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說擔保就是你保證借款人能夠還上這個錢 ,如果他還不上,你就先替他還。

擔保,是你對出借人作出的承諾。

既然你擔保他能還上這個款,既然你同意,如果他還不上你就先替他還。那麼如果到還款日期了,他不還款,你就必須先替他還上這筆款。

至於他什麼時候能把這筆錢還給你,他還不還給你這筆錢,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綜上所述,擔保有風險,替他人擔保一定要謹慎,千萬不能一時頭腦發熱就給他人做擔保,出了問題追悔莫及。


首先:

先確定是否為「法律擔保責任」,如果是銀行貸款,就去查自己的徵信,看是否有替他人擔保貸款項目。如果是找私人借的錢,就看借條上如何註明的擔保責任。

如果你已經上了徵信,或簽署了連帶還款責任的借條。那就意味著你必須履行共同還款的義務,否則就會被債權人起訴。

如果沒有上徵信,或借條上沒有明確註明你有連帶責任,那麼就不用擔心,你承擔的只是保證責任,只需要配合債權人提供欠款人的聯繫方式及行蹤即可。


如果因為借款人原因債務到期出現不能還款的情況,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通俗地說就是你要幫他還款了。

這時候你也不要慌,借款人是否還能聯繫上。這時候你收集一些證據,例如說事前事後跟對方表明意願的聊天記錄或者通話錄音。債權人不一定會起訴你,這要看當時簽署的協議是怎樣的。有時候你也只需要配合債券方追回債務就行。如果債權人起訴你的話,你可能是需要先行還款的。反正以後還是要自己謹慎,不能輕易給人做擔保。


1、一般擔保是有連帶責任,如果對方不還錢,那麼只能你先去還,然後再去法院起訴貸款人讓其還款;

2、這些也都是你在做擔保人之前預想到的問題,既然現在已經做了只能儘可能的上貸款人催收欠款;

3、以後做擔保時一定要謹慎,根據自身的情況去考慮是否有能力做擔保。


首先得看借款人有沒有能力還吧,有能力還而不還就告他,沒能力還那你就倒霉了,擔保人不就是頂包的嗎


做擔保人是有風險的,唯一解決辦法就是擔保人償還借款後,再向債務人追償


替他還錢,因為你的他的擔保人。

還有別忘了,你替他還完錢也可以起訴他進行追償


擔保有風險,以前我們老師直接說了,不要隨便給人做擔保,親戚朋友找最好也不要給做擔保,要是給擔保的人還不上,倒霉的就是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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