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傑出人才」,那是EB-1A(EB-1還有別的小類別,那些不叫「傑出人才「)。我專欄文章講的很詳細。

YuPan:美國的傑出人才EB-1A移民有多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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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職業移民-破解"傑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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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簡稱EB-1)又稱「傑出人才」移民,是美國職業類移民申請。美國政府為了「招才納賢」,設立了這種不需要申請勞工證,就可以直接申請移民並獲得綠卡的途徑。而且,申請人無論身在美國、中國或其它國家都可以申請。

其中,EB-1A 是大家所知的「傑出人才」類別。適用的專業領域包括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 總之就是幾乎任何領域。只要申請人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

申請人如果曾經獲得過一項以上的重大國際知名獎勵,僅憑此項國際知名獎勵,無須提供其它證據,即可滿足傑出人才的標準,輕而易舉地移民美國。如果有這個案例(講案例:象棋界的奧運冠軍EB-1A批准)裏的申請人這麼厲害,你可以把滑鼠往上移,找到小X,點一下。

沒有這麼厲害的獎也沒關係,在領域內的算頂尖人才也行。但是具體要多高的成就,才能算「傑出」和「頂尖」呢?欄主根據自己公司的近期案例來給大家量化一下。

美國的移民法對這類申請人給了10項標準:

「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Award)。 「受邀請專業協會會員資格」(Invited Membership)。 「媒體的報道」(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You)。 「評審鑒定」(Judging or Review)。 「原創性的重要貢獻」(Original Contributions)。 「學術文章」( Scholarly Articles)。 「展覽或展示」(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領導作用/關鍵作用」( Leading/Critical Role)。 「高薪」( High Salary)。 「商業成功」( Commercial Success)。

不過不要被嚇到,申請人只要滿足其中三項就可以。這10條得到認可的難易程度差別還是有點大的。先從簡單的說

1. 「評審鑒定」(Judging or Review):

對做研究的學者來說為雜誌社審稿、給會議或給研究生當論文評審都算數。對藝術家來說作。比賽的評委。 商業精英指導個創業項目。這類活兒多數時候是沒有豐厚報酬的,尤其在學術界,只有白乾活的份,所以你要是去海投,編委組委一定會邀請你還偷著樂呢。不要拿中國好聲音導師什麼的選秀評委來跟欄主擡槓,那是特殊情況裏的特殊情況。

以為雜誌社審稿為例吧,本所這類申請人評審次數28次。但是這個平均數一點都不值得借鑒,個人差異也非常不重要。因為美國移民局對這項標準掌握極其寬鬆,基本有毛就不算禿。關鍵就在於律師怎麼把這項說明清楚。

2. 「媒體報道」(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You):

這是除了學術咖們以外,幾乎所有領域申請人最喜愛的選項。原因當然是操作簡單。欄主無數次強調:媒體不來找你,你可以去找媒體!擁有一定發行量的任何形式的媒體都可以。

比如商業人才:講案例:創業公司創始人申請EB-1A

再比如藝術家:講案例:展會設計師EB-1A批准

3. 「展覽或展示」(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這個標準是藝術家們的最愛。畫展啊~音樂會啊~都滿足要求。而且作為一個搞藝術的,不申請綠卡你就不參加展覽了嗎?

參考案例:講案例:紀錄片導演EB-1A批准


以上是申請人可以自行創造的條件,下面說說創造起來有難度,但是勤懇工作還是容易滿足的條件

4. 「學術文章」( Scholarly Articles):

這項基本是為各種專業的學術咖們設立的條件。 還是先上統計數據,雖然科學家們的平均數19,但是個人差異極大。根據欄主的經驗7-8篇高質量論文基本可以滿足要求。

聽說只有一作論文才算數? 沒有的事啊。不要被你朋友、你鄰居、你同事、你熟人。。。忽悠啦。

5. 「原創性的重要貢獻」(Original Contributions):

這項基本也是學術大咖們專享。來,讓統計數據說話:平均數440, 個人間差異更大。確切的說,這項標準不侷限於引用,而是要證明申請人在行業內部的影響力。但是......

申請人:我推薦人介紹了我的重要貢獻 移民官:我們要看客觀證據 申請人:我的成果去申請專利了 移民官:批了沒 申請人:..... 沒 (請轉到回答(1)) :批了!正接洽企業呢/正申請醫藥審批呢/正要上臨牀呢!(請轉到回答(2)) :批沒批重要嗎?iPhone X 那攝像頭就是我設計的,哎~您手邊那臺好像就是哦。 (請轉到回答(3)) (1) 移民官:都沒批,扯什麼犢子 (2) 移民官:都沒人用,扯什麼犢子,產品上市再來 申請人:…………-_-# 那學術應用行嗎?我有引用 移民官:有多少? 申請人:150....... 移民官:(早上director說給我加獎金)行吧 :( 我明天要去度假了,怎麼又來個加急申請……?_?? )你論文上排最後那 個作者有好幾萬引用,你怎麼才這點,滾回去繼續閉關 (3) 移民官:你狠...... 申請人:本寶寶還有學術引用哦!複合型人才……^_^

段子講完了,我們來認真總結下知識點:對於科學家工程師來說,引用是最容易被美國移民局接受,也總容易得到客觀、書面證據支持的選擇。 如果第一幅圖看得心虛,就看第二幅圖吧。雖然牛人不在少數,但是有200次左右的論文引用就十拿九穩了。

6. 「領導作用/關鍵作用」( Leading/Critical Role):

技術人員、高管和創業者的福音。看兩個例子

講案例:創業碼工EB-1A批准

講案例:創業公司創始人申請EB-1A

關鍵詞:核心職位+公司聲譽

申請人:我是公司CEO,夠重要了吧。 移民官:這麼重要!......你公司多大規模? 申請人:呵呵....倆 移民官:嚇死寶寶了...? 。你這智商忽悠欄主去,別來忽悠我。 申請人:我公司上好幾回報紙了,絕壁業界獨角獸 移民官:那行吧..... 欄主: ?

7. 「高薪」( High Salary)

能用繳稅記錄證明的收入纔算數。而且要遠高於所在地區內同等職務級別的大多數人。地區不一定能自己隨便換,但是對自己所屬的領域定位不同,結果也很可能差異極大(相關案例:講案例:創業碼工EB-1A批准)。再講個段子就好理解了。

申請人:我有錢,給爺笑一個...哦,不對,給爺發綠卡。 移民官:? 年收入多少? 申請人:300萬 移民官:收入來源? 申請人:我爸 移民官:? ..... 壓歲錢啊 申請人:不是 ? 我爸是董事長,我是CEO 移民官:稅表拿來看看 申請人:啥?我爸給的錢還報什麼稅 移民官:你胡說呢還是逃稅呢? 申請人: ? 呵呵,隨口說說的。其實是200萬 移民官:稅表拿來看看 申請人:這兒了,您請 移民官:我聽說大公司CEO收入上千萬了? 申請人:那不就是個稱呼嘛,我們家賣電腦的,我其實是個電腦工程師 移民官:工程師啊....那倒是不少了。

其他參考案例:講案例:展會設計師EB-1A批准


以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條件

8. 「受邀請專業協會會員資格」(Invited Membership)

申請人:我是好幾個協會的會員。Costco、星巴克的會員我都有,高大上吧 移民官:滾!回家記得按時喫藥 申請人:我還有腫瘤學會的會員資格 移民官:? 怎麼入會? 申請人:交會員費就行..... 移民官:會員費多少? 申請人:50塊 移民官:來給我辦公室倒垃圾桶的墨西哥大媽也交的起。 申請人:但是協會理事不是誰都能當的,那得是業界翹楚纔行,不然會長不批准 移民官:那你是理事嗎? 申請人:過兩年應該就是了 移民官:等你榮升了再來

關鍵詞:受邀 + 專業

9. 「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Award)

申請人:我得過好多獎。 移民官:都有哪些? 申請人:我小學得過校三好,初中是優秀共青團員,高中還得過優秀班幹部..... 移民官:你逗我吶! 申請人:欄主呢,這哪來的,給我領回去 欄主: ? ,申請人請撿重點的說,全國的、國際的 申請人:那全國十大傑出青年行嗎 移民官:聽著聽牛逼,可是我怎麼不知道有這個獎,哪國的? 申請人:中國,一年就選10個人,萬裏挑一都不止了 移民官:那算吧.....

關鍵詞:全國性/國際性

欄主按:不是美國或中國得的獎也可以,世界那個犄角旮旯的國家都行。也不用段子裏說的那麼厲害,欄主眼界淺,專業性強的業內獎項,欄主聽說的少。找欄主諮詢的時候,要記得跟欄主科普一下你的獎項有多厲害。

參考案例:講案例:展會設計師EB-1A批准

10. 「商業成功」( Commercial Success)

這一項啊,官方說法是:通過票房收入、影片、錄音帶、錄影帶、DVD等的銷售量得到反映。欄主的客戶至今沒人挑戰這一項。是不是前面幾關難度太低,還沒等遇上10號?,大家就升級通關了。欄主非常期待有人和欄主一起挑戰一下10號小怪物。


選擇美國EB1A移民,不要陷入這些誤區!

????移民美國項目千千萬,但是身處現在的大環境下,最有可能是實施的當屬美國EB1A移民了。在技術移民,親屬移民一再的政策收緊下這個萬裏挑一的「傑出人才」簽證走進大家的視野,作為現如今最有可能的登陸方式,申請人難免會陷入到各種誤區中,今天我們就看盤點下,讓申請人有效的規避掉。

美國EB1A移民

????首先很多人都覺得只要有專利就能獲得是一定的,事實並非如此,申請人需要滿足其專利已經投入到實際生活中的事實,且這個專業產生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了,如果申請人的專利只停留在文稿中未能應用在實際生活中,那想要獲批的概率就很小了,其次就是關於申請人獲得的獎項因素了,最好是較為知名的獎項,能拿出自己在這個領域中有足夠「傑出」的表現纔行。美國EB1A移民十項標準中是不需要申請人全部湊齊十項標準的證明文件的,只需選擇其中適用的標準,過多品質不佳丶分散注意力的證明文件反而不利於申請。

????很多人擔心自己傑出人才移民申請失敗會對以後的美國移民造成影響,這種顧慮是多餘的美國沒有法案規定禁止申請人重複申請,只要滿足沒有欺騙資料的情況就可再次辦理移民申請。

????美國EB1A移民政策相對而言不是很難,取勝的關鍵點就在於證明自己的傑出,現在國人有很多案例都成功了,申請人最好還是找家靠譜的移民公司來幫助自己。


在所有的移民途徑中,EB-1A是無需投資,不需要找美國僱主,不需要申請勞工證,無年齡限制,無學歷限制,無行業限制的優質途徑。

只要申請人屬於文化、藝術、科技、商業或教育等領域的專家,具有某一行業的專長技能,具有一定的行業影響力,基本上就具備申請該項目的資格。申請成功之後,就可以全家獲得永久綠卡,享受永久居民權益,子女持綠卡到美國上學,可享受低廉的州內學費,畢業後可以自由找工作,是目前移民美國的最佳途徑。

項目申請條件滿足以下任意三個條件即可申請:

? 獲得領域內國內或國際認可的獎項;

? 因出色成就成為國際或國家級協會的專家會員;

? 在主流媒體或出版物上對其工作成果有相關報道;

? 在該領域做出了重要的原創性貢獻並有重大意義和影響力;

? 在專業期刊或領域內其他主要媒體上發表了學術文章;

? 在領域內獲得高額的報酬;

? 個人或作為評委成員擔任領域內其他人士作品或成就的評審;

? 在卓越的組織或機構中擔任重要的、關鍵的職位;

? 個人作品或成果在藝術展覽中進行展出;

? 表演藝術方面獲得商業成功。


外聯出國顧問為您解答eb1申請條件(只要滿足3個即可):
1、在領域內獲得全國性或國際性認可的獎項或獎勵
2、擁有專業性協會、團體、學會、或組織的會員資格
3、在報紙、媒體、電視、電臺、或其他的專門評論報道
4、在專業領域內擁有原創性貢獻、技術、專利
5、在專業報刊、雜誌、發表過專業論文、文章,或是出版過書籍
6、在專業領域中,曾擔任評審,如比賽評委、社團組委、雜誌編委、教科書編委、學術文章審核、及其它等經歷。
7、在專業領域中舉辦過展覽、展示、或作品的發布
8、在知名組織或團體中擔任重要或領導角色
9、在藝術領域內,例如動畫、漫畫、電影、唱片、影視劇、及其它相關,證明創造出較高商業價值。
10、收入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看標題不知道你是不是搞混了,EB-1A全稱叫傑出人才移民,而0-1纔是傑出人才簽證,兩者是不一樣的。前者可以直接通過後拿到綠卡,後者需要先拿下籤證再轉申請拿綠卡。

目前EB-1A是比較好的移民方式了,排期短、政策較松,費用不高,成功率也可以。如果你是想一勞永逸直接通過EB-1A拿綠卡,請看:

需要滿足的條件

1, 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Award)

申請人在其領域內,曾獲得稍次於國際公認大獎的國家獎(不一定是美國的)或國際性獎項,以證明自己的傑出成就。

2, 受邀請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Invited Membership)

申請人擁有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此類專業協會經該領域的國家或國際專家評定具有傑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為會員。

3, 媒體的報道 (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You)

專業刊物及主要商業出版物,或主要媒體上發表過關於此申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導,或曾有重要媒體報導過申請者以及申請者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成就(發表文章必須包括標題、日期、作者、必要時應加以翻譯)。

4, 評審鑒定 (Judging or Review)

在其領域內,曾經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評審,對其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進行評審鑒定。

5, 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Original Contributions)

在科學、教育、藝術、體育、商業等領域內,曾經作出過獨創性的、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6, 學術文章 (Scholarly Articles)

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國內、國際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體上發表過的專業作品,如學術論文,書籍、學術文章等。

7, 展覽或展示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在國家級或具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或其他場所上,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 領導作用/關鍵作用 (Leading/Critical Role)

在工作機構、重要專業組織、團體擔任主要領導或其它重要職務。

9, 高薪 (High Salary)

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於其它同行。

10, 商業成功 (Commercial Success)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並通過票房收入、影片、錄音帶、錄影帶、DVD等的銷售量得到反映。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證明自己在獲得傑出人才綠卡後,將繼續在美國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並且通過自己傑出的才能,為美國國家利益做出重大貢獻。

看起來要求挺多挺嚴格,也確實是挺複雜的,我還只是簡單的羅列了一下,還沒詳細說說細分的條件。因此真正自身能夠符合這上面的條件,而拿到綠卡的人每年是不多的。但部分人都是針對這些條件找專業的有經驗的移民團隊給包裝,去達到這上面的要求,從而拿到綠卡。所以說,通過EB-1A拿到綠卡也不是件難事。

如果你是想拿O-1簽證

在目前移民門檻和難度越來越高的情況下,O1不僅是移民目的的人的最佳跳板,也是部分目標羣體希望在前往美國學習工作的最優方式,還可兼顧未來產生移民興趣的情況。因為O1簽證能夠允許簽證申請者帶有移民傾向。所以在能達到相同目的的情況下,我們選擇繞過直接申請移民,而通過申請O1簽證來提高拿綠卡的通過率,同樣的條件下能夠更快更安全地獲得審批,大大節約時間和經濟成本。

簡要看一下O1簽證的要求

O-1申請人主要是以下三個類別:

(1) 申請人是科學、教育、商業及體育界的傑出人才

(2) 申請人是藝術領域的傑出人才

(3) 申請人是電影電視界的傑出人才

對於科學、教育、商務和體育界的「特殊技能」人才,需要能夠證明自己在本領域內是頂尖級的人才。 獲得過國際性的重要獎項當然就可以成功地證明這一點。比如奧運會拿個將牌就可以。(總結獲過一過性大獎)

沒有獲得過這樣的國際性大獎,並不用灰心,其實多數人都沒有類似奧運金牌、奧斯卡獎勵這種級別的。(如果都要這種級別的獎項,那這個簽證設置後申請人數怕是寥寥無幾了)所以針對要求,我們有其他的路徑可以選擇,只要滿足以下要求中的三項也行:

  1. 獲得國家級獎項或者相對影響力較小的國際級獎項
  2. 是本領域內由國際或國家級的專家認可的著名團體的成員
  3. 著名出版物或著名媒體對該外國人及其工作成果的相關報道
  4. 曾經擔任過本領域內其他人士的作品的評審
  5. 在本領域內作出過科學上、學術上或者商務上的重要貢獻
  6. 在專業期刊上或者重要媒體上發表過文章
  7. 在著名組織舉辦的演出活動中參與過演出
  8. 在相關行業工作,薪酬高於同行

由於O1要求受益人具備一定成就,但並非人們以往認知中認為的,需要發表非常多的論文,出版過許多專著纔有資格申請。不同於移民申請的EB1A,現實中,移民局對O-1的審理尺度會相對寬鬆。

越來越多的建築設計師,模特、藝術家,動漫設計者,畫家,音樂家, 表演工作者成功申請O-1簽證的例子,並在我們的幫助下在赴美不久之後獲得美國永久綠卡。O1簽證審批的核心還是在是否有美國僱主的支持,而這一點恰是我們能夠幫助客戶做到的,我們在美國有豐富的藝術僱主資源。通過我們的協商可以讓客戶更容易獲取美國僱主的支持。

因此想要拿到O-1簽證,要麼自己本身條件契合要求。要麼就找個專業機構幫助你做好資料準備,解決問題,成功助你拿下O1簽證。


EB-1A,即美國傑出人才移民,設立宗旨在於吸引世界各國各個行業的傑出人才赴美髮展,沒有僱主和勞工證的要求,也不受行業、英文水平、語言、年齡和學歷的限制,各行各業皆可申請,全家一步到位拿到永久美國綠卡。

前段時間,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玫瑰園宣佈新的移民改革方案,提出將重點減少以家庭為基礎的移民到美國,支持以就業技能為基礎的移民,極大地改變獲準移民美國的人的類型。將移民準則改為57%的人依靠技能,33%的人依靠家庭成員,10%的人是庇護者。

方案還提出了三個「高技能」的類別,分別是「具有傑出才華者」、「美國國內急需的職業、專業人士」,以及「出色的學生」(畢業留校就任),其中「具有傑出才華者」所對應的正是美國職業移民第一類別中的EB-1A,美國傑出人才移民。

現在一些人對傑出人才移民存在認識上的誤區,覺得只有具備行業內頂尖的技術或者是才能纔可以申請這一類別,其實這條路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難,最重要的還是要對自己有信心,有耐心。

EB-1A傑出人才主要標準:

申請人符合移民法規定的下列十條標準中的任意三條:

(1)「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在其領域內,曾獲得一些級別稍低的國家級獎項(範圍不限於美國)或者獲得過一項或一項以上的重大國際知名獎項,證明其在該領域內具有優異成就;

(2)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此類專業協會會員資格必須經由該領域的國家或國際專家評定,具有傑出成就的人士纔有資格獲得;

(3)專業刊物、主要商業出版物或主要媒體上發表過關於申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導,或曾有重要媒體報導過申請人以及其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成就;

(4)曾經以個人或評審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評委,對其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內的其他人的作品進行評審鑒定;

(5)在其領域內,曾經作出學術研究或藝術上具有獨創性、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6)在所屬專業領域的國內、國際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體上發表過專業作品,如學術論文、書籍、學術文章等;

(7)在國家級或具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或其他公共展示活動,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在重要專業組織、機構或團體擔任主要領導或其他重要職務;

(9)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於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並通過票房收入、影片、錄音帶、錄影帶、DVD等的銷售量得到證明。

這些規定看起來很唬人,但其實細分析起來,裡面申請者也可以送交其它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證明材料來證明其特殊才幹。如何闡述這三點,或者如何體現這三個特別的個人優勢,其實很大程度上,不單單是個人的能力和背景,而是從哪個角度出發來闡述和說明,而這中間最重要的部分,是體現一個人的獨特價值或者說是原創性的貢獻,使一個人從眾多的申請人中凸顯出來。

比較常見EB-1A職業

a) 西醫醫生:學士學位以上,副主任醫師以上

b) 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副高級)或以上,碩士學位以上,10 年以上工作經驗,最好從事科技相關行業、電子、網路、通信、獨特專業技術。

c) 科研人員: 副研究員(副高級)或以上,10年以上工作經驗, 研究新科技。

d) 大學老師: 副教授以上,有國外學術交流與論文發表經驗。

e) 體育人士: 全國(前三名)及亞運、世運、奧運得獎選手(金銀銅都可)。

f) 藝術人士: 有獨特才華,省級以上得獎證明,國際交流參展經驗,作品市場上有很高售價(需要證明文件)


LYD 律師事務所:如何理解EB1A傑出人才移民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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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1移民簽證申請標準:
1. EB-1A特殊人才申請者,需要證明其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界的特殊才能,可已通過國家級或世界級的獎項或認可來為此證明。符合條件的EB-1A申請者可以提供上述單次獎項或認可(普利策、奧斯卡、奧運會獎牌),或滿足eb1 10個條件中的至少3個。
2. EB-1B傑出教授學者申請者,則必須證明其在相關學術領域研究或教學滿三年以及其學術成就獲得國際認可。此外,申請人進入美國的目的必須也是為了繼續在大學或更高學府相同領域進行研究或教授,或者可以進入私人僱主,但該僱主必須也是從事相關研究超過三年。
3. EB-1C跨國經理人申請者,必須滿足在過去3年內,有至少1年在外國關聯公司任高級管理者的條件。外國關聯公司必須和美國公司是母子公司,同是子公司,或特定許可的合資公司。EB-1C申請者必須來美後繼續擔任高級管理級別的職位,以上內容是外聯出國官網上查到的。

10條中滿足3條就好了。

常申請的有1.重要機構中擔任重要職位;2.對同行的作品作出評審;3.至少獲得國家級獎項;4.高於同行的收入;5. 出版物(論文或書籍);6. 專業媒體對申請人的貢獻的報道。除了這些,還有原創新貢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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