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嘛,雖然一刀切禁止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是恐怕是現在實際情況下能實行的最好辦法了。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直接禁止這種一刀切禁令會傷害到真正文明養狗的人,不管這個人數有多麼少

所以個人認為,比如啊,假如實施某種分級式養狗,比如養大狗烈犬需要通過相關考試,取得養狗證,養大狗實施登記註冊,讓沒有養大狗能力的人無法養大狗害人,大狗鬧出了問題能有效追究養狗人的責任,才是更好的方法

但是呢,就光想想就知道,這種方案要是在我國實施會有多難,這不現實

而且啊,指望大家自覺地文明養大狗,很可惜,看國情,也是不現實的

這樣嘛,為了達到保護大家這個優先目標,禁養大狗就成了實際情況下可以遇見的最合理方案了


樓底下有個沙雕養了條牧羊犬,繩子不系口罩不帶放小區里到處跑。而且這狗攻擊性特彆強,已經咬死一隻貓了。

這隻跑得快,溜掉了。

反正明天條例開始執行,只要這條狗再這樣放出來我就報警。


我覺得不合理,詳情參考昆明的方案,我在昆明養狗,只需要按要求注射疫苗就可以把我家親愛的狗子登記為合法毛孩子,她開心,我也省心,我每天都可以帶她出去溜,她闖了任何禍,都是我的錯。

但是如果有人因為看狗子不順眼,大老遠過來踢她一腳,我特么第一個不答應。

如果僅因為狗是高於35cm的狗就宣布它不合法,而不是因為它犯了錯才認為它不合法,我不答應,我相信很多人都不答應。


一直覺得,國家應該立法,養犬需要強制上保險,小犬意思一下,烈性犬高保費,再額外徵收奢侈稅,有保險的擾鄰,傷人走保險,第二年保費上漲,沒有保險的狠狠罰,養犬不是剛需,是奢侈。


說來話長。

禁養犬行為,省事兒,效率高。

但是中國的養犬文化是不可能發展的了。

中國就不是一個適合養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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