用对比色,梵高干脆将互补色蓝与橙并置,这样的麦田和用色调轻轻变化逐渐过渡的方式呈现的风景相比,前者令人心砰砰跳,坏了,要出事,后者岁月静好,风调雨顺,啥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