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的來源是一個惡搞視頻,抓小三,最後小三出來的時候被憋得走路打晃,進而延伸到如果造成死亡會怎麼樣。並不是真是存在的案例,請大家放心。


哈哈哈!無聊回答一下。

這是哪裡的考題嗎?

妻子可能會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吧,因為小三在牀下,丈夫是不知道的,而妻子知道,這裡,妻子可能存在對小三的救治義務,明知小三有可能憋死,出於過於自信或者疏忽大意的心態,導致了小三的死亡。

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然,我看到有人說是意外事件,也可能吧,牀本身就有質量問題,在牀上的夫妻二人無法得知小三是否窒息,不能歸結於妻子或者丈夫,也不應該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如果是一道考題,還是要全面分析一下才保險,反正多答不扣分,少答扣分,是吧。


丈夫算意外事件,不可罰;妻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
法律是用來規範和解決現實中的實際問題的,即使看起來情況一樣,有幾處細節不一致也會導致不一樣的裁判結果,這種對於虛構出來的案件進行討論毫無意義,因為沒辦法對發生時的各種細節情況進行分析,當事人的各種行為也沒辦法分析,單憑寥寥幾句構想出來的案件描述就要討論定什麼罪有什麼意義呢……
這。。。牀生產廠家的鍋吧,兩人一坐就變形了

我室友兩口子加一起得四百斤也沒這事啊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