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跟老公領證了,今年準備結婚的事情。關於結婚的酒席一開始跟男方父母說好了,兩家合在一起辦。酒席的桌我家出我家自己這邊的。現在在婚房裝修上有分歧。老公的房子是原先他爸爸單位的老房子給我們用做婚房。男方父母的意思是想要我家出裝修。但我的父母覺得是老房子平米數不大又不是新買的房子,也沒有我的名字所以不想出裝修的錢。只給出5萬用做買家電。現在兩邊就分歧很大。所以想問下結婚的婚房裝修按老北京的禮來說應該誰出。(PS:因為男方父母是地道老北京人所以我們這邊沒有彩禮這麼一說,但我家會出些錢給我作為嫁妝)但就是裝修由誰出現在兩邊分歧很大。很困擾


難道不是應該先裝房子再結婚嗎?

彩禮沒有,房子也不寫你的名字,還要你家出錢裝修(尤其是要動用你父母的錢),這事兒放誰誰都不樂意。

要不你們貸款重新買個房子,兩個人名字兩個人一起出錢,完美解決。


想到我兒子的婚房的事兒,鬱悶得要死。我打工15年,花了97萬為兒子買了一套商品房,還沒有裝修。昨晚,未來兒媳婦說要我們拿20萬元裝修費。並說婚房肯定要男方提供,兒子在一邊不做聲。

我和老婆都是農村人,這些年省喫儉用,很不容易。為什麼小倆口沒有一點感恩之心?這是我的事還是我兒子他們夫妻的事?我手裡還有5萬元,我要不要給他們?


不必說什麼因為愛情 為了婚姻共同的話 一碼歸一碼 你的嫁妝就是你的你離婚了法院也是判給你 他家連彩禮都沒有 也不買新房還好意思讓裝修 拿個老房子給你住 跟你有啥關係?你拿錢白給人家裝修?真的就相當於出租房藉助一下,聽親媽的話親媽纔不會跟你耍心眼坑你的,別被愛情沖昏了頭腦。


男方願意把房子加你的名字,或者簽訂贈與合同把房子一半贈送給你就裝修啊……

老房子和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你把裝修款給了,然後男的找個理由把你踹了,哭都沒有地方哭。

要不這樣,把老房子租出去,然後你們加點錢租上班更方便的房子住?

人家直男癌好歹承認彩禮,準備好房子,他們家結婚打算出個什麼?老破小的居住權?還要你掏至少十幾萬的裝修費?(十幾萬的裝修費可能都不止)

不知道你家情況,如果是我,我寧可自己出房子,男方出裝修。

或者把男方房子租出去,再加點錢租個離工作單位近的,更寬敞點的住~


鄙人愚見 僅代表個人 不喜勿怪

結婚是兩個人結閤家庭 成為彼此的家人 榮辱與共所以我們所做的所有事情 所有糾結都要考慮我們的小家 都是為了我們家人的幸福 生活更美好 你的我的不宜分的太過明確男方父母給的房子 不管是寫了男方還是你們雙方的名字 都是為了「你們」提供了住處

而女方父母給的五萬元也是同理 是給你們的結婚禮物 為了「你們」更好的物質生活保障

那麼問題來了 裝修不管豪華還是簡單 應該你們兩個人來決定 因為是「你們」的家花費多少 買什麼家電 也是「你們」來決定男方女方家長僅僅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就好

至於「你們家」今後怎樣 完全靠你們小兩口經營了

總之 結婚是錦上添花的事 絕不是劫富濟貧從今往後是你們自己的小日子 從現在就開始經營起來吧 畢竟幸福快樂纔是大傢伙的共同心願
這男的 忒雞賊了

那看雙方結婚的意願多強和主動權在誰手裡啦


這不就是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嗎,感情重要就花錢,錢重要就別談情。
不能出,可以帶同等的金飾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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