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年級的時候被狗咬了,十分鐘後狗就被主人打死了,坦率的說我真的說不上恨那隻狗,畢竟它是畜生,但是當時公認的處理方式就是那樣,沒有誰認為不妥。
現在我依然不恨那隻狗,但覺得需要從民間到官方給類似的事一個明確的處理方案,比如認為以前的處理方法不人道,那就要有其他處理方案,單方面的推諉肯定不行。
現在社會進步了,覺得不是狗的責任,那就是狗主人的責任,怎麼說也不應該變成被咬的人的責任吧?如果這樣的話,我是真不懂這個社會了。
被名貴的狗咬了一口後失手打死狗,算誰的責任?
看是什麼時候。且在哪裡。
如果幾十年前的農村,狗咬了人,一般情況下都不用你說,主人會自己把狗打死,當然不打死也可以,但是會被人說。
我小時候就被大狼狗咬過,咬的頭,去醫院縫了幾下,打了幾針疫苗。
半年後,我再田邊玩耍,在那戶人家的地裏發現了那條被埋的狗。
現在麼,就看養狗的人是什麼樣子的人了。
現在當然不會再說什麼打死,但是狗咬人,人家不找你就算不錯了,還問誰的責任。
難道任憑被狗咬?
亦或者都被狗咬了,劇痛的情況下還要求人去計算用什麼力道能打跑狗還不打死狗。
人與狗並不是平權的,人在受到傷害的時候,打死狗,天經地義。
因為狗可以咬死人,就算咬傷,還有狂犬病的風險。
這都注意讓人心驚膽戰了。
人權大於狗權。
別說狗了,動物園裡的老虎可比狗精貴多了,有些時候老虎傷人,人還活著,老虎就得死。要是老虎跑出來了,那麼哪怕老虎沒咬人也往往被打死。
你這名貴狗算啥。
有些人討論狗咬人後還應不應該打的問題。
當然是應該打。
狗,只是被人類馴化的一種猛獸,記住是猛獸。能咬人的狗基本可以定性為狼。
事實上狗要麼不咬人,一旦咬人往往就不會就咬一個,它會亂竄,看到合適的目標就咬。
為了安全,我們也應該打死它,否則會有別的人尤其小孩遭殃。
在有些地方狗還會呼朋喚友,就和狼一樣。
所以不存在什麼狗不咬人了,跑了就不能打。
有能力就必須打。
狗不像人,你甚至都無法分辨咬你的是不是瘋狗。
另外農村的狗,大狗是拴著或者關在院子裏,小狗是散養,那時候農村都有狗洞,門關著狗自由進出。我小時候也能鑽狗洞,有些時候忘記帶鑰匙就這樣子進去。那時候農村養狗不是當做寵物狗來養,雖然很多人對狗也有感情,那時候農村的狗和貓都是和牛一樣,是人類真正的好朋友,牛耕地,貓抓老鼠,狗看家。往往一個村子有好多貓,好多狗。陌生人來了,不管白天還是黑夜,基本上一隻狗叫,全村的狗都會叫,然後追著人,只有人走出村子,狗才安靜,所以那時候狗是天然的報警系統。
有些人覺得狗咬了人就殺狗很突兀,其實農村之所以能散養狗不怕狗亂咬人就是平時也有教育,例如有村裡人或者親朋好友來了,狗如果亂叫,那是要被打的,打的嗷嗷叫那種,久而久之狗就學會什麼人該叫什麼人不該叫。
所以通常村裡的狗散養卻也不會亂咬人,我被咬是因為那是爸爸小時候的村子,我們住的少,所以狗不認識我,而且那是一隻大狗,站起來又大人那麼高,當時掙脫了繩索,一下子就追上了我,將我撲倒在地,像啃西瓜一樣一通亂咬就走了,狗的哈喇子混合著我的熱血在短暫的疼痛過後竟然有些溫暖。溫暖過後就是劇痛,當時的我感覺腦袋成了噴泉,我覺得似乎是要死了。後來到了衛生院才發現衣服全是血。
知乎經常討論什麼看到老虎怎麼打,等有一天他們看到老虎,就知道那一刻突然產生的恐懼會支配他的身體。大腦一片空白,醒來就和我一樣,被老撲倒。
有些人問我是怎麼發現狗的,又如何確定那條狗是咬我的那條狗,是那家人的狗,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已經說了我被狗咬了,主人家如何處理狗是要讓我們知道的,我年紀小有陰影不會當著我的面,但是絕對不會明面說打死了,暗地裡藏起來。所以狗什麼下場我都知道。
然後農村不會輕易把死狗埋在別人地裏,那是和別人過不去的意思,所以地裏的狗自然是他們家的,他們家養了幾條狗我自然是知道的。如此。
至於我如何發現,那是地裏玩耍看到了為沒爛透皮毛,才知道下面埋著狗。
終於可以傳圖片了。
↓這是手肘和頭上留下的疤痕,不長頭髮,且像是咬穿了骨頭,用手可以明顯感覺到有洞,按一下很難受。 二十年過去了,痕跡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