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對方有女朋友了,就別打擾,除非你要自降身價破壞別人當第三者。

成年人了,就該知道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回報的。尤其是感情方面,既然過去了,對方也有了新的另一半,那不如就坦坦蕩蕩地放下,如果做不到坦坦蕩蕩,至少也儘力的去克制。

實在想要挽回,那就等待對方分手,在此期間可以做朋友,但是有關曖昧的、兩人曾經感情的任何事情都不要做。

多去拓展拓展自己的興趣愛好,外貌上也可以更投入一些精力,等到對方再看到你是壞人,一心自然會產生吸引力。

並且,之前分手時的負面印象已經隨著時間沉澱消失了。這時候再去聯絡,通過設心錨等等小技巧增進感情,複合的可能遠遠比現在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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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之前怎麼分手的?他和新歡在一起多久了?你們現在還有聯繫方式嗎?

如果分手沒有超過半年,而且還有聯繫方式,對方並不厭惡你,他也還沒有結婚。理論上講只要你願意挽回,都有機會複合。


心裡再喜歡,也不要和他說一句話,有一丁點的親密接觸。做好自己


那為什麼。

當初要分開嘛。


撩回來啊,有女朋友,又不是又老婆,他倆真的合適的話,也沒啥機會留給你,不試試怎麼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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