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她是我的師妹)讀高中時她爸爸出軌了,而且還懷了兒子,她爸執意要離婚娶那小三。她爸說「他是對不起她媽,但他更不能對不起他家祖宗。(她媽沒生到兒子)」

她媽是不願意離婚的,但是我朋友要求她媽必須離婚,她親自擬離婚協議,逼著她爸把縣城房子給她媽(鄉鎮還有一套自建房,她爸是村書記。

離婚後很快她爸就娶了小三,生了兒子後她爸擺酒。離婚時她爺爺奶奶和其它親戚都表示是她爸對不住她媽,以後就算小三生了孩子也不會認。

她爸擺酒叫她去,她不去,她媽說不去怕他以後一份學費都不給她。

於是去參加滿月酒,酒席上爺爺奶奶喜笑顏開地抱著小三的兒子給女眷看,親朋好友推杯換盞地祝福爸爸和小三。

朋友怒火中燒,舉起杯子砸向小三,並大罵起來。她爸扇了她一巴掌,讓她滾出去,以後沒她這個女兒。

後來她爸就再也沒給過錢她讀書,她媽給別人當保姆供她上學。

她考上大學後,她爸家那些親戚眼見她「有出息了」又慢慢會來跟她和她媽的家來往了。(在農村,很少人能夠考上本科)

本科畢業後,她又考了研究生。她爸在一地雞毛蒜皮的婚姻生活中,眼見女兒出息了跟自己沒往來,總覺得自己虧了。於是唆使她姑姑們當說客,她們說你都讀了研究生的人了,就算你爸有錯,可也養大了你啊……

總之就是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為由對她進行道德綁架。

我想問問網友,如果你是她,你會認這樣的爸爸和弟弟嗎?


如果是我,連爹都不會認了,還考慮什麼弟妹,認了,一對不起我媽,二對不起我挨的那一耳光。


我的朋友就是我係列。

沒事,不認。除非他能給千八百萬,這種可能性幾乎沒有,那還認啥。而且連爺爺奶奶姑姑都不用認。能省很多麻煩。


不會認的,而且,我的孩子的爸爸再婚如果生孩子,我也不會讓孩子們走的很近的。因為婚姻散的並不愉快,一方負一方太多,為了孩子,可以雲淡風輕,繼續享受爸爸,甚至聚齊來過生日和重大節假日的溫暖。但是除此之外的刷一切,就都乾淨了,包括日後他的榮華富貴,女兒會盡自己本分的孝,其他的也會切割清楚。這纔是幫孩子和自己建立的健康心態和保護圍牆。

人都是略自私的,做到大氣很難,我能,但對方夫人真的未必,遠離是最好的處世之道,對對方也公平。我不記仇,也不怨恨,不攪在一起也是最好的。何況這個父親連供養都沒做到。我認為盡基本孝道,包括老了萬一沒人管,得管。其他得濃厚情感就算了。


哈哈哈哈……道德綁架。假如有人拿把槍或刀來綁架我,我可能會害怕。但是對於我這種自私、無情的人來說,道德綁架?完全沒有任何威脅力。

你生了我是嗎?好啊,將來我為你送終;

你養了我是嗎?好啊,咱們來算算,你養我一共花了多少錢,加上通貨膨脹連本帶利我一次還清。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我還「父愛如山」呢,請問你做到了嗎?

以上所言,皆逞一時口快啦!其實,你朋友這麼多年和母親能夠把日子過得越來越好,相信她有自己的判斷力。這種道德綁架應該難不到她。

一切都從自己及母親的感受出發去決定。如果父親基於索取的目的來求和,而自己又不願意的話,那麼一開始就清楚明確的拒絕掉。

如果自己以及媽媽都已經放下並且原諒,也對接納父親之後有可能面對的狀況有所預知,並且願意麵對的話,那麼皆大歡喜的局面也無不可。


不認,那個為虎助虐的一家人都不認,餘生就是一邊和母親瀟瀟灑灑地生活,一邊看著他們水深火熱,想想都笑醒


不認,小三的孩子不認,爹也不認,所有重男輕女的親戚一律不認,都踹遠點。這幫人明顯看見閨女混的好,揩油佔便宜來了,踹的越遠,越清凈,閨女日子過得更好。如果作死聯繫了,你就等著雞飛狗跳,還不落好,要養出軌父親,小三兒子,重男輕女的七大姑八大姨這幫垃圾人。這一幫垃圾看著就煩。對垃圾人心軟,就是害自己,那叫傻,那叫好騙,那叫軟弱可欺,那叫分不清輕重。那叫分不清好壞人。

和自己媽媽好好過日子多好。

你就想一件事,你這個女性朋友如果過的不好,需要人幫忙,那些垃圾親戚誰認她,誰肯幫忙,我敢保證沒人認她。不都要小三兒子傳宗接代嗎。這輩子都別再來往。垃圾親戚踹遠點纔好。你描述還擺滿月酒,說句不好聽的,那個兒子不是那個傻爹的才熱鬧呢。最好趕緊去做親子鑒定,那可說不準。


雖然血緣已經存在,但認不認是自己可以選擇的。

對婚姻的背叛是其一,因為小三生兒子而抬舉他們不認女兒,並且算是棄養女兒是其二。

至始至終,他應該都沒有臉面面對女兒,父親都沒有資格做,談什麼血脈親情,這種一出生就是見證自己家庭破碎存在的孩子並不無辜,因為他們的出生就是他們母親上位的籌碼和底氣,這樣的孩子算無辜?那原配的孩子算什麼?

我一向很少有色眼鏡看待出軌人和小三,因為生活的最後會讓他們知道一時的情慾歡愛會毀掉他們最平靜的家庭生活。


不認

讓他們的小祖宗去伺候他們吧


不會,哪兒來的哪兒涼快去。

不是有出息了想認他,不是為了親情想認她。

是爸爸老了,但是兒子還小。

需要一個年輕人來接過撫養兒子的重擔了。

這樣的父親,誰認誰傻逼。


多數人都沒有辦法接受,我也覺得不要認,如果是我孩子我也不讓她認


總是受傷害或是弱勢羣體要無下線的包容任何事情。


當爹的做了如此傷害人的事,只要是還要點臉的,哪裡好意思提出來認。


認個P啊,等他爸60歲以後,每個月按照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給點贍養費好了,免得老頭以後去法院起訴她不贍養老人。

從這個姑娘能親自擬父母的離婚協議逼著她媽媽離婚,就知道這個姑娘是個有主見的人,拎得清的姑娘,不會過的太差的。

落後的農村總有些文中這種出軌男,為了生兒子出軌拋棄妻女,不管女兒死活,等到女兒有出息了,又想道德綁架讓女兒幫忙養兒子,還有一羣男方的傻X親戚在一旁當攪屎棍,反正他們眼裡女人不能算人。不要讓劣幣驅逐良幣,盡職的父親,才配得到兒女的尊敬和孝心,垃圾父親,不配。


那我媽怎麼辦?我的良心被狗喫了麼?出軌?不存在的!如果出軌,那麼可以父親就去死吧。


都不是爸爸何來弟弟妹妹?!


認,當然認了

過幾年他們全家癌症暴斃的時候警察也查不出來,復仇要沉得住氣


不認,最好撇乾淨,不然以後有的是麻煩事呢~


算不上認不認,畢竟血緣擺在那。

我可能會花絕大部分的精力和金錢在媽媽那,對於「爸爸」和「弟弟」,保持距離,當個認識的人罷了


不會,我連老爸都不認,更何況是那個小兔崽子?!

我的親生父親在我15歲的時候就為愛離家出走,從此沒有給過我一分錢。而且還逼迫別人不能幫助我們母女,否則就打他。

我小的時候就想,我就看誰的命更長,我必定要活得比你好。

老天有眼,前幾天他給我打電話,說自己心肌梗塞幾年了,去年就去做了搭橋手術,但是有一個血管鈣化,做不了。這幾天心臟又不舒服。

我只是「哦」了幾聲,沒說什麼就掛了。

他走那天,我說過: 生死不復相見!他說無所謂。

他走那天,把家裡所有的現金都帶走了,我們娘倆身上一百塊錢都沒有。

那時候我媽怕我離開她,剩她一個人,買了一隻雞和一隻兔子 給我。把那幾十塊錢都造沒了,以為可以問親戚借錢,等找到工作再還。

然後她問了表哥借了500塊,然後我爸把他揍了。我姨,就是表哥的媽媽找到我們,讓我們不要再害她兒子了。

所以我就是這麼一個人,不後悔。

壞人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我過不了心裡那道坎。

而且他是個聰明人,他不會讓我見到這個小弟弟的。因為他從放棄我的那一刻就清楚,那天過後的每一天,我都是一步一個血腳印。我必定嫉惡如仇。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而你的所謂父親卻是為己計深遠啊!

當初在你需要他養育的時候遺棄了你,而你現在長大成人了,有價值了,這時候他想起來血溶於水,骨肉深情了?還能再假一點嘛?

這樣的父親、弟弟、認來幹嘛?給自己添堵嗎?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