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承兌是匯票中特有的票據行為。

銀行承兌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後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後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時,必須向付款人出示匯票,否則付款人可予以拒絕。並且這種拒絕不具有拒絕承兌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承兌是匯票中特有的一種票據行為。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記載匯票提示承兌日期並簽章。付款人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

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的證明。


《票據法》的提示承兌是一個獨立的行為,可以是出票後進行!在金融實踐中,銀行承兌匯票都是出票過程中完成承兌後交付收票人,因此不需要再提示承兌!


是的,到期前10天在企業網銀里進行,天下通商貿-讓電票貼現更簡單,上面各個銀行的電票操作教程都有的,可以關注一下。


到期需要最後一首被背書人托收


現在是電子匯票了,所以不用提示啦,系統上邊兒自己會給客戶發信息的。

銀行承兌匯票也不用提示承兌的,只要是銀承的話都是佔用銀行的授信額度的,不用提示。但比如說到期的時候,銀行一般會給這企業打電話,說這個票已經兌付或者票還未兌付,需不需要兌付是這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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