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這個問題的意思是雙向的:有這種很難辦朋友怎麼辦呢?

總有人會有:哎呀你怎麼瞞著我什麼事情,你的興趣重要還是我重要,你的這個愛好/朋友是不對的,有ta沒我有我沒ta……我感覺這種行為挺不好的,人總應該有距離的,再好的朋友也不應該把對方當作自己的私有物品……如果朋友的興趣不能讓自己認同,是改變自己,改變

對方,視而不見,還是一拍兩散?(反對柴刀!)

如圖是俺妹片段


這是尊重的問題

做不到互相尊重,那就別做朋友了,這是很基本的原則改變自己,調整心態,視而不見,這是你能做的尊重

我覺得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個體,有自己的喜好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你不能要求別人依著你而改變自己的喜好,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人家可能對一些喜好堅持了十多年了為什麼因為你就說改就改呢?我指的這個愛好是那種不妨礙別人對自己也沒有傷害的,吸煙喝酒這種事可不算的啊。我覺得你這樣的情況真的不多,畢竟大多數人都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如果話都說不到一塊去頂多是表面上的朋友,也就見面點個頭而已了。

還有就是朋友要互相尊重,實在不適合該斷就斷,因為你不欠他,他也不欠你,如果忍耐到最後大家都不愉快何必呢。我和我一個認識十多年的朋友就這樣斷了,她喜歡沒事找人聊天說她那些家裡和男朋友的破事,可能對人家聊天傾訴就是她的一個習慣或者愛好。但我其實很不喜歡別人打擾也不感興趣,我覺得一年見一兩次就可以了。後來我工作忙起來了她還是那樣,我說了也不管用後來索性拉黑了。雖然有一點極端,但是我覺得我不欠她的。

朋友也好情侶也罷,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更好,但如果已經給你造成困擾,那就要反思其存在的必要性了。其實我覺得每個人有自己的興趣愛好沒有錯,只要別妨礙別人的時間和精力那你就管不著,我的例子是,我朋友喜歡沒事招人聊天,不看我的時間和精力,我忙起來根本沒時間理她,她還說我不講人情,那這樣的人都應該當機立斷。

如果她喜歡玩遊戲、體育、購物等,花的是她自己的時間和金錢,也沒有強制你去陪她,那人家喜歡什麼,就隨她便唄。她花個幾萬塊買包和奢侈品我都不會理她,也不會嫉妒她,那是人家自己的錢,不關我的事。但如果她不是因為一些困難而耽誤了我的時間和精力,影響到我正常的工作和學習,我覺得這種朋友就沒必要有了。正常的有困難我會幫,但那種三觀不和的她難受找你傾訴花你時間覺得理所當然的你千萬不能縱容,那反正我是這麼認為的。
分手。
一般朋友的話,不認同就不認同,反正平時聯繫也不多,情侶的話,沒結婚時不認同就不認同,反正沒結婚,不論是一般朋友還是情侶,我交朋友的原則是減少我的孤獨煩悶,如果他給我帶來的煩悶大過帶來的好處,趨利避害會是我的本能反應。結婚了就另說了,因為離婚成不不好算,或許磨合一下也能彼此湊合生活下去。


道不同不相為謀。
謝邀。朋友要廣交,這一點無可厚非。對於一方是普通朋友而言,出現這種情況的概率不大,因此我們就假設,兩方都是很要好的朋友。然後根據自己的態度,又可以分為兩類,一可以為了一方放棄另一方,二並不能放棄任何一方。這裡只討論並不能放棄任何一方的情形。現在問題已經很清楚了,你不想放棄兩個互不相容的朋友中的任何一個。那麼解決方案只有一個,那就是調和兩人之間的矛盾。怎麼調和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作為當事人應該比我們更清楚問題出在哪裡。以下是幾點建議:1.弄清楚兩人為什麼不能相容,是否有偏見。

2.多介紹一下另一人好的一面,或者可否乾脆讓兩者不用有太多交集。

3.表明另一人對自己的重要性,為什麼一定要我為了你放棄一個朋友,而不是你為了我多交一個朋友。暫時想到這些,不當之處,還請海涵。

不要試圖改變自己去迎合他人或者妄圖改變他人,如果做不到的話

分手
應邀當然是視而不見咯。真正和你百分百一樣的人不能說沒有,但是鳳毛麟角,而且你也應該沒有那麼幸運能遇到,難不成有一點不一樣就分道揚鑣么?

謝邀!

如果是你自己的愛好,別人不認同,你會改么?全都改為別人喜歡的形式!??

如果你不願意,那你就想想自己為何讓別人做你喜歡的呢?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其實是因各自都是獨立的個體,給相互的空間,這才是真正的" 距離".。
幹嘛要認同啊,只要對方不是大部分時間做這個愛好,或者非拉著你參與這個愛好,就沒啥影響啊,他願意去做就去做好了。朋友情侶本來就是大方向合拍即可啊,任何興趣愛好想法觀點都一樣,這也不常見。


求同存異,相對妥協。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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